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51659042 上传时间:2023-02-1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为了总结和推广全国轻工企业管理创新经验,鼓励和引导轻工企业不断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创新企业发展理念,使企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促进轻工企业管理科学建设,并指导做好全国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工作,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组织审定2012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中轻联科技2012130号)的要求,经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各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

2、索。它必须同时符合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五项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在实践中率先发现和总结出某些管理领域的规律,并得到国内外公认;或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论、方法、手段和经验,在实践中进行创造性应用;或借鉴国内其他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发展;或企业针对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所进行的有益探索。二是具有科学性,即管理创新成果内容符合管理学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反映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三是具有实践性,即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且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四是具有效益性,即经过科学评估、测定与计算,证明确实

3、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五是具有示范性,即管理创新经验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对其他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有一定借鉴作用。二、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的内容要结合党和政府对企业改革与管理的政策导向,适应经济全球化、低碳化的发展趋势和互联网时代要求,着重反映企业管理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具有行业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同时,注意比照已审定和发布的成果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成果主题,突出创新点和示范作用。对于选题较好且材料需进一步提炼的成果,也可在正式申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成果承办单位进行沟通。三、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归口推荐、

4、专家审定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轻工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轻工各行业协会、地方轻工行业组织负责向轻工业企业管理创新办公室推荐成果。每一单位申报成果限1项;一项成果只需一个推荐单位,避免重复推荐。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管理创新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要对申报的成果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并撰写简明扼要的推荐意见书,简介成果的要点,评述成果创新点和亮点,评价成果在行业的作用、意义和影响。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的发生,共同维护轻工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

5、审定发布的严肃性。四、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进行报送、推荐(见附件1和2)。申报单位成果需报送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到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报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文本分别发送到推荐单位和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邮箱。申报企业需提供3-4张照片,并为每张照片配以20字以内的简短文字说明。照片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果主创人的工作近照,如果主创人是两位,可提供合影或只提供其中一人照片;另一类是企业生产现场或主要设施、重要活动场面等的照片。照片可以是扩印清晰的5寸照片,也可以是电子照片。电子文件申报方式:

6、1.网上申报:通过“中国轻工企管网”的“轻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程序按照“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信息申报系统用户指南”(可在 “中国轻工企管网”的“企业管理创新”栏目查看或下载)进行操作。2. 电子邮箱申报:将电子文本发送到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邮箱()五、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1年以上(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新成果,不得申报以前年度已经在其他渠道申报、获奖的成果,避免重复申报。成果所创造的效益计算及阐述,需要根据全国统一制定的计算方法执行(见附件3),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本企业财务部门和推荐单位审核认可,并盖公章;所提高的工作效率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

7、过科学测定后,可在成果报告实施效果部分概述,也可另付表述材料或证明。六、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10人。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创造一项成果的,主创人和参创人以12人为限。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七、轻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行业的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各项成果进行审定。在初审、预审和终审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果创造人(单位领导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答辩。八、轻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级别。对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上颁发单位和个人证书,在中国轻工业网、消费日报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和行业、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九、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从获得轻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项目中,择优推荐部分项目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审。附件:1.2012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2.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3.轻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