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员考试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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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员知识要点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1、从事建筑业劳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一下,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2、每个注册的劳务分包企业的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书。3、队伍人数在百人以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劳务员,不足百人的可配备兼职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4、特种作业人员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安监局颁发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5、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6、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

2、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7、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简称“两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两法”对保障农民工的公平就业、参加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权利给予了明确规定。8、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审判权来保护其合法权益。当就业权收到侵犯时,劳动者享有的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有别于其他其他的劳动权利之诉讼须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9、劳动合同法从用工管理、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形式、标准、周期、日期等主要内容。10、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11、农民工就业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服务、培训服务、劳资关系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生活服务、文化服务、创业服务、后方服务、发展服务。侠义的农民工就业服务仅包括信息服务(或称职业介绍)与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2)农民工就业服务现状(3)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重要性(4)相关法律法规视野下的农民工就业服务:1)宪法视眼下的农民工就业服务;2)劳动法;3)劳动合同法;4)就业促进法;5)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12、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

4、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的,劳动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偿金。13、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上的约定或者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其目的主要是恢复受害人

5、的权利和补偿权利人的损失。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1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5、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

6、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16、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依法作出劳动者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决定的行政行为。17、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8、工伤认定的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范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

7、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19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条件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工伤认定的办理程序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注意事项20、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目的不同。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保险对象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各类职工,只要是属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任何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双

8、方根据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与义务。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属于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制度,而商业保险的实施方式则是自愿的。21、工伤保险的作用工伤保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的重要手段。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职工可以得到及时救治。医疗康复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是分散用人但闻风险,减工伤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措施。工伤保险赔偿的几种特殊情况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有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我国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问题劳动能力鉴定也可以叫做劳动鉴定。提出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申请,除上述4项材料除外,还需当面提交以

9、下材料: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而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提交ixia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提出申请、审查受理、组织鉴定、结论送达22、抢救伤员与保护现场针对不同事故情况,进行对应救治和现场的保护(1) 常见工伤事故抢救伤员的方法1) 抢救烧伤伤员的方法2) 抢救高温中中暑伤员的方法3) 抢救中毒、窒息伤员方法4) 井下发生冒顶埋压人时抢救方法5) 抢救触电人员方法6) 抢救溺水人员原则7) 抢救高出坠物砸伤伤员方法(2) 保护现场1) 保护现场的意义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保护现场的义务。这里所说的当事人,是指与某种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即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者过世造成事故这一法

10、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当事人在事故后,事故处理人员尚未到达现场之前,必须互相主动出示证件,证明身份、姓名、单位,以防有人为了逃避责任乘乱溜走,给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带来麻烦。然后,设法保护现场。2) 事故发生后如何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营救伤员,之后要排除事故再次发生的危险源,除此之外,对于现场一般不予搬动。制作现场图及照片:除了警方例行的绘图外,建议现场负责人自行制作现场图及事故情况说明,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尽可能地详细记录。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并留下证人资料、以供日后联系之用。23、劳动定额也称人工定额。它是在正常的施工(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完成一定量的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必须

11、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或预先规定在单位时间内合格的生产数量。它的表现形式分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24、劳动定额一般常用的方法有四种,经验估工发、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和技术测定法。25、施工劳动力的类型:1、企业自有工人2、聘用外来劳务企业工人3、使用劳务派遣工人26、劳动力总量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1)确定劳动效率;(2)确定劳动力投入量;(3)劳动力需求计划的编制27、劳动力总量需求计划的编制方法(1)经验比较法;(2)分项综合系数法;(3)概算定额法28、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29、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0、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还有:(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

13、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至七十二条专门作了规定:a.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c.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e.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f.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

14、准;g.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小时。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a.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除应当载明一般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b.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c.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d.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协议双方也不得向被派

15、遣劳动者收取费用;e.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f.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g.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2、劳动合同的特征国家干预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双方当事人强弱对比悬殊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劳动合同同时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协商一致原则是我国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3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它是劳动合同的核心部分;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5)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34、试用期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其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其四,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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