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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供养直系家属身份认定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管理暂行方法辽劳险字1992141号合理划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是企业和职工的一致要求,做好这项工作,不但能保护企业和职工两方合法权益,并且是减少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变换经营体系的客观需要,为的确增强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管理工作,现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管理暂行方法(下称暂行方法)印发给你们,同时为正确理解和正确贯彻暂行方法,将“关于划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问题解答”附后,请一并执行。各地要认真贯彻暂行方法并增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把这项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划分和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请各地在执
2、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反响。1992年10月4日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管理暂行方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政策,合理地域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联合我省实质状况,特拟定本方法(下称暂行方法)。第二条本暂行方法合用于我省境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和私营企业职工(含离休、退休及按国家1978104号文件规定离职的职工)。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是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管理1部门,负责政策贯彻实行和督查指导工作,其平常管理工作由基层企业负责。二、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职工直系家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花费主要依靠职工供应,并吻合以下条件之一
3、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父(包含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整丧失劳动能力者;母(包含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整丧失劳动能力者;儿女(包含遗腹儿女、养儿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儿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整丧失劳动能力者;弟、妹(包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整丧失劳动能力者。第五条职工自幼依靠别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吻合第四条(一)、(二)规定,并没有经济收入,确属依靠职工供养的,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但其生父亲母亲不得再列为供养直系家属。第六条由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认定的吻合
4、供养条件的其余人员。三、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划分原则第七条划分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应依照兼备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合理负担、不重不漏的原则。第八条职工和儿女均有供养能力,吻合供养条件的职工配偶,应划分为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第九条职工的父亲母亲有供养能力,其未满18周岁的弟、妹应划为父亲母亲的供养直系家属。不该划为职工供养的直系家属。第十条多儿女共同供养吻合供养条件的父亲母亲时,父亲母亲户口在2哪个儿女家,就由哪个儿女负担父亲母亲中一人,另一人一般按其儿女序次列为供养直系家属。与父亲母亲同居的儿女子也吻合供养条件或父亲母亲户口单位的,按其儿女序次列为供养直系家属。第十一条夫妇一方有吻合供养条件的父
5、亲母亲,其独生子妇女应划为另一方的供养直系家属;若夫妇两方均有吻合供养条件的父亲母亲和多儿女的,依照合理负担的原则分别划分。第十二条夫妇共同扶养独生儿女;夫妇一方是农民或个体劳动者,另一方是企业职工的,划给企业职工;一方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另一方是企业职工的,划给企业职工;一方是集体企业职工或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另一方是全民企业职工的,划给全民企业职工;两方为同一所有制企业的,划给薪资收入高的一方。四、登记管理第十三条确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实行由职工个人申报,企业审察登记制度。职工填写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登记卡片,同时交验有关证件和证明资料,经企业审察并签发职工劳动保险待遇证。第十四条职工供养直系
6、家属失掉供养条件的,应马上向所在单位报告,由企业注销其供养直系家属登记。如职工不主动报告并连续领取待遇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其冒领的所有待遇外,还可视其情节恩赐必需的处罚。第十五条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因故需改变供养关系时,第一在原登记企业注销登记并由注销登记单位出具证明,而后再按申报登记程序由更改单位重新登记确认。第十六条职工调出本企业时,调出单位应随调转关系注明原登记已注销,并收加职工劳动保险待遇证。将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登记卡片随自己档案一并转到调入单位,作为重新登记的依照。第十七条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登记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3涉及面广、复杂认真的工作。所以,企业要增强领导,指派由责任心强的专(兼)职
7、干部来负责平常管理工作,并做到每年复检验印一次。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按期的复查调整和待遇支付等审批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登记卡片、职工劳动保险待遇证由省劳动局一致印制。中国劳动仲裁网YEta3a五、附则第十九条本方法自觉布之日起实行。第二十条国家有新规准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关于划分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问题解答为了正确贯彻企业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暂行方法),现对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划分和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详尽问题解答以下:一、有关暂行方法实行范围问题1 、问:中直和队伍在我省的企业单位,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划分如何办理?答:中直和队伍在我省的企业单位,凡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
