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货币地租与农民的身份地位初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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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的货币地租与农民的身份地位初探清代的货币地租与农民的身份地位初探我国古代货币地租的问题,许多同仁作了很好的研究。他们指出:货币地租至迟在宋代就出现了,但它发展迟缓,到鸦片战争前的清代,在整个地租形态中仍不占重要地位。我们认为这种意见符合历史实际,因此是正确的。然而鸦片战争前的清代,货币地租处于什么状况呢?它为什么发展迟滞呢?它有哪些特点呢?货币租制时,主佃间的政治关系,即在中国租佃契约条件下的佃农政治经济地位是怎样的呢?这些问题有研究清楚的必要。下面谈谈我们的初步认识。一、 货币地租的少量采用(一)折租的实行及其货币地租的性质 折租出现得很早,到了清代,有的地主继续采用它,有的原来征收实物

2、租,至是改征折租了。如江苏阳湖县的耕田,自雍正年间设立起,地租夏征麦,秋收米,施行近一百年,于1826年(道光六年)将夏麦折价钱1588文征收 道光武阳合志卷8赋役。 清代的折租办法有两种,一是计粮石纳银钱,定价不易。如江苏吴江县,于1666年(康熙五年)清理学田,定出实物租额和折租银额,其中一分田每亩征租七斗八升五合,无论粮价贵贱,每亩实征银四钱一分。另一分田每亩征租九斗,无论贵贱,每石折银五钱一分八厘七毫 乾隆震泽县志卷7学校。又如浙江永嘉县学田,道光中规定,一分涂田每亩折收租钱一百六十文,又一分涂田每亩折收一百文 孙雨文:永嘉闻见录上。这种办法,就是把粮食折价固定了,不管粮价涨落,佃农交

3、纳货币量不再变化。二是随时易价,如江苏江阴县学田有柴薪二万斤的租子,“随时易价”,以征收货币 道光江阴县志卷5学校。 折租,以实物租的租量作为基准折纳征租,因此它同实物租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这种地租,农民所交纳的已经不是他的生产成品农产品,而是产品的价格形式货币。这是决定折租性质的关键所在。马克思说封建的货币租为“单纯由产品地租转形而生的地租,像产品地租本身只是转形的劳动地租一样。在这里,直接生产者不是把产品付给他的地主(不管是国家还是私人),而是把产品的价格支付给他。所以,一个实物形式上的产品余额已经不够;它还必须由这个实物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4、第931932页。列宁在复述马克思的这个定义时,异常简单明确地说:“货币地租是指农民用货币形式把全部剩余产品交给地主。” 列宁:列宁全集第13卷,第293页第294页。因此我们把握折租交纳货币的事实,可以说它基本上符合马克思的货币地租定义,它已经是货币租,而不是实物租。(二)货币租从官田向义田、民田的发展 上面从货币租发展程度讲了折租问题,现在从土地所有制形态分析货币租的采用。我们把清朝土地类别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官田,即清朝政府直接占有的土地,如官庄,屯田,一部分坛庙学校田。一类是“义田”,即宗族的祭田、义庄田,各种慈善机构的土地,一部分寺庙学校田地,这类土地要向政府纳赋,既非官田,也不是一般

5、民田,它是一种地主所有制,不过为其一个集体所有,清人魏源说:“井田废而后有公恒产者曰义田。” 魏源:魏源集庐江章氏义庄记。我们取其义而用此名。一类是民田,主要是私人地主占有的土地,也有劳动农民所有的小量土地。这几类土地中,官田采取货币租的比较普遍。官庄一部分收实物,一部分收货币,如畿辅富民带地投旗的官田五千七百多顷,征货币租银三万八千九百余两 钟琦:皇朝琐屑录卷27征粮附杂赋。遵化旗地二百三十顷,征租银一千八百余两 乾隆遵化州志卷7赋役。屯田中有一种瞻运屯田,由农民承佃,交纳货币租,如上海农民佃种金山卫屯田十八顷六十亩,每亩征折租银五钱五分八厘 嘉庆松江府志卷24漕运。城濠田沿城之地,为官田,

