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做好拆迁安置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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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2011年06月13日作者: 孙金龙 任何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都需要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问题。对一个城市的破旧立新,需要激情,更需要理性。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不仅要有一个好的规划,更要严格执行好规划。为此,2005年7月,我们开展了历时一年多的“大拆违”,拆除违法建设1380多万平方米,拆出了城市的新面貌,拆出了规划建设的新理念,拆出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向心力。在此基础上,“十一五”的五年,在推进“大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累计拆迁44286户、935万平方米,不仅保证了城市规划的执行和落实,而且进一步对违法建设进行了

2、拆除。从城乡面貌的深刻变化中,我们看到,由于规划建设的历史局限性,必然会遇到拆迁问题;我们之所以能够平稳、顺利地推进这样大规模的拆迁,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其中很重要的就是我们的干部在怀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的同时,解决了理念问题、方法问题、作风问题,更重要的还有制度设计问题。在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中,我们通过顶层设计、创新思路、推动落实,形成了一系列好的理念和做法。对此,一定要总结好、运用好。第一,要贯穿一个基本理念民生为本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一定要顺应人民群众改造家园、改善环境的强烈意愿,始终坚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从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

3、,来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一是要坚持以统筹的规划来实施整体拆迁、成片开发、连片建设。这是我们“十一五”时期推进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的一个重要经验。对此,规划局要认真总结。包括三个县在内,推进这项工作时,都要坚持整体拆迁、成片改造,不能避难就易。过去,有的同志习惯于怎么容易就怎么做,总是就单个产权单位实施改造,对边上的少数危旧房丢下不管。现在,各区在做群众工作、发挥主体作用方面做得很好,但在整体拆迁、成片改造方面还要加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就是统筹兼顾。同志们一定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理念,发挥好规划的统筹作用。对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来说,不是一般的统筹,而是有力度、有决心的统筹

4、。在改造中,对周边的危旧房,一定要一并带上、同步改造。如果不这样做,以后再来改造遗留下来的旧房子,就不太现实;即使再来一次改造,付出的代价肯定要更高一些,工作压力也会更大一些。我们的干部要有“家园”意识,要为群众谋利益,同时也要让群众知道,可能过了这个村就难有这个店。二是要坚持以统筹的方法来保证群众利益优先。在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上,过去往往习惯于就某一个改造项目来找资金平衡。如此,区里往往就会在土地出让金返还、安置房建设等方面和市里“博弈”。2006年,我们对全市的危旧房、城中村情况进行了摸底,然后把全市的危旧房、城中村统筹起来推进。因为,有的项目能够资金平衡,但大量的项目是平衡不了的,市里是

5、要“贴钱”的。像安纺一、三村改造,市里就净贴了2个亿;这次瑶海区的双窑洞改造,也要往里“贴钱”。市委市政府认为,所有居住在危旧房、城中村的群众,都平等地享有居住环境被改造的权利,不能因为不“贴钱”就改造,“贴钱”就不改造;如果群众愿意改造,却不能平等地享有被改造的权利,群众就不会答应。而且,这么多的改造任务,如果都让市“贴钱”,是不能持续的,只有全市“一盘棋”,用统筹的办法,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实现、确保群众利益优先。对此,要厘清几个问题:其一,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在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中,不能指望国家和省里给我们财政转移支付,合肥去年的财政收入是476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是259亿,我们还

6、要向上贡献财力。改造的钱从哪里来?要靠我们自力更生,要靠我们当好自己的家、算好自己的账。这一点要向群众讲清楚,即使合肥的财力到了今天的水平,我们的财力仍然是有限的,要办的事情很多,科教文卫体、各种民生工程、以及社会保障都需要钱。我们之所以要求干部要做“数字型”干部,就是要把危旧房和城中村这些“资源”增值最大化,从而可以把钱用到更多的民生工程中去。这一点要向群众讲清楚,政府只能是适当地拿出一些钱,每个人都要有“当家”的意识,保证把钱用到该用的地方。其二,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旧城改造中,包括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都要实行“净地竞价拍卖、政府拆迁安置”,开发企业不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如果再搞“毛

7、地出让”,后续工作很难开展,很容易激化矛盾,土地增值也难以实现最大化,人民的利益就会受损。而且,土地出让金有规定用途,只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拆迁安置、失地农民保险等,最近中央又要求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这是人民群众的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其三,鉴于以上两点,必须改变过去就单个项目搞改造的做法,实行全市统筹,从大局出发,打破“收储成本”的概念,要用“实有安置成本”的办法来运作,只有这样,在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上才能不厚此薄彼,才能保证可持续。这些都是从根本的、全局的、大民生的角度,来思考和推进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三是要坚持在安置中让人民群众实现合法利益最大化。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事关被拆迁的

8、老百姓的利益,很关键的在于人民群众是不是愿意拆迁、能不能主动拆迁。政府和人民群众就像两个巴掌,一个巴掌拍不响,要一起拍才行。这方面,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安置补偿政策制定上既要最大限度地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其一,从源头上,也就是从政策制定上就向老百姓利益倾斜。这些政策都比较明确了。比如,危旧房属于城市建设用地,按照房产证认定,实行“拆一还一”;城中村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实行“一户一宅”,每人补偿面积45平方米。其二,坚持以实物安置为主,拆多少还多少。对老百姓来说,旧房换新房,本身就是居住环境的改善;同时为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居民还可依据家庭实际情况,按照建筑成本价适当

