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兴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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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闽兴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龙岩市闽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 、建 设 项 目 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闽兴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209-350802-04-01-44634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赤坑村合金路 2 号地理坐标东经 117 度 0 分 25.79 秒,北纬 25 度 10 分 23.1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7724 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 101 、危险废物(不

2、含 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龙岩市新罗区发展 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2F010422 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7.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03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由于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因此设有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30)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3、:/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原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福建省环保厅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闽环保监201066 号(2010.5.26)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属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的龙州工业 园区(即张白土片区、东宝山片区)。该园区为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核准面积为 1.0km2 ,主要产业为环保设备制造、机械制1造等,发展形成以环保设备、机械制造为主的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 园区。实际建成约 4.31km2 ,主要产业为环保设备

4、制造、机械制造等。园区将机械制造业作为开发区重要培育发展的主导支柱产业。 同时大力扶持电子(光电)、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根据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30)的产业规 划、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与 规划产业相关的禁止入园产业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使用 重金属、有毒物等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禁止新上集 中电镀项目(企业内部配套电镀工序需废水零排放),金属冶炼, 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化妆品制造,生物医药制造,电子(光 电)产业引进企业必须采取先进生产工艺及合理的污染治理技术, 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污

5、染及大气污染排放达到相 关行业标准。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淘汰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及含氰沉锌工艺。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入 园产业、无燃煤锅炉、无含氰电镀工艺及含氰沉锌工艺,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不冲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权证(详见附件 5),项目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福建龙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经同意本项目在园区内 的建设(详见附件 6)。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 区产业准入条件相冲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龙岩经济 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30)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龙岩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1066 号)的总体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详见章节1.11.1其他符合性分析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赤坑村合金路2号,建设用地属工业用地,项目用 地不在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内(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 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 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和周边不涉及福建省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闽政办201

7、780号)中规定的需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保护区,项目的建设符合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后,对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现有环境功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耗能企业,通过内部管理、设备和工艺选择、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 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

8、、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及资源利用水平。 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原料不涉及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开采及破坏,不会突破自然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以及与项目所在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进行说明。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 第29号),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中转,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于2022年9月23日取得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备案

9、号为:闽发改备2022F010422号(附件3: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以及福建省的产业政策。 、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相符性分析:经检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 ,项目不在其3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要求。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8 年 3 月),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 (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永泰

10、县、泰宁县、周宁县、柘荣县、永春县、华安县、屏南 县、寿宁县、武夷山市等 9 个县(市)。本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不在福建省第一 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所列县市内,且选址不属于 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同时,对比龙岩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要求“ 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 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本项目符合龙岩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具体见下表。表 1-1 与龙岩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11、空 间 布 局1.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州工业园区张白土片区、东宝 山片区、福建永定工业园区、漳平工业园区富山禁止引入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石化、冶金、水泥、平板玻璃等重 点产业。2.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雁经济开发区、漳平工业园区、 禁止引入以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工业项 目。长汀经济开发区、上杭工业园区、连城工业园区严格 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 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龙州工业园 区东宝山片区,主要从 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 中转,可为园区企业提3.龙岩市闽江、九龙江、汀江流域两岸严格控制新、扩建 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闽江、九龙江 禁

12、止新建、扩建铬盐、氰化物生产项目。汀江流域范围禁 止新、扩建制浆造纸、印染、合成革及人造革项目。供环保基础设施配套, 不属于禁止引进产业。 本项目属于九龙江北溪 支流雁石溪,项目没有符合4.龙岩市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 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除列入国家 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 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 项目;氟化工产业应布局在上杭蛟洋工业区、漳平市新材 料产业园具有氟化工产业功能,且已开展规划环评、配套 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完善的园区,园区外现 有氟化工企业不再扩大规模;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

13、定 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 工业项目。生产废水排放,不属于 新、扩建增加氨氮、总 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 项目。项目建设与空间布局约 束要求不相冲突。5.严格控制审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钢铁、水4泥、铁合金、多晶硅、铜冶炼、有色金属矿山、煤矿、稀 土等)新增产能项目。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九龙江流域:1. 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以上,新建水 污染型项目应实行水污染物排放量倍量削减替代。2. 全流域大力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北溪上游严格控制 畜禽养殖总量,继续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3.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实施雨污分 流改造,逐

14、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本项目属于九龙江北溪 支流雁石溪,项目没有 生产废水排放,不属于 新、扩建增加氨氮、总 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 项目。符合龙岩市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新建水泥、 有色金属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 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尾 水排入“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 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 A 排放标准。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收 集、储存、中转,可为 园区企业提供环保基础 设施配套,项目没有生 产废水排放,不属于涉 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 项目。符合环 境 风 险 防 控1.强化石化、化工、冶炼、危化品储运等企业的环境风险 防控。2.建立和健全重点管控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泄露等环境风 险防范体系,健全应急响应机制。3.上杭蛟洋工业园区、连城朋口工业集中区、漳平新材料 产业园区(含漳平华寮化工集中区) 、新罗生物精细化工产 业园应建设园区事故应急池。4.九龙江北溪流域禁止新、扩建电镀项目。全市新建电镀 项目应集中布局在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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