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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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2章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种团队生产(team product),而“团队”(team)是指企业中的工人是一组代理人,他们独立地选择努力水平,但却生产出一个总的产出,每个代理人对产出的边际贡献是依赖于其他代理人的努力的,是不可单独观测的1。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代表人物Holmstrom提出的团队生产理论框架是下面分析的出发点。在团队生产中,由于个人努力不可观测,将会出现个人的“搭便车”偷懒行为。由此,应引入一个监督者(monitor),同时为了对监督者本身要有激励,则监督者就应该是剩余索取人(residual claimant)。这就解释了古典企业的存在原因。但H

2、olmstrom(1982)曾证明,对于团队生产中的偷懒问题,可通过激励机制来解决。他认为,监督者实际上是委托人,他的作用并不是监督团队成员,而是通过剩余索取权打破了预算平衡(breaking budget)。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到的。设有个代理人;代理人选择行动,个人成本为,且。记为行动向量,其中。生产函数为,且是严格递增的可微凹函数,。制度安排在个代理人之间分配,记为代理人的所得份额。设代理人是风险中性的,故效用函数为2。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存在一种制度安排,使在纳什均衡下的分配是一个帕累托最优的分配。为此,我们先看在预算平衡时的情形,此时对任意产出有 (12.1)在式(12.1

3、)两边对求导: (12.2)代理人将选择最大化其效用一阶条件为:, (12.3)但是,帕累托最优的行动向量应满足:一阶条件为, (12.4)由式(12.3)和(12.4),如果纳什均衡又是帕累托最优的,则必有(),但这与预算平衡约束式(12.2)矛盾。故有如下结论:满足预算平衡约束式(12.2)的纳什均衡努力水平是严格小于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的。即在预算平衡下不可能有帕累托最优均衡。这是因为,每个代理人只能得到自己的边际产出的一部分(份额),故代理人都没有积极性选择最优的努力水平使边际产出等于边际成本。这就是搭便车问题(free-rider problem)。下面,我们在这里通过引入一个委托人来

4、解决搭便车问题。这就是古典资本主义企业取代合伙制企业。当把预算约束改为: (12.5)再看如下分配方式: (12.6)在这里,由条件(12.4)决定,是帕累托最优努力向量。也就是说,据此方案,若总产出大于或等于帕累托最优产出,代理人得到;若总产出小于帕累托最优产出,则代理人一无所得。不难证明在这个分配方式中,纳什均衡是帕累托最优的。在帕累托最优处,达到最大化。一般该剩余会大于零3。于是,有,这样,就可以找到一些。满足:且,。给定其他代理人选择,若代理人选,则有由式(12.6)知,但是,若他选,则,。显然,他的最优选择是,这样,就是一个纳什均衡。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作出其它的一些帕累托最优均衡方

5、案。譬如,如果所有代理人都是相同的,制度安排要求每一个代理人在开始就缴纳一个保证金,数额为,然后按分配。这也是打破了预算平衡的,因为有这一制度下有,然后据式(12.3)和(12.4),在均衡下是帕累托最优的。每个代理人得到的实际净收入就为4Arrow(1985)曾指出,上述打破预算平衡的制度可能有多重均衡,因更多的行动组合都是最优反应。他指出:“如果有人偷懒,为了达到目标产出,其他人就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大于帕累托最优水平)是值得的。因此,这个方案并不能保证最优结果,尽管它允许最优结果。”但是,在现实中也能找到类似的制度,如企业给个人支付固定工资加上团体奖金,奖金只有在一个给定的目标(类似这里的

6、)达到后才能获得。如果企业的业绩不佳,在极端情形董事会全部被解职5。但是,如果事后实际产出小于,此时将抛掉并不符合团队利益。但是,如果代理人事前就预期事后不会抛掉小于的,从而“团体惩罚”不可实施的话,就会出现搭便车。这说明,这个制度不是子博弈精炼均衡,不满足动态一致性。现在,我们通过引入一个有剩余索取权的委托人。如果小于,则产出全归委托人所有。譬如,在上面那个制度中,委托人收取保证金,然后按支付给代理人,委托人的剩余为。并且,委托人本身不是团队成员。所以,从这个理论角度看,委托人的真正作用不是监督代理人,而是保证不满足预算平衡的团体激励方案的实施。古典式资本主义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相比较的优点就在

7、于它可以使用一些在合伙制下不可行的激励方案。在确定性的环境中,均衡下没有剩余留给委托人。譬如,在第一种制度下有,而在第二种制度中有。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委托人事前就预期自己将一无所得,就没有人愿去当委托人。但Holmstrom证明在不确定的环境里,这类团体激励是很有效的。我们下面来看他的思路。假定产出还受到外生因素的影响,故有。使用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模型(见第8章),把当作随机变量。令和分别为的分布函数和分布密度,假定满足一阶随机占优条件和凸性条件(见第8章)。设计如下制度 (12.5)其中,。显然有。这个制度规定:如果产出达不到目标,则每个代理人受到数额的处罚,否则,总产出全部分配给代理人。设代

8、理人是风险中性的,则代理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其中是代理人的初始财富求导。设为帕累托最优努力向量,则得,这里,故纳什均衡的充要条件是, (12.6)这里。设分布函数是有界的,且代理人的初始财富水平足够高,则通过调整和就可以保证纳什均衡(12.6)的解是帕累托最优的。下面以一个例子对此加以说明。例12.1 设,是在上的均匀分布,代理人的努力水平决定这个分布区间的上界位置,则设成本函数为,则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满足式,记,则,纳什均衡条件为:,由对称性,均衡时有,故上式为,均衡下,故得,。于是,在产出小于时,将对代理人罚款,此时每个代理人的收入为;这个分配方案就可实现帕累托最优。一般情形下,当和满足等

