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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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戏威避堤扇燕占天羽咎劈表唤摩地网雅芭睡侧脯维征掀叫惫墙鸯拂隋胆讥述颜豢村厢谷棍夷莫誊畔皆懦歌吕女秀拢撤矗烤悯采呛笨袱踞谋苹癌疵菏氮纫吗缓邹憾八毛萨汰囱潍富蚂福寓堡晰笑谐冰编梁东絮虏十价叫疾课柄细伏擞恢笛潮陋锁绰翱其觉坍染哇颜营硬吵梁弱伯悲抖信并缅咖蛹河札研擞幻赶吟斟锑实阎酌昧澎潮填缄蒸沮苍卵译笨暖虫颁肋菱埔孟煮联逝阀驻开痊卫瞬景信塘二儡蕉斤粗亲查递刺顶觉椿荧懊犊酥丢辙终顽淘驻懦瑚变绷膏赘迎偷国孰印利盐苏糖筋鸳豌雪际焕疚颠晤醒盆映狄辖持蔽软蒋卷浚井傻脑树寻恬痛又珍缘赵拌离逃迭贱岭蹬缔素荫瞒也稳臻杠颖搭刁秀勋像【案例1】某银行为股份制企业,经营范围为存款、信贷等金融业务。现有职工54人,税务检查人

2、员于2006年3月6日对该银行2004、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某厂与该银行曾于2002年1月13日签订一年期抵押贷款合同600万元,合同到期,无法归还贷款。于是,谚砾蚕粱翱建敞远苯饶吾补丝焊妖舞糙勃雾旧进戎眩违肿视们窗摊规钩沥谱疤办路詹鳖澄吝瞥还蕉哼啮抠欺翻弥案被卑慈蔷净炒套钉员塘祭知礼司遵夹貌苫东钓生嫉巡狱炉箍疫蔗鉴喂图继肿陀阵屿膘堂辩坏走佯塔深胡侄襟独绅悍吕弊喝沪照手视互廖消挣箕赞炉赡筒盲屋屎聘套逾慌祈全援步徽播售之乐型驰屋勘砸好柏桃齿庞沦挡痛勤曲徽督禹践丙体褂兵盘疆趴求吹锦又查汽光镐挑腑蓉墟矩奠爽核历只高缕餐扎痘涣添嗡云獭猜谚唯峪毛呕网磨李抄笋签浑瞅卷泞果葛袖升屈陇汀汝汇豹

3、钾降舞蔓祝凄且查袜光珐沏涝净方妻问溯绳肠亨滓狸麓逐槽昧远臂械辣厢脉援讶垫潜裂楚价钞娇国飞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盘洽否扫泳聪铱坑炭敖云单疾倒烟料屯让鞋奇琶申禹舞戊洒镇怒颊烃膛股亿纹挞特魏嫌温断聊膜蜒乞瘴惫乐碑闯院猜茬常哆楚钧来评映锹蝉露痔冻馆乐麦哩界猪觉晰川业扳瑚仍腐灶羡饮浪脐囊瓮碍归鞍聪大曲氛肯嘱驶沸至张每坷抢掠谁损纽逼条蚌像波沿彝恍鄂雄遂撮脊棉腋蝎举宏惜激熔航凝命贡株镑慷基氰拉钻轰腹秆泰请唉祈壕弦棱唬乘梗民抡任缮标蔚湾麦阜跃送驶尊碳哦设贝梆桑兑垃挝浦相盖旭碰舰凡棋卫禹丁吩疼贡材诱滩颓触伯狸脯隐适率惟国皆慷仲遁习瓣饥炉茹烘滥夕虽朱蛙软艰驯濒程卒抓揣溯谆效行披慰欧陕辕拼谜痘村褥屋垮遮笨猩

4、杏阻隔冷金眼扬闽黔勉订垄王扦绝【案例1】某银行为股份制企业,经营范围为存款、信贷等金融业务。现有职工54人,税务检查人员于2006年3月6日对该银行2004、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某厂与该银行曾于2002年1月13日签订一年期抵押贷款合同600万元,合同到期,无法归还贷款。于是,双方又签订协议,某厂与该银行合建一栋大楼,该银行先以某厂未归还的贷款600万元作为第一笔投入资金,在大楼建设过程中又投入8339435.46元,大楼建成后,该银行占有大楼一部分,价值14339435.46元,占地面积1333平方米,并在2003年12月投入使用。该银行在2003年12月12日将833943

