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经济管理科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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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企业经济管理科管理制度汇编 经济管理科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1、目录 12、经济管理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3、施工现场工地代表负责人管理制度7 4、经济管理科值班交接班管理制度8 5、经济管理科每天一次协调会制度9 6、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10 7、建立工地施工日志制度1 28、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1 39、建筑材料进场管理制度14 10、材料见证取样管理制度15 11、安居煤矿监理管理制度16 12、土建监理例会管理制度19 13、基本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 14、廉政建设管理制度24 15、建设工程电子信息平台管理制度26 16、经济管理科科长岗位责任制27 17、经济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

2、责任制28 18、经济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29 19、经济管理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0 20、经济管理科技术员(工程师)岗制31 21、经济管理科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2 22、经济管理科预算员岗位责任制34 23、经济管理科管理制度补充说明35 24、附件1:煤矿筹建处建设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37 25、附件2:煤矿经济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53经济管理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布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

3、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工作。 二、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

4、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订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细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5、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上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

6、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要求。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必须到场)。(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6)进行分布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7)组织竣工

7、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施工工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地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

8、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施工现场工地代表负责人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全过程管理,明确责任,工地各管理人员应相互协作,杜绝空岗、漏岗、脱岗现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无事故,进度符合矿井建设的要求,对工地代表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各工程项目均设第一负责人和第二

9、负责人,代表甲方行使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质量验收和工程变更、协调内部和监理单位关系等工作。 二、第一负责人对本工程全面负责,所有工作对经济管理科和筹建处负责。 三、第二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四、第一负责人不在场,应把所需做的工作交接给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应负相应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交接或交接不清的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 五、所有工程管理工作采取责任人连续工作制,即: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两名负责人至少有一人进行现场管理。经济管理科值班交接班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需要,为加强管理力度及时处理临时工作和突发事件,特制度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每日晚17:00次日早8:0

10、0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三、严禁在值班时间或当值前饮酒。 四、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五、文明值班,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办事能力。 六、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当先行请假或由本部门内部调换,不得脱岗。 七、值班人员遇有突发事件时,可先行处理,然后再向领导汇报,如不能处理的,应立即请示相关领导。 八、值班人员应保证当值期间通信通畅。 九、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交班时应向接班人介绍清现场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隐患等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十、积极处理好与职责相关的其它业务。经济管理

11、科每天一次协调会制度为保证工程质量,规范施工管理,为保证施工高峰期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协调会制度。 一、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本着服务于工程的原则,协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定于每天下午4:30在工程(土建)科召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协调会。协调会由工程(土建)科主持。 二、施工单位参加人员为现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或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代,建设单位参加人员为工程(土建)科管理人员。 三、凡参加人员均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不参加,迟到一次罚款50元,未请假或无故不参加的一次罚款200元。 四、协调会主要由施工单位简单汇报当天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工程施工中需

12、协调的问题及第二天的施工安排事宜。 五、监理单位汇报对当天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需要协调问题的解决办法等。 六、协调会处理解决当天存在问题,落实当天施工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措施,需要现场处理的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研究商定,涉及工程结构问题由设计单位处理。 七、当协调例会与矿安排的工作或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时,服从矿的安排,协调会另行通知。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一、工程变更(签证)采用签证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应由设计院出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后方可有效。 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均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建设单位提出

13、的变更应通过设计院进行书面变更。对于重大变更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规定济矿发82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补充规定济矿发107号文和安居煤矿筹建处建设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安煤发13号文件规定。 四、应坚持先变更后施工原则。 五、图纸优化、合理化建议由筹建处工地代表写出书面变更意见,部门负责人组织技术、经济人员审查签字后报筹建处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六、工程变更量较大(土建、安装工程工作量超过5万元的)必须由筹建处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集团公司企管部审批。 七、所有签证必须是现场签证,且变更签证必须取得设计院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除设计院可定时补签外,

14、若发现其他工作人员竣工后补签手续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凡涉及工程结构变更均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变更单,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并加盖筹建处办公室公章认可。 九、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签证),建设单位认为确定有须变更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十、所有工程变更单在工程竣工时装订成册移交结算单位作为结算依据。建立工地施工日志制度 一、筹经管科现场管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工地施工日志。 二、施工日志要包含施工过程中从材料进场验收、每天施工工程部位、质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种试验材料的监督取样、送样,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图纸要求等内容。 三、现场管理人员将每周的施

15、工日志打印存档。 四、由档案管理员将每月的施工日志装订成册。 五、待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筹建办公室将施工日志装订成册存档备查。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认可。如发现施工单位未经验收自行隐蔽,由施工单位负责,三方中有其中一方未签字认可视为未验收。 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验收,确保24小时随叫随到,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验收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隐蔽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的,分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应按本规定进行验收,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 四、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立即在验收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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