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分解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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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分解意见(试行)部门:公律股类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责任人岗位责任人行政处罚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行政许可对公证机构设立的初审1、公证法第九条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核准1、公证法第十条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公证员任命(执业证颁发)、免职的审核公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其它具体行政行为对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初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对律师事务所年检的初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对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

2、变更、注销登记的初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对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的监督管理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司法部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对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司法部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对合作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司法部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对实习律师的监督管理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对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初审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类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对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的初

3、审及管理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对申请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管理司法部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对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初审司法部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对公职律师执业证申领的审核及执业管理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对公司律师审核管理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公证法第五条江苏省公正条例(试行)第五条对公证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审核司法部公证机构

4、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变更的核准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的缴存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对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公证文书的撤销、变更江苏省公证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六条对公正申诉的处理江苏省公正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五条对公证员年度注册的初审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对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初审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部门:基层股类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责任人

5、岗位责任人行政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超业务范围等情况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对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等情况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其它具体行政行为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和注销的初审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及年度检查监督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奖励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补发、更换的审查司法部基层

6、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执业证审查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奖励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职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管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类别

7、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奖励、处罚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社区矫正终止的考核、审查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劳动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刑满释放

8、、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工作和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五条对人民陪审员的表彰奖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六条对人民陪审员免职的查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七条部门:矛盾调处中心类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负责人岗位负责人其他行政

9、行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备案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十条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培训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第九条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和奖励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三条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司法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第七条对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的撤销司法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第十一条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聘任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民间纠纷的受理及管理

10、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七条民间纠纷的处理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部门:法律援助中心类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负责人岗位负责人行政处罚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等的,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责令追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业整顿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等情况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执业、罚款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以外的组织、人员以法律援助

11、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给予责令支付、警告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条行政许可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其他行政行为对法律援助组织及其法律援助活动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对不予法律援助审查复核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法律援助申请争议处理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类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负责人岗位负责人对法律援助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对法律援助的组织实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九条对法律援助的撤销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三条部门:宣教股类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部门负责人岗位负责人其他行政行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二、主要职责:(三)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及表彰或奖励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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