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51635319 上传时间:2024-02-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对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的质疑日前,中国会计报发表了郭继宏、李洁两位置老师关于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以下简称处理)的文章(http:/www.sd-n-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和材料成本一并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无论是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都要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为视同销售行为处理,不存在将外购原材料用于对外捐赠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处理一文的例3,2008年度,甲公司将材料一批通过非营利组织捐赠给灾区,材料实际成本50万元,同类材料在公开市场的不含税售价5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另外,甲公司还以支票一张,直接捐

2、款给某村小学5万元。有关会计分录应该修改为: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635000贷:原材料 500000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银行存款 50000如果考虑2008年度内对汶川地震灾区公益性捐赠免增值税的特殊要求,上述分录更应该删除有关增值税的内容。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550000贷:原材料 500000银行存款 50000 当然,实践中可能有人认为,既然对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就应该不允许其抵扣其外购货物原对应的进项税额,这种观点看似合理,但恐怕很难符合国务院制定恢复

3、灾区重建税收政策的初衷。3、处理一文指出,企业对外捐赠属于增值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注意在捐赠时按公允价值计算其增值税。其实对于该类视同销售行为,本身没有销售额,也就无法确定一般会计意义上的公允价值。为了正确计税,首先应当按照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

4、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一般情况下,即使按照以上方法也很难确定固定资产的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则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用于捐赠的是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资产捐赠的账务处理发布时间: 2009-02-18 09:50:26字体:【大 中 小】汶川地震发生以来,不少企业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

5、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捐赠货币性资产 企业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捐赠,直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论企业是直接捐赠给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非盈利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还是捐赠给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其会计处理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对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捐赠资产扣除规定部分,即规定所进行的捐赠额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的,可 以税前列支,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否则,不予纳税调整。 例12008年度,乙公司通过慈善总会向灾区捐款15万元,通过县政府

6、教育局向某农村小学捐款5万元,均以支票付讫。有关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捐赠库存商品企业以自产产品捐赠活动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应作为收入处理;税法则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因而应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时,一般纳税人按商品的公允价值计算应交纳的销项税额,按商品实际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库存商品成本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 例22008年度,甲公司以自产

7、产品通过非营利组织捐赠给灾区,自产库存商品品实际成本90万元,同类产品在公开市场的不含税售价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1070000 贷:库存商品9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捐赠外购材料企业捐赠外购材料的会计处理与捐赠自产商品的会计处理最大不同就在于增值税的处理。企业捐赠外购材料属于改变材料用途,外购材料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和材料成本一并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例32008年度,甲公司将材料一批通过非营利组织捐赠给灾区,材料实际成

8、本50万元,同类材料在公开市场的不含税售价5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另外,甲公司还以支票一张,直接捐款给某村小学5万元。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635000 贷:原材料5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0 银行存款50000 捐赠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企业对外捐赠属于增值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注意在捐赠时按公允价值计算其增值税。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例42008年度,乙公司通过慈善总会向灾区捐赠设备一台,原值30万元,累计折旧5万元,公允价值3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有关分录如下:1。注销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250000累计折旧 50000贷:固定资产3000002。捐赠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301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50000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信息来源:中税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