6、佃农纳货币租,如乾隆中安徽歙县城濠租银一百五十九两 乾隆歙县志卷5赋役。江阴县城根银三十六两 道光江阴县志卷4民赋。学田,各省府州县都有,其田除政府拨付的,各地官绅陆续捐办,不断增加,其管业,有由府县学管理的,有由州县衙门代理的,还有捐献人兼管的,这种土地,其主人既采用实物租,也利用货币租,即“所收有银有钱有粮”。1724年(雍正二年),全国有学田近四千顷,收租银二万三千四百多两,租粮一万五千余石。1753年(乾隆十八年),田增至一万一千余顷,租银一万九千多两,租粮二万石清朝文献通考卷12田赋。还有一些书院,由地方上官办或绅办,也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收货币租者不乏其例。江苏丹阳鸣凤书院在道光中

7、有田二千五百亩,“不论荒欠,实收租七百文一亩” 民国丹阳县志卷10学校。安徽石埭县长林书院在它的五分田地中,全部收货币租 乾隆石埭县志卷3。寺庙的土地,有信士们舍施的,有官拨的,其中有少数收取货币租。如陕西洋县福神庙有坡地一块出租,嘉庆初年租钱二千文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内阁全宗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嘉庆三年第61包;下引该馆档案简称:档案、朝年、包。公祠,纪念某一名人、名宦或某一类为封建统治者提倡的人的祠宇。江苏泰兴县节孝祠,建于1724年(雍正二年),其田租钱十四千文,洋银三十元。邱袁二公祠,祠田三百六十八亩,租钱一百三十九千文 光绪泰兴县志卷14典礼。义田的所有者对货币租也有一定兴趣

8、。许多宗族、特别是那些望族拥有一部分土地,即“祀田”、“瞻族田”、“义庄田”,其经营方式,同私人地主一样是封建租佃制,地租形态以实物租为多,征收货币租的也陆续发生。浙江山阴县王氏祠堂的祠田,原来是“计米收租”,到1763年(乾隆二十八年)改为“现租”,每亩收钱、一千二百文,所有田房产业,每年定额三十八千余文 诸暨中南王氏宗谱卷首。浙江诸暨县王氏祠堂亦收现租,乾隆时期,其一块一亩的田收租钱三千文,一块二亩的田也是三千文。1828年(道光八年),它的子弟学校新湖书院的二亩六分的修费田,收租钱五千五百文牛皋岭下王氏宗谱第五册。广西陆川县连氏祠堂有官绅连际遇于乾隆时捐的田三十亩,每年收租钱十九千文,另

9、一分田北园地,租钱十千文 民国陆川县志卷11孝友。江苏丹徒郭姓续古堂宗祠于1821年(道光元年)从汤姓佃户收租钱两千文,从另一汤姓佃户收一千文 镇江京江郭氏家乘卷6。宗族的义田具有某种社会救济事业经济的性质。在清代,其他社会救济机构相继问世,后世所说的“慈善”团体遍布于各府县,这些机构多有不等量的田产。它由绅士管业,有采取货币地租的。如松江府普济堂,在太仓州的一百亩田收租钱一百四十五千文,在镇洋县的三百亩收五百二十六千文,政府拨给毕姓没官田租一千三百余两 嘉庆松江府志卷16建置。丹徒县育婴堂有田房,收租钱三百八十余千文 嘉庆丹徒县志卷26义举。民田上亦出现货币地租。我们借助李文治搜集的材料和我

10、们掌握的资料,制成民田货币租示例表如次。民田货币租示例表地点时间地主佃农田亩租金备注资料出处江苏靖江雍乾刘南珍“佃人完租,钱不较锱铢,谷不较升合。”咸丰靖江县志卷14义行嘉定嘉庆四年金忝奚万田1.5亩1500文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资料(第一辑)第74页宝山嘉庆十八年申奉求申众田一亩800文档案,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嘉庆20年第50包浙江嵊县嘉庆元年竹绍有金允法等地16亩20000文档案,嘉庆三年第75包湖北钟祥雍正舒国英李三田5亩一次交银五钱档案,乾隆朝第108包湖南桃源乾隆五十一吉文理黄春太山地一片6两李书105页武陵乾嘉严昌平严添容山地二片2钱欠租夺佃档案,嘉庆三年第62包陕西岐山乾隆

