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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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 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 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1、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 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平安生产、 劳动纪律等。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二)本规章制

2、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 行管理。!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第五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申请最长为3天的丧假。员工赴外地奔丧的,可 根据奔丧地点给予适当路程假

3、。第五十六条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十七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十八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4、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十九条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 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 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 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报酬。第六十条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司为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女员工 增加产假到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第六十一

5、条有以下情形的女员工,可增加产假:(一)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第六十二条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42天产假。第六十三条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应立即通知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 并提供医保指定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对其怀孕不知情的状况或无 法提供指定医院相关证明的员工,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当。第六十四条女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便安排工 作。第六十五条女员工产后,在子女周岁前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每日享

6、受两次哺乳时 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第六十六条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 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 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 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 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凡员工申请事假(含续假)的,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 填写,应通过 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口头告知请假或续假的时间

7、及日期,返岗后五天内 (假设遇月末,须在请假当月月底前)必须补办手续。每年可申请原那么上不超过15天(含本 数)的事假。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第三节:劳动平安生产第六十八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平安卫生规 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六十九条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 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七十条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

8、使用。第七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口口口 O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 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七十二条 对涉及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员工,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 方可上岗。第七十三条员工应积极配合平安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平安隐患要认真进行 排查,消除隐患为止。第七十四条员工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用具、器材是否处于平安正常状态。员工 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内的机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第七十五条结合岗位需求公司可另行制定详细的平安生产管理规定、平安操作规 程及平安

9、管理考核细那么。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第七十六条掌握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商业秘密的员工,有保守本公司商业秘密的 义务。员工须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任何时候,对劳 动合同期内知悉的或可能知悉的,或劳动合同期内做出的有关本公司的业务、财务或其 他任何买卖、交易或事务的商业秘密或保密资料,不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或团体透露。第七十七条公司可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 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依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公司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 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第七十八条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按

10、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的约 定执行。未约定的,按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 支付经济补偿。但该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十九条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所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向员工支付 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但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双方可参照损失大小另行 约定违约金赔偿数额。第八十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曾接触或掌有 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以及各公司各部门认为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第八十一条竞业限制期内,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员工不得到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同类 业务或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

11、提供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及公司 所属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不得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相竞 争的任何业务。第八十二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员工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 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 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第四章附那么第八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范本与劳动合同范本一并构成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的制度范 本。(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六)公司内部竞聘。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简章的制定。招聘简章内容必须

12、如实列明招聘 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公司招聘对象的选择不得存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歧视。因特殊岗位工作 内容需要对招聘对象性别、年龄、身高、婚姻状况等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于岗位介绍中 进行说明。第七条公司招用员工时,不得扣押受聘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受聘 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受聘者收取财物。第八条公司综合采用笔试、面试的测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一般包 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自主能力、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 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予以确定。第九条 凡

1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公司不予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四)品行不良或因劣迹受行政部门或企业处分尚未超过3年者;(五)年龄不满十六岁者;(六)体检结果不适合拟招聘岗位需求者;(七)应聘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情况者;(八)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者。第十条新员工录用后,设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长短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标准予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14、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员工在本公司再次就业的,只约定一次试用期。本公司招用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员工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约定试用期。第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员工试用期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公司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试用期员工进行业务指导,由试用部门定期对该员工试用 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其告知评价结果。对于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员工,公司应当帮助 其提升业务技能,尽早适应工作岗位。试用期结束公司结合往期的评价结果对试用人员进行最终的综合考核,并将考

15、核结 果告知该员工。第十三条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一)存在第九条情形之一者(二)试用期结束考核结果显示其工作技能与素质不能胜任任职工作岗位;(三)2次以上(含本数)无故矿工或单次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含本数);(四)打架斗殴,破坏团队的安定团结;(五)迟到、早退等工作态度不好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六)故意损坏公司财务的;(七)与其他公司或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八)与其他公司或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在竞业期限内的;(九)曾患有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且隐瞒病史者;(十)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其他行为,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十一)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第十四条公司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和工作地点。基于工作需要确需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的,必须保证新岗位福利待遇不 低于调动前岗位的待遇水平,新工作地点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原那么上不劣于原工作地点的 工作条件,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的应以提高相关待遇的形式予以补足。第十五条 公司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在满足第十四条第二款的情形下, 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未达成协商一致的,除存在原工作岗位撤销或原工作地点已不存在等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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