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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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琼软院 【2008】102号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校内分配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队伍,吸引人才,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兄弟高职院校的作法,结合学院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增强学院发展的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建立适应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人事与分配制度。二、基本原则(一)因事设岗,按岗定酬。强化岗位管理,将个人收入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直接挂钩。(二)按劳分配,优

2、劳优酬。注重实绩,按劳取酬,将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改善广大教职工个人收入的同时,向优秀人才和学术骨干倾斜,适当拉开院内收入的差距。(四)严格考核,奖优惩劣。完善考核制度与办法,加强年终考核的管理。(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根据学院自身财力,决定各年度津贴分的标准。 三、津贴种类 津贴分为岗位津贴、(教)科研津贴、特殊津贴、奖励津贴和其他津贴五部分。四、津贴的内容(一)岗位津贴1、课时津贴(1)基本课时津贴标准课时津贴用“课时数”作为单位(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实验实训课、艺术类的小组课等,每课时为45分钟)核定教师所付出的劳动量,以分值的形式来体现。其工

3、作包含备课、编写教案、授课、答疑、辅导、批改作业、评卷、指导实验实训实习(含编写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辅导、批改实验实训实习报告、组织实习报告交流等)等各个教学环节以及教学交流时间(各学科的批改作业次数及要求由教务处协同各系部确定)。各职称的基本课时津贴标准(单位:分/课时):职 称正高副高、博士讲师、硕士助 教其 他课时津贴35285242220.5基本课时量:高级职称为8节,讲师及以下为9节,在基本课时量以内按所聘任职称对应课时津贴标准计分,各种职称每月基本岗位津贴列表如下:职 称正高副高、博士讲师、硕士助 教其 他岗位津贴1120912864792738(2)超基本课时量津贴标准凡超出基本

4、课时量的按以下标准(单位:分/课时)计算课时津贴:职 称正高副高、博士讲师、硕士助 教其 他课时津贴42342926.524.5(3)各种教学活动津贴分的规定考虑到目前学院不少教师担任多门功课的实际,决定给予教案津贴:每备1节课计0.2课时,班级或合班上课人数在5170人、7190人和91人以上的分别计1.2、1.3和1.5课时,合班上课在50人以下按正常量计算。监考(含段考、期考及补考等各种考试)每小时计15分,考试巡视每小时计10分(若逢双休日按以上标准的2倍计算);期中、期末考试或毕业考试命题:考查、考试科目1小时、1.5小时、2小时及以上题量的,每份分别计50分、60分和70分;每学期

5、段考、期考的考试、考查科目,评卷的份数多于150份者,每份计1.2分;补考命题一律为每科计50分,评卷每份计1.5分;教学基本功评卷每份计0.5分。各类公开课(含精品课程录像等,不含见习期教师的汇报课)按以下标准计算津贴。系(部)级:课时4;学院级:课时6;院外:课时7。指导毕业论文或设计以每周每生1课时计算(毕业论文的指导时间为4周,毕业设计的指导时间为6周,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人,若只评审论文,每篇计12分,人数不限);下乡指导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见习),或到企业指导学生进行实训,按计划内实际教学周数5天4课时计算;经系部申报学院批准被选派到企业进行锻炼、训练技能或参加产学结

6、合活动,按计划内实际教学周数5天3.5课时计算。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教育实习(校内准备周)或课外文体活动含指导校运会及参加省体育竞赛训练、晨练(早操)、广播室播音、乐队、社团活动等,必须列出项目清单,每小时计0.8课时。全院性和系(部)学术报告分别补助12课时/次,10课时/次;非学术报告及各类专题讲座一律计8课时/次(注:每次按一个半小时或2课时计,以上各类报告或讲座若为内容相同而再次举行者,则相应减少三分之一的课时数);选修课(属专业培养方案以外者,即学生第二课堂)及专升本、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程序设计、英语比赛、各种认证考证等辅导课按实际课时的1.3倍计算;心理咨询每小时计1.3课时。注

7、:第至项的规定一律不再给予教案津贴,并且一律按基本课时标准计发津贴。经批准,教师参加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联系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参加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按实际天数每天计2课时,在琼海市区联系实训、实习,每次(或每天)计1课时。兼课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或教师遇公差、外出开会等误课,事后若补课,则根据实际补课量以基本课时标准计发津贴。担任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评委的津贴规定:参加学院论文或课件评比,论文每篇计15分,课件每件计12分(系部组织的课件初评每件计8分);担任演讲、教师转正(或申报职称)汇报课、教学大赛、广播操、评课(含点评)、文艺比赛等活动评委每1小时计20分;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有关规定

