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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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奖金制度 为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订本奖金制度。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奖金,是在工资范围之外,另行对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所给予的奖励,不是工资的必然组成部分,其有无、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现,而非法定或规定的范畴。二、原则性规定 1、按照各部门各岗位,分别确定不同档次和数额的奖金标准; 2、每月领取奖金的人数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均可获得; 3、奖金与过失处罚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如存在工作过失受到处罚,则其受奖情况将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如责任不清时,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责任承担情况。 4、考核的时间为当月26日至下月

2、25日,奖金发放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同步。三、获得奖金的条件及考核 工作表现优异,根据部门情况由其直接领导予以考核后,确定其应获奖金金额。 如工作出现重大责任时(由董事长例会开会讨论确定),除取消所有相关人员当月奖金外,还将依据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金进行扣除直至调岗、开除等处罚。 动态责任可不对关联岗位予以处罚,所谓动态责任一般指工作过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非常规性错误。例如地面卫生,在责任人检查时无杂物,但考核人经过时却有杂物。对于明显为长时间遗留的问题,而责任人未发现的,不视为动态责任;另外某些可以通过巡检记录体现的问题,制度稽查人员可以通过倒查巡检的方式来确定是否为动态责任。 连带

3、责任是指下属出现违规情况,则其领导必须为其违规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连带责任的大小,则将依据该违规情况的具体情形予以分析后,对其领导扣除10%-100%奖金的处理。各岗位的具体考核人员确定如下: 1、电工、空调工,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空调电)负责; 2、综合维修、保洁员,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维修保洁)负责; 3、中控、监控,由物业部副总监负责; 4、楼层经理、客服经理、招商档案由市场部经理负责; 5、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由市场部客服经理负责; 6、内保由保卫部经理负责; 7、财务人员由财务部经理负责; 8、人力资源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9、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10、物业部

4、总监助理由物业总监负责; 11、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均由总经理负责; 12、总经理、董事长由集团董事长确定。 四、各岗位的奖金标准1、物业部 (1)电工、空调工为100-500元/人/月;电工班长、空调班长的奖金数额为100-400元/人/月; (2)综合维修工为100- 600元/人/月;综合维修班长为100-500元/人/月;保洁为100元/人/月; (3)中控、监控为100-300元/人/月;中控班长、监控班长为100- 400元/人/月; (4)物业总监助理(空调电)为500元/人/月;物业总监助理(维修保洁)为

5、800元/人/月; (5)楼层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楼层经理能提前优质完成工作任务,无违规记录,且有团队精神、协作精神,独立、快速、有效解决商户投诉事宜的,为500元/月/人;楼层经理符合以上要求,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性,能够对本楼层提出可行性建议并被领导采纳,得到商户与领导的肯定,为1000元/人/月; (6)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 (7)客服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8)招商档案能按时按质完成工

6、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9)内保人员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100元5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保卫部经理酌情处理;(10)财务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财务部经理酌情处理;(11)人力资源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经理酌情处理;(12)办公室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办公室主任酌情处理;(13)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10%;(14)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15)总经理、董事长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五、本制度自2008年6月26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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