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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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规要求,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二氧化碳产品储罐、汽车槽车储罐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装卸用高压软管。3. 职责3.1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3.2本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3.3公司生产部设备专工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3.4公司生产部设备专工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2、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4. 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4.1特种设备采购应当从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4.2采购的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4.3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

3、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4.5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6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公司生产部。公司生产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5. 特种设备的使用5.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2压力容器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4、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3公司生产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5.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安全附件失效。 )接管、紧固

5、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过量充装。 )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公司有关部门应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5.7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5.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公司生产部应当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

6、,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5.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公司生产部应当作出及时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公司生产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6.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6.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6.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校验记录; 6.5特种

7、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6充装用高压软管耐压试验、使用记录 7.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度7.1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人员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检查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并作出记录。7.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7.3充装用高压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 1.15 倍的罐体设计压力),每年更换一次。 7.4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

8、)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内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查: (1)安全状况等级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 )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主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气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4)汽车罐体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年度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罐体年度检验的内容:罐体技术档案资料审查;罐体表

9、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查;罐体内外表面,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损伤等缺陷检查;罐体对接焊缝内表面和角焊缝全部进行表面探伤检查;对有怀疑的对接焊缝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导静电装置、装卸软管和其他附件的检查和校验;罐体与底盘的紧固装置检查和测量导静电带电阻; 气密性试验。罐体全面检验的内容:罐体年度检验的全部内容;罐体外表面除锈喷漆;测定罐体壁厚;耐压试验。7.4工艺介质为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保温、保冷、防晒、防冻、防静电措施,严禁使用可燃性保温(保冷)材料,保温层(保冷层)应有效、完整。有真空夹套的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

10、真空度。7.5汽车罐体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检查汽车底盘及其走行部分应当进行日常检修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罐体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检查内容至少如下:(1)罐体漆色是否完好,保温层、真空绝热层的保温性能是否失效;(2)罐体标志是否清晰、完好;(3)紧急切断阀以及相关的操作阀门是否置于闭止状态; (4)安全附件的性能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失灵、损坏、泄漏等;(5)承压附件(阀门、快装接头、装卸软管等)的性能检查,是否失灵、损坏、泄漏等,阀门的操作手柄或者手轮是否齐备;(6)紧固件是否连接牢固、齐全、完好;(7)罐体压力、温度是否异常及明显的波动;(8)检查罐体各密封面有无泄漏;(9

11、)随车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备品件是否齐全、完好有效;(10)罐体与底盘连接紧固装置是否完好、牢固。7.6压力容器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检查(1)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腐蚀等。(2)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3)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4)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件是否齐全、完好。(5)排放装置是否完好。(6)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量等现象。(7)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8)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是否完好、灵敏。

12、8.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制度8.1生产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安全装置、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液位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真空绝热低温罐体外壳爆破装置(以下简称外壳爆破装置)、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承压附件包括装卸阀门、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等。 8.2公司生产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

13、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3液位计实行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液位指示准确、清晰为准,并划有警戒红线。8.4安全阀应由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校验,校验后必须加铅封。8.5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05-1.10倍,安全阀的额定排放压力(表压)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开启压力的0.8倍;开启高度应不小于阀座喉径的1/4。低温型罐车的安全阀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罐体的设计压力。8.6紧急切断装置在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应拆下进行解体、检验、维修和调整,做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8.7压力表使用前划定警戒红线,送到有相应资格的校验单位校验,检验合格后贴合格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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