8、计算课时津贴。2、各种管理人员每月岗位津贴(单位:分/月)(1)管理干部岗位津贴标准职务正院副院部门正职部门副职正科副科专职辅导员津贴2600200016001300890800750(试用期650)(2)党政、教辅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职级高级、满25年工龄的中级中级、满15年工龄的助理、满20年工龄的科员助理、满10年工龄的科员、满15年工龄的办事员、技术员科员、满5年工龄的办事员、技术员办事员、技术员试用期津 贴910810740680630560(3)工勤人员岗位津贴标准职级高级技师、30年工龄的技师技师、满25年工龄的高级工、满30年工龄的中级工高级工、满15年工龄的中级工、

9、满20年工龄的初级工中级工、满10年工龄初级工、满20年工龄的普工初级工或满10年工龄的普工不足10年工龄的普工试用期津贴890790720660610560500(4)各部门、各系部兼职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标准(单位:分/月):网络中心、电脑维护中心、电教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系部、工会办公室正副主任:330,教研室正副主任:280,辅导员:230。 实验室、实训室、语音室管理员及英语广播电台管理员:180。班主任:中招(前三年)班250、大专班180 ,就业管理员:150。党支部书记、总支(直属支部)委员、图书馆下属采编部等、医务室负责人、保卫组组长、水电组组长、部门

10、信息管理员、艺术馆乐器管理员等:100。工会委员(含女工委副主任):60,女工委委员:40。化学教师:30。3、岗位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1)担任学院科级及以上的各类岗位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算,学院各部门、各系部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岗位人员,按正职标准执行;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书记按部门正职标准津贴发放,副书记按部门副职标准津贴发放;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各部门、各系部兼职管理人员的兼职工作可重复计算岗位津贴,但不能超过三项。(2)管理干部兼课(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计算课时津贴规定:院级领导(正、副)、部门正副职及科级管理人员,每周兼课分别不能超过4、6、8课时,其课时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

11、基本课时标准计发;其他党政及教辅管理人员经批准兼课者,也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课时标准计发课时津贴,但兼课量不能超过8节。同时,为了教师能有充足的时间备好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专任教师不得超过16节/周,见习期教师不得超过12节/周。确属特殊情况超过规定课时者,须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专任教师、管理干部经批准,周课时量超过相应职称基本课时量的,按超基本课时量津贴标准计发课时津贴。(3)经学院批准临时安排的与本人岗位技术有关的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以下标准计算津贴:正式聘用人员:一律按8分/小时计算(一般上、下午及晚上分别不超过4小时、3小时和3小时,法定节假日以3倍计算)。临时聘用人员

12、:本科学历或水电工及电脑维护人员(含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者):5.8分/小时,其他:4.8分/小时(寒暑假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者,累计上班时间在160小时内,按平常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超出的部分按以上标准计发津贴)。(4)担任教学督导、系部与学院运动会期间裁判、暑寒假期及其他节假日期间学院统一安排的工作(诸如中层以上领导节日值班、教工俱乐部值班、参加有关招生录取等),按实际天数每天计45分(集中报名时间每天以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以3倍计算);参加省文艺、体育比赛等集体活动及其他诸如运动会期间医务等一般事务性工作,按实际天数每天计35分(若在异地参加省级文艺、体育比赛等集体活动,食宿费另按有关规

13、定计算)。 (5)外聘临时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或聘请有关专家举办的报告、讲座津贴:外聘琼海地区临时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单位:分/课时):正高级:65,副高级:55,中级:48,初级:43,本科毕业见习期:38。以上标准包含撰写教案、出题、批改作业、评卷等工作,本科毕业具有一年及以上教龄可视为初级职称;外聘教师若由学院提供住宿者,每课时少计5分;外聘教师因工作需要兼职担任除教学以外的工作,可参照正式聘用人员兼职工作标准计津贴分,临时加班按临时聘用人员标准计算。外聘琼海以外地区临时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单位:分/课时)正高级:75,副高级:65,中级:58,初级:53。安排在学院招待所居住,报销往返客

14、运交通费,食费自理(一般要连续上一周的功课)。聘请校外有关专家举办的报告、讲座津贴标准(单位:分/2课时):正高级:10001200,副高级:600800,中级:300500。一般安排车辆接送或报销的士费,安排食宿。(6)专任教师承担的课程不足基本课时量时,按实际上课量计发课时津贴,若能服从系部或学院的安排,从事一些临时性的管理或事务性工作, 则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8分/小时计发岗位津贴。(二)(教)科研津贴1、(教)科研津贴具有教师系列(含工程系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兼课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教)科研津贴标准如下表:职 称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讲师(工程师)助教基本

15、津贴(分/月)25015012010060浮动津贴(分/年)10007005505003002、完成(教)科研工作量的规定教学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按规定完成每学年的听课任务及有关教研活动等任务外,还必须完成以下(教)科研任务:(1)助教每三年必须有一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论文在学院学报上(含其他院校的内部刊物,下同)发表,并参加系部分配的有关课题或项目的研究与开发。(2)讲师每三年必须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中的一项以上:有两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论文在学院学报上发表,其中有一篇论文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主持院级科研项目或参加厅级科研项目;参加教材、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其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3)副教授(含高级讲师)每三年必须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中的一项以上:有两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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