9、增购1015平方米。对异地安置的,安置点也尽可能选择区位、交通和综合配套条件较好的地块,还根据不同类型的区域,按一定系数给予增加面积的补偿。这几年,合肥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从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制定之初就向人民群众倾斜,从源头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最大化;在安置中,随着合肥经济实力的增强,对于异地安置,我们坚持教育、医疗卫生、综合配套等基础设施先行,使安置小区成为一个独立的、功能相对齐备的生活区。此外,从节约集约用地的角度,从环境和配套的角度,安置小区按中档社区来设计,尽量建高层。这也是为了适应整个城市建设的要求,我们要引导群众逐步转变观念。这些,是我

10、们近几年的主要做法,也是成功的做法,一定要坚持。我们这样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获得合法利益。第二,要坚守一个基本准则法治至上现在的城市拆迁工作不外乎这么几类:一是违法建设必须拆除,二是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拆迁,三是城市正常建设中的拆迁,四是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中的拆迁。对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中的拆迁,也要具体分析。在危旧房和城中村中,既有合法建设,也有违法建设。我们特别强调对合法建设、合法利益,再小也要维护和保障;但对违法建设,决不能容忍和迁就,决不能因少数人的非法利益阻挡大多数人合法利益的实现。这几年来,在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工作中,我们的做法很明确,在摸

11、清底数、界定类别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用“公平”这把尺子一量到底。这些都从法律层面上为拆迁工作提供了基本准则,也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空间。从实际推进情况来看,人民群众改造危旧房和城中村的愿望非常迫切,这是主流。如果说有阻力,可以说,相当大的阻力主要来自于那些突击挂户的、来自于那些盖违章建筑的;还有一类是来自于那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用地性质的,这也是一种违法建设。所以说,阻力的根源,还是拆违不彻底!需要指出的是,对一些违法建设,2005年,合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拆违,主要是拆除挤占道路、阻碍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尚未对危旧房和城中村中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主

12、要考虑到两个情况:一方面,考虑危旧房和城中村居民的实际生活情况,但有个明确底线告诉他们,一旦有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必须先拆违、后拆迁;另一方面,有的一层是合法建设,上面几层是违法建设,如果要拆,就要把整个楼都拆了,但这绝不是认可违法建设。在这些违法建设的背后,有的可能是有特殊“背景”的,有的是手上有钱为所欲为的。大家知道,城中村的土地是集体性质,就应该是“一户一宅”,使用宅基地面积也是平等的,这其中隐含着的就是公平。如果承认这些违法建设,就是对绝大多数群众的不公平,就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亵渎。对这些违法建设问题,要从失职渎职和反腐败的高度,进行认真查处,坚决不能因少数人的违法建设而阻挡绝大多数老

13、百姓要求改造家园的美好愿望的实现。面对我们在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中遇到的一些阻碍,怎么办?就是要始终把握两条:一是,坚持先拆违、后拆迁,严格区分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要从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抱着“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拆除;二是,严格执行城市拆迁安置和农村拆迁安置规定,决不允许超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无原则地开口子,更不允许搞特殊、有例外。对那些突击挂户的、超标建设的、违法建设的,要认认真真地、一个不漏地进行清理和纠正。我们必须“一碗水端平”,倾听人们心中对公平的呼唤,这是工作底线,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第三,要把握一个基本途径群众路线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的拆迁,不同于道路等

14、基础设施建设这种属于公众利益下的拆迁。对这两者,当然都需要做好群众工作,但对于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中的拆迁安置,一定要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发挥群众自治作用,让人民群众成为主体。这不是要求我们各级干部“无为”,而是因为这项工作不能由行政“包打天下”,不能像封建社会家长那样大包大揽。走群众路线,就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我们各级干部都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一是在政策宣传到位的前提下,改还是不改最终由群众来决定。拆迁改造的第一环节,就是进老百姓的家庭去认真宣传拆迁安置政策,去调查老百姓的真实意愿。如果我们只是泛泛地去调查,绝大多数都会同意;但一涉及实质性利益,一些人就可能

15、“变卦”,因为每个人的期望值不一样。所以,最基础的工作是,一定要把政策宣传透,不是泛泛的去宣传,每一个细节都要让老百姓明白,让群众自己算好“明白账”。这一点非常重要。从现实来看,我们讲拆迁难,不是难在“多数”,而是难在“少数”,这是有事实根据的。如包河区杨小郢城中村拆迁,700多户,就是因为5户不拆,致使整个改造项目建设一时被搁置。市委市政府的态度很明确:其一,要让群众知道,改造是好事,把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如果大部分都不愿意改造,就不能改,不能揣着好心却办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当然,我们作为党的干部,还是要牢记宗旨,继续积极地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动员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其二,要让群众明白,

16、为了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党委政府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在这里面没有任何利益,反而是出钱出人出力,基层干部也没有任何个人私利,反而不辞辛苦做工作,很不容易。对于少数不同意拆的或提出超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的,群众不能做“沉默者”,要站出来说话,要由群众来做这些人的工作,动员这些人拆迁。我们这次到瑶海区开观摩会,这几个改造项目,既有老企业改制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有人员结构比较复杂的情况,还有各种家庭内部纠纷裹在一起。如果用传统的办法搞拆迁,搞行政推动,可能有少数群众因为各种原因而拆不了。通过观摩,我们得到的最大启发就是,各级干部都必须从骨子里树立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的意识,坚持群众利益优先;真正地从骨子里相信群众,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现在,我们处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成为反映社会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但客观地看,也会有少数人借机打“小算盘”。我们的各级干部一定要学会怎么应对。一方面,老百姓都有改造家园的热情,要相信群众,不要认为老百姓没觉悟,关键是要及时澄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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