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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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编制单位:广西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二年九月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扩建项目 目录目录1总则11.1编制依据11.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71.3环境功能区划91.4评价标准91.5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标准111.6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31.7环境保护目标202现有工程分析222.1现有工程概况222.2现有工程环评手续概况222.3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232.4现有项目产品方案及存栏量242.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242.6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252.7公用工程262.8现有工程工艺流程272.9现有工

2、程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和拟采取的整改方案373扩建项目工程分析383.1扩建项目概况383.2施工期工程分析433.3营运期工程分析463.4扩建前后“三本账”65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64.1自然环境概况664.2区域饮用水水源调查72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24.4区域污染源调查81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3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83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66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111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116.2营运期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1137环境影响与经济损益分析1327.1社会效益分析1327.2经济效益分析1327.3生态效益分析1327.

3、4环保效益分析1327.5综合分析1368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计划1378.1环境管理1378.2排污管理要求1418.3环境监测计划1478.4竣工验收1499环评结论1529.1项目概况1529.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529.3污染物排放情况1539.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49.5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结论1569.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1599.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599.8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599.9总结论1594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扩建项目 概述概 述1、 项目由来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成立于2019年8月21日,目前已在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大庆村东呼屯五队江边岭处投资建

4、设了“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年出栏4000头肉猪项目”(简称“现有项目,A区场地”)。现有项目占地面积6643.98m2(9.966亩),存栏生猪2000头,年出栏生猪4000头,并于2020年3月投产。现有项目于2020年2月01日填报了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年出栏4000头肉猪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2045080400000008(附件8),根据相关要求,登记表项目无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贵港市覃塘区进易养殖场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现有场地北面,于2021年1月5日填报了贵港市覃塘区进易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2145080400000002(附件8),目前该

5、场区建设了猪舍及其配套设施,未进行养殖,由于市场行情影响,将场区转租给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建设“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扩建项目”(简称“扩建项目,B区场地”)。扩建项目新增用地4928.25m2(约7.392亩),新增存栏生猪3000头,新增年出栏生猪6000头。扩建完成投产后,全场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生猪10000头。2、 建设项目特点(1) 本项目通过外购仔猪进行保育育肥,无需在场内自行繁育,采用的是国内较为先进的自动刮粪、机械通风和自动输料等养殖工艺,按保育、育肥等环节分批次饲养猪只,采取单元“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使猪场整体按照固定周期连续均衡地生产。(2)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

6、水水源保护区,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环保法、畜牧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用地及建设规划,符合养殖业产业政策。(3) 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少量废弃土石方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且项目建设将改变场区土地利用格局,场地开挖将引起一定的水土流失影响,但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较小,施工期持续较短,施工期影响随着项目的结束将逐步消除,环境影响相对较小。(4) 建设项目运营期将产生的养殖废气、养殖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3、 环境影响评价

7、的工作过程扩建项目新增存栏生猪3000头,新增年出栏生猪6000头。扩建完成投产后,全场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生猪10000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二、畜牧业-3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其他畜牧业039-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8、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委托我公司承担“贵港市覃塘区域隆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选址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勘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

9、设项目工程分析制定工作方案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评价等级判定根据各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成果,判定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土壤评价等价为三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环境风险潜势为级。(2)产业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扩建畜禽养殖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

10、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第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已于2022年6月25日取得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06-450804-04-01-277999),见附件2。本项目符合国家目前产业政策。(3)规划相符性分析 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贵政办发202215号)的要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指导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加强监督保证粪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

11、0%以上。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充分调动和运用社会资金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引导鼓励养殖业主增加对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投入,实现畜禽粪污全量化利用。积极探索“小散养”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分散养殖户实施清洁养殖生态养殖,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环保自律意识和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共同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种养对接,建立粪污综合利用长效机制。鼓励种植大户、种植合作社等利用畜禽粪污有机肥代替化肥,与畜禽养殖场签订合作协议,配套建设田间贮液池、输送管网等;引导养殖业主与周边种植业主形成养殖粪污就近消纳的合作关系,推进养殖场畜禽粪污末端利用,推进种养

12、结合。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模式。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加快有机肥厂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对规模场粪污进行有效处理,支持高架床养殖模式和传统栏舍的异位发酵床,养殖场内直接将畜禽粪便转化成有机肥。积极招商引进建设有机肥厂,建设专业畜禽粪便有机肥厂和畜禽粪便收集点。积极引导养殖业主联合起来自主建设有机肥厂。项目拟采用从源头减少恶臭和废水产生的生态养殖建设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养殖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养殖区产生的粪污、饲料残渣等污染物收集后,粪污在异位发酵床中被蒸发、生物菌种分解和进入有机肥

13、(半成品)产品,外售给当地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项目的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病死猪尸体当天交由贵港市恒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与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贵政办发202215号)要求相符。 与石卡镇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本扩建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大庆村东呼屯五队江边岭处,距离石卡镇中心约5.9km,项目不在石卡镇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本扩建项目用地已取得石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批复(详见附件4),同时根据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和贵港市覃塘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项目设施农业用地申请上图入库的复函(详见附件5),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14、划,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选址合理;另根据贵港市覃塘区林业局出具的证明,项目用地属于非林地,同意本项目的用地建设。因此,项目选址不在石卡镇镇区总体规划范围内,与石卡镇镇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无冲突,选址合理。(4)与行业规范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下表分析可知,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相关要求。表1 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符合性分析法律法规规范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3.13.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3.1.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建设;3.1.2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浏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3.1.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3.1.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大庆村东呼屯五队江边岭处,属于农村地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也不在石卡镇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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