9、式,这个分配方案就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个结论可留给读者自行去验证,请注意,当惩罚的临界点愈低时,惩罚的数额就愈高。)如果代理人的初始财富水平不是足够大,而是很有限,则帕累托最优就有可能达不到6。在这个例子中,当代理人的初始财富水平为零时,帕累托最优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一种极端情形,当产出分布随着的增加而快速分散的,即对所有有,则均衡努力水平趋于零。所以,在不确定环境里,代理人的财富约束可能会限制团队的有效规模及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可能性。但是,当委托人的初始财富足够大时,通过将“团体惩罚”改为“团体激励”,帕累托最优仍可达到。譬如,这样一个分配方案要求当时,委托人支付代理人奖金;当时,委托人支付代

10、理人,。则通过适当调整和,纳什均衡就可作为帕累托最优出现。由此,Holmstrom认为委托人的监督只有在团队规模很大,代理人及委托人都面临初始财富约束及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时候才是重要的7。通过直接对代理人行为加以监督,委托人可收集更多信息,对代理人的奖惩不再仅基于团队产出作出,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团体惩罚和激励的必要,从而放松了财富约束,另一方面又降低了代理人承担的风险,如采用相对业绩作比较等。有人不仅考虑了团队生产中的道德风险,而且还考虑了其中的逆选择(能力不可观测),如Mcafee与McMillan(1991)。他们证明:在一定条件下,最优工资合约是团队产出的线性函数;即。若不存在逆选择,则

11、帕累托最优就可通过规定和代理人向委托人缴纳保证金达到8。但若存在逆选择,则最优的小于1,从而小于没有逆选择时的水平。这是由于通过将代理人的边际工资规定得低于边际产出,委托人可以从高能力的代理人那里榨取信息租金。他们证明,不论委托人是只观测团队产出,还是观测每个人的贡献,则均衡结果是一样的,即使观测个人贡献没有成本。个人贡献的不可观测并不一定会带来搭便车问题,而监督也并不是消除偷懒的必要手段。这是Holmstrom早已指出的(Holmstrom,1982)。但是,他们认为,监督的作用是约束委托人自己而非代理人。这是因为:若有个相同的代理人,不存在逆选择,则据建立总产出上的最优合约,每个代理人在事

12、前向委托人缴纳的保证金,委托人在事后向每个代理人支付,因此对个代理人的总支付为,大于产出本身;产出每增加一单位,委托人要支出单位;产出愈小,委托人支出就愈少。故委托人可能故意破坏生产使代理人只能达到较低的产量。委托人也可能在生产结束前就携带代理人缴纳的保证金跑掉。解决委托人的这种道德风险的一个办法是:让委托人监督代理人而非收取代理人的保证金。由于在监督情况下,代理人的产出愈高,委托人的剩余就愈多,委托人不会破坏生产,也没有保证金可拿着逃跑(或只有较少的保证金可带走)。Itoh(1991)在文献中的贡献也值得一提。他的思路与文献中的一般看法不同,他不是将团队生产视为外生的,也不是强调团队生产中的

13、搭便车行为,而是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委托人应通过激励机制诱使代理人互相帮助?这样,团队生产便是一种内生结果了。设有两个代理人,有两种工作,每个代理人主要负责其中一种工作,且两种工作的业绩是不相关的,因此不存在相对业绩的比较问题。委托人要考虑的是:是否应诱使每个代理人除了在自己的工作上努力工作外,还应花一定的精力帮助他的同伴?这个问题可进一步分成两个问题。第一是将一个代理人的收入适当(正相关地)依赖于另一个代理人的业绩是否能够诱使代理人互相帮助?第二是若互相帮助能出现,这样做是否值得委托人去做?对于第一个问题,Itoh证明,若代理人帮助别人的努力边际成本在帮助努力等于零时为零,如

14、成本函数为,其中是自己工作上的努力,是帮助努力,则答案是肯定的,因为适当帮助别人并不增加自己的边际成本。他证明,这种情形在两种工作的差异较大并且代理人对不同工作有不同偏好时就可能出现。但若两种工作很类似,使得代理人只注重总努力水平,即,则答案就是否定的了。此时,帮助的边际成本在时严格大于零,即使对别人很小的帮助都增加自己工作的边际成本,代理人就不会帮助别人。对于第二个问题,他证明,给定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情形,团队工作或相互帮助是最优的一个充分条件就是自身努力和相互帮助在如下意义上是战略性互补的:即来自别人的帮助愈多,自己工作愈努力。在博弈论中,正斜率的反应函数意味着战略互补,负斜率的反应函数是战略替代。战略互补指局中人的战略变动方向相同,战略替代指反向的战略变动。譬如,价格竞争就是战略互补的,你提高价格,我也提价;但产量竞争就是战略替代的,如你提高产量,我就减少产量。战略互补在以下情形更容易出现;即当别人帮助自己干一些较不重要的事情时,自己可集中精力干一些更为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们有如下结论:若两种努力在成本函数上是独立的但在工作上是互补的时,通过激励机制诱使“团队工作”是最优的。即适当帮助努力并不增加多少成本,即可通过使别人更努力工作提高产出水平。进而,即使代理人对来自别人帮助的最优反应是减少自己的努力(即搭便车,是一种“战略替代”),若所导致的自己努力的下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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