11、五十六强仁朱式金山坡荒地80亩2400文档案,嘉庆三年第70包周至嘉庆二年王如玉王漋旱地2亩1300文档案,嘉庆三年第59包陇川嘉庆三年李义有文进仓河滩地6亩1220文李书74页江西泰和嘉庆四年熊汇川蒋士登田一片种一斗,租140文同上河南邓州嘉庆五年张玉林范文地4亩2000文同上安徽东流嘉庆五年张烛胡逐美田1块700文同上合肥嘉庆十六年黄丫头刘元和园地2块1800文档案,嘉庆十七年第59包福建漳浦嘉庆十八年蔡闽林明园地700文档案,嘉庆十七年第47包直隶三河嘉庆十年田文举张三地23亩东钱3000文李书74页四川威远嘉庆十五年罗淳红陈文发田一份18000文另有租谷12石2斗同上上表反映了民田货币

12、租的某本情况,其有关地租率、租佃经营规模等方面不谈外,尚可看出:货币租在民田上产生的地区比较广,达到十三个行省;这些地区并非全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地方,其中有的县是很不发达的。以上从土地占有的类别看,官田上出现货币租的数量比较大,多半来自民田的“义田”和民田也有采用,它们在跟着官田发生地租形态的转化。(三)货币租在经济作物田与粮田的同时出现 现在我们再从土地经营种植方面考察货币地租的实行。 棉田:江苏常熟县屈氏义庄,在昭文县有“花田”(即棉田)三百五十亩,收租钱九十八千文。董氏义庄有花田七百五十亩,租钱一千零六十千文 光绪常昭合志稿卷17善举。华亭县学田,除收租米外,收花租折价七八串钱八十两 光

13、绪华亭县志卷5学田。 。 桑田:清初浙江桐乡人张履祥拟定的租田契约条例,内容有:“某字圩地几亩几分几厘,额该租桑银几两几钱几分几厘,内收绵十分之一。” 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卷19赁耕末议。就是拟定桑地收租银,但仍收十分之一的实物。 麻田:1797年,嵊县刘登贵向金允进等转佃麻地二亩,议明租钱一千文 档案,嘉庆三年第75包。 葵田:广东新会县有葵田六千多亩,种蒲葵树,制扇。租种葵田者,每亩收租银十四五两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6器语。 竹地:安徽泾县水西书院有竹地二亩,每年收租银四两,县学有竹地八亩,收租二两三钱 乾隆泾县志卷3。 园地:广东程乡县申姓有池塘一口、空地三段,出租给人种菜养鱼,年收租

14、钱一千三百文 档案,嘉庆十七年第61包。江苏丹徒县救生会有芹菜田十亩,还有粮田和房屋,每年共约收租钱一百千文 嘉庆丹徒县志卷26义举。山地:生产经济林木、柴木的山地出租者往往收货币。安徽太平县周建勋有木山一百一十亩,出租,每年可得数百两银子 嘉庆宁国府志卷末懿行补遗。江西于都县于阳书院有油山二处,每年除收实物租油外,另有山租银三两五钱七分、钱一千七百五十文 同治于都县志卷4书院。四川云阳县地主,因“山地杂植”,所以“征佃钱”,而在农田上则行实物分成制 民国云山县志卷3礼俗中。芦荡草洲:福建龙溪锦江书院草洲一百八十余亩,加上一些围田,年收租银八十一两五钱八分 乾隆龙溪县志卷4学校。乾隆时,娄县普济堂在娄县、青浦、金山等县有蒲荡,年收蒲租银九百二十二两 乾隆娄县志卷2建置。以上农田,有经济作物田,副食品原料作物田,都不是粮食作物田。这种田地上出现货币租比较自然。那么粮田上呢?亦同样有采取货币租的,我们不再一个个地主一块块田地举例,兹指出以下几点或许可以说明:(1)民田货币租示例表十六例,有田六份、地五份,均系种粮田地;山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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