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二课堂笔记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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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二 第一部分 基本知识课堂笔记税法二课 堂 笔 记之一编者:苏立军目 录第一章企业所得税3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22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32第四章 印花税33第 五 章房产税38第 六 章车船税38第 七 章契税40第 八 章城镇土地使用税44第九章、耕地占用税45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二节: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 居民企业1、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2、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二)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1、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

2、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机构、场所中注意: 营业代理人-视为机构、场所三)所得来源的确定行为地原则、不动产原则、负担方原则第三节 税率种类税率适用范围基本税率25%(1)居民企业(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两档优惠税率减按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l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征税时适用l0%税率)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及有场所无联系的注意:非居民中有场所的 所得有联系的 25%,所得无联系的10%,境外所得有联系的25%.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的确认时点n 注意:n 多以合同约定的应收应付之日确定。但是捐赠是从实际收到之

3、日确定的会计准则运用n 1、托收承付 办妥手续n 2、预收款的,发出商品n 3、需安装检验的,完毕时n 4、代销的,收到清单时2、特殊情况下收入的确认收入确认收入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2.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安、装配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3.采取产品分成分得产品的日期,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视同销售: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内部处置资产资产移送他人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2)用

4、于交际应酬(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4)用于股息分配(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5、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认特殊销售税务处理1.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2.以旧换新销售商品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 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收入4、现金折扣(总价法)按总价(不扣折扣)确定金额。如发生现金折扣则作为财务费用。5买

5、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应分摊6、销售退回:冲减退回的这个期间的销售商品收入,而不是在冲销售那个商品的期间。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财政性的(二)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 投资收益: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3. 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l2个月取得的)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三、各项扣除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特许经营模式的饮

6、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如归集至持有方,则持有方可以在其税前扣除。但这一部分,还不影响其30%的标准烟草企业 一律不得税前扣除1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注意:年度利润是不算上年利润或亏损结转的。对汶川、奥运、上海世博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四、不得扣除项目9项v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v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7、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亏损弥补 1、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注意:从头算起 2、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1、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以月初数为准,下个月反映变化2、生物资产 3类o 消耗性 农作物、存栏待售牲畜-无折旧o 生产性 经济林、产畜、役畜o 公益性 防风固沙林折旧-仅生产性的生物资产o 林木类生产性 10年o 畜类生产性 3年o 直线法, 以月初数为准。3、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摊销: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8、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 3.无关的 4.其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l0年4、长期待摊费用 年限不得低于3年 大修理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5.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二、 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清算时的全部资产(财产)各项清算费用 (各项负债损失) 企业未分配利润 公益金和公积金 实缴资本第六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各类资产损失确认的条件n 经过了残值、责任赔偿、保险理赔、追究、诉讼、担保人、执行,最后不能清偿的。(一)应收、预付账款债务人

9、确实无力或债权人确实无法 n 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n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n 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n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n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n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股权投资损失 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

10、的;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一)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n 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n 1.销售、转让、变卖; 2.存货正常损耗;3.固定资产正常报废清理;4.生产性生物资产正常死亡;5.

11、证券买卖;6.其他n 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n 除上述6种以外2.审批权限n 报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n 其他的按属地审批的原则,省级税务机关划分审批权限。n 企业捆绑资产所发生的损失,由企业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批。3、审批申请时间规定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请。税务审批:l 1、省级,30个工作日l 2、其他各级,由省级税务局制定。最长不超30个工作日。如延期,不超30天4、证据l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l 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5.不得确认扣除的损失:(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

12、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企业债权;(3)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企业债权;l (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6)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7)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6、 具体的各类资产损失的认定证据 单笔数额较小,不足弥补清收成本的。只要专项说明。3年、磋商记录、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单项金额较小-10%以下或10万的只需内部技术部门鉴定。反之则外部投资损失的认定l 2.企业的股权(权益)投资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l 3、债务人2年以上未年检,工商查询证明。l 13、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年以上l 另:金

13、融企业的透支款项l 2万以下、经追索2年以上,提交追索记录(电话、信件、上门)并由经办人、负责人签章9、因担保而产生的损失l 1、与经营有关的,无法追回的,比照上述规定。l 2、与经营无关的,本息损失不得扣除。第七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二、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1、 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2、 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3、.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

14、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4、合并、分立、股权收购等主要是公允价值计价和亏损不能结转弥补。三、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主要是:分期纳税、按原账面值计价(不按公允价值)条件:(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n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n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n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n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1.企业债务重组:(1)确认的利得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债权转股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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