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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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

2、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3、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

4、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对于特殊人才的招聘,必须先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特殊人才的使用,可采取录用、合作、兼职、顾问等多种形式。 四、员工异动调整。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特长和工作需要调整工作。调整前各部门、单位可以向公司领导陈述意见,一经决定,任何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部门应合理安排被调整员工的工作。 管理级以上人员工作调动,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综合工作部以文件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一般人员,由部门、单位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跨部门或单位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领导同调出部门领导协商后,

5、提交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发调令通知相关部门。 以上各级人员异动申请批准后,凭人力资源部门调令核发工资并做好人事档案调整登记工作。 公司特殊工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宜随便调整。 五、劳动合同管理。 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劳务用工、外包用工、临时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 合同用工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事全日制工作,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劳务用工是与劳务派遣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或个人按照与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的约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或个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外包用工是指公司根据某个工程项目以承包的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工

6、程外包协议履行的员工。 临时用工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以小时计酬或某一简单工程为主,由公司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劳务用工、外包用工等员工,其个人不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公司在编制定员计划内,岗位出现临时性空编可以使用劳务用工进行替代。 公司劳动合同是确定和保证公司(甲方)和员工(乙方)之间合法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1、劳动合同签订权限与程序。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章程,由董事长签订;公司其他员工由总经理委托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

7、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和义务;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安排员工劳动岗位和工作任务,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和时间从事劳动,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接受公司检查、考核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实施劳动合同制的管理部门,履行检 查、监督劳动合同签订执行的职责; 公司工会组织履行督促劳动合同的执行和调解、劳动合同有关争议事宜的职责,应对合同双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议,促使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 3、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动合同期

8、满即终止执行,需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免予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发生变化,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9、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如确定为被裁减人员,可按规定解 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有权与公司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提供工作条件的; 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但员工在医疗期、孕期、哺乳期内,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不得终止合同,

10、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哺乳期满为止; 在其他情况下终止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共同商议决定。 4、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 决;协商无效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方不服的,可以收到仲裁之日起15日内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劳动合同资料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11、等有关手续,及时处理和上报本公司劳动合同执行的有关问题; 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有关资料、报表、台帐,并按要求归档。 六、劳动纪律管理。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员工考勤管理。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工作和全员劳动纪律负全部责任。对组织纪律涣散、忽视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定。 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未经批准、先行休假现象,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期间所发生的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同时,严禁超休、不按请假

12、时限休假等现象,否则同样按旷工处理。 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严格执行“一天旷工、二天事假、三天病假”取消当月奖励资格制度。无故连续旷工三天、累计旷工七天者,一律按劳动 法规进行处理。 长伤、长病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住院治疗期间必须有指定医院住院诊断证明。伤、病假生活费的核发,必须有各单位、部门考勤表复印件,方可发放。凡超过半年(包括半年)长伤、长病人员及医疗期满者,必须进行劳动能力分级鉴定,经分级鉴定后,对能上班的职工,一律安排工作。否则,按旷工论处,直至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因公司经营困难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员工放假发放生活费的,每天必须到指定

13、单位或部门进行报到考勤,凭考勤表发放生活费,连续半个月不报到考勤的,视为自动离职。 2、员工离职管理。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发意见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辞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应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办理通知单,按通知单程序在交接期内完成相关的交接手续。经人力资源部门验收同意解除劳动合约后,员工方可离开公司。 辞职人员离职后公司按有关规定停止办理社会保险。 七、员工工资福利。 1、工资管理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员工工资依据社会总体水平,公司效益情况,物价指数变化,员工绩效等因素确定; 副部级以上工资及福

14、利待遇由董事长决定。 2、实行轮休制的员工,按实际出勤工时计算其固定工资; 3、员工解雇或申请离职时,依当月出勤天数乘以月薪比例计算,各种津贴和奖金不予给付; 4、公司实行人性化管理,员工生日、直系亲属喜丧进行适当福利补助,防暑降温补助根据当年公司效益情况核发。 5、未交社会保险的公司在册在岗的劳务用工或临时用工人员,满一年,可补发600元/年福利补助,满二年的,可补发900元/年福利补助,满三年的,可补发1200元福利补助,最多补发1200元/年。 八、员工奖惩管理。 公司员工奖惩坚持“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合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奖惩的方式,行政与经济相结合。员工奖惩具体按照员工奖惩条例执行。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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