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docx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51150353 上传时间:2022-09-2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 广东省翁源县政府欠债不还败诉法庭,该县副县长童志跃两次到上级法院求情延期执行,导致被欠债的农民工苦等不见还款音信。在韶关市人大和新闻媒体的双重监督下,尽管韶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近4个月,但胜诉的普通百姓仍不知何时能够索回被翁源县政府拖下的欠款。(羊城晚报7月28日) 报道说,翁源县副县长童志跃第二次走进韶关市中级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延期执行该县政府的欠债案时,法院的同志从金羊网上下载该报报道后,复印给童志跃,没想到童志跃副县长当着法官的面说,“翁源县出丑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怕再多一次”。在笔者看来,翁源县的父老乡亲是要脸面的,并不会轻易让自己在全国人民面前出丑,

2、童志跃副县长的话顶多能代表县政府和他本人的意思。分析童副县长这句话,我们分明感到: “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从情理上讲,人要脸、树要皮。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尽丢人现眼,出尽洋相、丑态百出,那还有什么尊严、信誉和价值,生存又还有什么意义。这对于一个人是如此,对于一个组织更是如此。除非,要么是某个人或某个组织破罐子破摔,自我贬低,做个无赖,不再有任何追求;要么是某个人或某个组织自持有强大的实力和靠山,占山为霸王,他人对其是无可奈何,出丑又何妨?我们看到,童副县长和翁源县政府在媒体面前、在全国的读者面前,多少有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味道,曝光就曝光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但其在法院和对于债权人

3、面前,我们分明感到更多的是一种霸气,你告你的,你判你的,我还照干我的,你能拿我怎么样?因为,在童副县长和翁源县政府看来,媒体实在是算不了什么,尽管羊城晚报一再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但媒体既没有强制政府执行判决的权力,也不能处罚不履行判决的政府官员的权力,舆论监督也仅仅代表民众的一种呼吁。所以,尽管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法传唤,但翁源县政府可以不派人到庭,也不作出书面答辩、不提供任何证据材料。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不仅不自觉履行判决内容,而且县政府领导还四处活动,干预案件的执行。更可怕的是在童副县长和翁源县政府看来,不仅媒体算不了什么,还上一级的韶关市中级法院也不过是如此而已。今年6月11日,童志跃

4、就曾到该院求情,希望对翁源县政府的欠债案延期执行,法院没有理会。但法院工作人员在翁源县执行的过程中,被上级领导电话阻止,得到人大、省高院、政法委支持的韶关市中级法院也只得无功而返。这就不难理解童副县长会甩出这么一句惊世骇俗的豪言壮语!然而,政府的官员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从政府存在的价值而言,政府不应该有自己的私利,政府的目的就是为民、为公众服务,谋求公众利益。政府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政府的权威是人民授予的也是不可放弃的,对于任何有违法和有损于政府权威的行为官员,人民有权罢免。可以说,政府官员干预案件的执行的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有违人民的意志,政府官员使政府出丑的行为损害了人民的威信,这都是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因此,我们不禁要问:誰给了童副县长干预案件的执行和使政府出丑的权力?我们该如何让政府官员的行为依法进行,又该如何让政府官员自觉维护政府的权威?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 Email:tao1991tao9928官不畏出丑,奈何以出丑惧之?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