8、均按我省的规定执行。2 、问:不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私营企业的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如何划分?答:凡涉及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劳动保险待遇,都要按暂行方法划分。二、有关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的范围和条件问题3 、问:暂行方法中未将祖父亲母亲、孙儿女列入供养直系家属的范围,遇到这个问题如何对待和办理?答:这种状况比较特别,但祖父亲母亲、孙儿女吻合供养条件的,4可以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4 、问:职工供养直系家属“无经济收入”应如何理解?答:“无经济收入”是指职工直系家属无劳动收入(如无薪资收入),也无经商办企业、维修服务业、种植、养殖业、个体经营等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如租借收入)等,其生活费主要本源依靠职工供给。5
9、 、问:职工直系家属在街办企业、乡镇企业、社会福利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作,有劳动收入,但收入不稳固,能否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答:职工直系家属参加上述企业工作,已属有劳动收入的企业职工,固然收入不稳固,也不可以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6 、问:职工直系家属做暂时工或是个体工商业者,能否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答:职工直系家属有劳动能力,固然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也不可以列为职工供养家属。假如男60岁,女50岁以上的职工直系亲属,从事个体经营期间,也不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7 、问:职工儿女在校读书期间,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指的是哪种学校?答:包含小学、初中、高中、技校、职校、中专、大学在校学生。
10、但不包含研究生、军事院学员、各种补习生、深造生。8、问:职工直系家属家住农村、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参加农、副业生产或多种经营收入的能否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答:不论是在城镇或农村的职工直系家属,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有劳动能力,固然没有经济收入的,也都不可以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59 、问: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完整丧失劳动能力的,须由哪个部门确认?答:职工直系家属,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因病、残完整丧失劳动能力者,须经当地县以上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后,方能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三、有关职工供养家属划分问题10 、问:职工的父亲母亲有工作,但收入只好保持自己的生
11、活,其弟、妹能否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答:职工父亲母亲是属于有固定收入的职工,其弟、妹应列为父亲母亲的供养直系家属。11 、问:职工的父亲母亲都没有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工作,父亲母亲年龄不满60岁,有劳动能力,母亲已年满50岁,他的父亲母亲能否列为供养直系家属?答:职工的父亲年龄不满60岁,有劳动能力,固然无经济收入,也不可以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职工的母亲生活主要依靠职工供养的,可以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12 、问:职工兄、弟、姊、妹多人,只有一人是职工的,其供养父亲母亲应如何划分供养关系?答:职工兄、弟、姊、妹多人,只有一人是职工的,其父或母一人可划分为职工供养;有两人是职工的,各供养一人。
12、13 、问:职工有两个老婆,均吻合供养条件,能否都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答:这种状况不过历史上遗留的问题,所以,只好由职工选择一个老婆列为供养直系家属。14 、问:职工有两个母亲,都由职工自己供养,能否都列为供养直系家属?6答:职工父亡后,留有两母,只好将其生身母亲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15 、问:职工即供养父亲母亲,又供养叔父亲母亲、伯父亲母亲(几房共一子),能否都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答:只有生身父亲母亲可以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16 、问:夫妇离婚或一方死亡后,其原划定受其供养的儿女能否改动?答:夫妇离婚或一方因病死亡,原划定供养的儿女,不论能否随其父亲母亲再婚再嫁的,原划定儿女的供养关
13、系原则上不再改动。再婚再嫁后,自觉负担前夫或前妻供养的儿女时,应按暂行方法的规定办理转移手续,重新确定供养关系。一方死亡供供养关系转移后,不再享受死亡遗属营救费待遇。17 、问:职工因工死亡时,其原划为配偶供养的儿女能否更改为工亡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答:职工因工死亡后,可将划为配偶供养的儿女更改为工亡职工供养直系家属。18 、问:职工退休后,受其供的配偶能否更改为在企业工作的儿女供养直系家属?答:不可以。如退休职工死亡,可以申请更改为其儿女的供养直系家属。但不可以再享受退休职工死亡遗属营救费待遇。19 、问:职工自动离职、离职或被除名、开除无经济收入的,其供养的直系家属能否更改供养关系?答:可
14、以。20 、问:丈夫因病死亡后,公婆能否更改为女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答:如公、婆丈夫生供养直系家属,其丈夫独生儿女的,丈夫7死亡后,公婆靠儿媳供养的,可以更改为女职工供养直系家属,但女职工的生身父亲母亲则不可以再列为其供养直系家属。21 、问:职工孙儿女的父亲母亲死亡或完整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经济收入的,能否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答:如吻合所提出的条件,可以列为职工供养直系家属。22 、问:劳动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制工人、暂时工供养直系家属如何划分?答:劳动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制工人、暂时工,划分供养直系家属在原则、范围和条件与固定职工相同。不过因为用工制形式不一样,其供养直系家属的劳动保险待遇规
15、定不一样。四、有关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在特别状况下的劳动保险待遇问题23 、问:职工惧罪自杀死亡,其所供养的直系家属劳动保险待遇应如何办理?答:职工惧罪自杀死亡的,即中断供养关系,不可以享受职工死亡遗属劳动保险待遇。24 、问:职工超计划生育的儿女,其待遇应如何办理?答:职工超计划生育的儿女,不享受供养直系家属的劳动保险待遇。25、问:职工停薪留职期间,其供养直系家属如何对待?l答:职工经同意停薪留职期间,其供养直系家属停止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停薪留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只要向单位缴纳了足额劳动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在待遇。26 、问:职工因工作调动大到调入单位报到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其供养直系家属劳动保险待遇,应由哪个单位负担?答:应由调入的单位负担。827 、问:独生儿女为男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夫妇离婚时法院将儿女判给女职工抚养,男职工按月支付部分生活抚养费,其供养关系如何确定?答:应更改为女职工的供养直系家属。28 、问:独生儿女已划为男职工供养直系家属,夫妇离婚法院将儿女判给女职工抚养,男职工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