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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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清涧县县乡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县乡公路养护与管理,充分发挥县乡公路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内所有县公路和乡公路。 第三条县乡公路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县乡公路养护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县乡公路的监督检查考核,各养护管理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养护工队和养护个人等)具体负责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乡公路的日常养

2、护是指县乡公路的小修、保养、绿化管理、附属设施维护等。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六条全县县乡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在县农村公路管 1 理站监督下,以合同形式承包给养护管理单位(养护中心、养护工队和养护个人等)组织实施。 第七条 县乡公路养护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标准执行。应经常性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完好,行车舒适。 第八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县乡公路严重损坏或交通中断时,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上报,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第九条 各养护管理单位应对县乡公路每月进行全面的技术状况自查,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3、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十条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月对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半年和年终进行综合性检查。同时,对县乡公路养护人员及养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作为年终进行养护管理工作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各养护管理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县乡公路养护质量汇总表,水毁月报及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所需报送的其他报表。 第十二条各养护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桥涵检查,做好保养、加固工作,并建立桥梁基本状况永久档案,遇雨雪天气,应及时撒铺防滑砂料,做好公路防滑工作。雨天要上路巡查, 排除积水,做好水毁预防和防汛抢险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县乡公路安全畅通。 第十三条

4、 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等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和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督促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在养护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在作业区间施工路段两端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警告标志; (二)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应当穿戴安全标志服; (三)养护作业车辆手续齐全、机械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四)在夜间或恶劣天气作业时,现场应当设置醒目警示信号; (五)养护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消除遗留物;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县乡公路绿化纳入县级政府的绿化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5、。 第十五条 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等养护管理单位应注意对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损坏,养护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清理。 第十六条 按照“养护管理单位日作业周巡查,农村公 3 路管理站月巡查”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逐级检查。养护管理单位每周检查养护里程的100%,并及时填写“日常养护巡查记录表”。对养护管理单位无法解决的病害或隐患,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查看,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如一时无法解决的,逐级上报。 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月对全县县乡公路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县乡公路养护里程的以上,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养护生产会,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三章 路政管

6、理 第十七条县乡公路的路政管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各养护单位应及时清除路面杂物和小塌方,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制止违法建筑和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的行为,发现路政违法事件,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案处理。 第四章 检查考核与费用支付 第十九条县乡公路日常养护考核工作,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 检查考核依据省公路局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清涧县县乡公路养护质量考核办法,以计分制的形式进行,标准分为100分。 第二十一条 检查分为月、季、年终进行。月检查由各养护管理单位自查,上报检查结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月组织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第二十二条 检查内容包括。日常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养护质量、路政协管等方面(具体详见检查评分标准)。检查方法采取上路实际查看,查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每月日常巡查和月末考核结果作为养护费兑付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起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清涧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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