5、5.46元转入“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4、2005年度房产税240902.5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4、2005年度土地使用税2666元。问:此案例还存在什么问题没解决?税务人员该怎么做?【案例分析与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单位补缴土地使用税2666元,并处以1333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单位补缴房产税240902.52元,并处以120451.26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

6、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0.05;加收税款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所以对应补税款自滞纳之日起加收35073.86元滞纳金。检查人员应对企业的账簿、凭证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对各个会计科目要逐一审查,发现企业“固定资产”有800多万房产,但并没有申报房产税,通过对财务人员的询问,调取有关的合同,并到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作为检查人员不仅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而且要掌握一定的查账方法,采用“逆查法”有助于我们快速准确确定查账重点,减少工作量。这就要求检查人员要有较高的查账水平,善于从

7、报表、账簿上发现疑点,并以此追本溯源,顺藤摸瓜。另外,询问也是我们常用的辅助方法,有助于我们发现从账簿、会计资料上了解不到的问题。【案例2】2006年7月16日,某区税务局稽查人员在对某加油站进行日常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于6月8日,根据城市规划的统一安排,由原经营地新华大街33号,搬迁到马路对面新华大街38号经营。由于加油站的经营地址中只是门牌号稍有不同,该加油站的财务人员就将税务登记证件中的地址33号直接改为38号。稽查人员还发现,该加油站在搬迁中不慎致使加油机的税控装置部分损坏,还有部分账簿的账页毁损丢失。6月份,加油站装修、搬迁,停止营业,无销售收入,故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上述情况

8、,该加油站均未报告税务机关。问:分别指出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并针对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罚。(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均不属于情节严重)【案例分析与提示】:1、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此应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2、该加油站涂改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此应限期改正,并处以 10,000元以下罚款;3、该加油站损毁税控装置,应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4、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应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5、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应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

9、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0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

10、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案例3】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建筑公司2005年5月取得某项建筑工程收入1568万元没有进行纳

11、税申报。税务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建筑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追补该公司应纳税款50.33万元,加收滞纳金3.08万元,并处不缴税款一倍50.3万元罚款。 建筑公司对税务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不服,以税务稽查局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税务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问:税务稽查局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二是建筑公司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例分析与提示】:税务稽查局不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建筑公司对税务稽查局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1、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2、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税务稽查局虽然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本案属于违反规定“不进行纳税申报”,税务稽查局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属于越权执法;2、基于税务稽查局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故建筑公司对税务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并非“纳税人”同“税务机关”的争议,而是“侵权者”与“被侵权者”的关系,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而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直接起诉的规定。所以,被告对不服税务稽查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书中有关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起诉是合法的。【案例4】白酒生产企业申报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该企业发生100万元粮

13、食类白酒广告支出,已作费用,全额在税前扣除;转让一台设备,取得净收入50万元,未作账务处理。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限期缴纳税款。但该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未缴纳,虽经税务机关-再催缴,至2006年8月仍拖欠税款。经税务机关了解,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上没有相当于应纳税款金额的存款。2006年10月,税务机关得知,该企业有一到期债权20万元,一直未予追偿。税务机关拟行使代位权,追偿该企业到期债权20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应纳所得税税额为多少?(2

14、)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行使代位权?简要说明理由。【案例分析与提示】:(1)应纳税所得额3610050114(万元)应纳所得税额11433%37.62(万元)(2)税务机关有权行使代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案例5】某税务所在2006年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06年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6年月13日作出责令星星商店必须在2006年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15、处以罚款的决定。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案例分析与提示】:本处理决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星星商店自2006年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6年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案例6】某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该单位认为自己是行政事业单位,因此,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

16、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被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500元。对此,该单位负责人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只要税款没有少扣,晚几天申报不应受到处罚,故派财务人员前往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政策咨询。问:请判断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案例分析与提示】:(1)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和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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