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工耐久混凝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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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工耐久混凝土1.1范围(1)本节内容为结构混凝土的材料供应和拌和、立模、浇筑、拆模、修整、养生和质量要求。(2)本工程采用海工耐久混凝土。海工耐久混凝土系为用混凝土常规原材料、常规工艺,经配比优化而制作的,在海洋环境中具有高耐久性、高尺寸稳定性和良好工作性的高性能结构混凝土材料。(3)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C按立主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uck确定,fuck即为150mm标准立方体试件,在温度202、RH大于95%的潮湿环境中养护28d,按照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单位Mpa。如C30表示立方体抗压强标准值fuck为30Mpa。混凝土强度等级以C为前缀表示。如C30(

2、30级)、C40(40级)。如图纸仍沿用“标号”时,应以相同“等级”代替,并应符合该等级混凝土的技术要求。1.2一般规定(1)承包人应熟悉图纸及规范内容,在开工前49d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海工耐久混凝土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2)混凝土结构耐入性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a.海工耐久混凝土材料设计,包手混凝土原材料的选用和配比优化设计原则,除满足强度等级、水胶比、水泥用量、含用量、工作度等要求外,尚应满足混凝土抗裂性和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等具体参数指标要求;b.与结构耐久性有关的施工要求,特别是混凝土养护和保护层厚度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c.与耐久性有

3、关的施工要求,特别是混凝土养护和保护层厚度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d.设计要求的特殊防腐蚀措施的技术方案,如在混凝土组成中加入钢筋阻锈剂、水溶性聚合树脂;在混凝土构件表面涂敷或用保护材料覆盖;以及为以后采用阴极保护预留条件等。所有混凝土特殊防腐蚀措施,尤其是防腐新材料和新工艺的采用,应通过专门的试验论证。(3)本工程环境侵蚀作用的分区及其相应的侵蚀作用等级如表410-1。结构构件使用环境分类及其侵蚀作用级别 表410-1环境类别级 别环境分区工程部位海水锈蚀环境(以黄海高程 划分)C浸没于海水的水下区、泥中区基桩、台桥承台D接触空气中盐分,不与海水直接接触的大气区(10.21m以上)引桥基桩

4、、承台、桥墩、索塔、箱梁、其他梁板结构、整体化现浇板、混凝土铺装层、附属构件E水位变化区(-4.56m1.88m)基桩、承台F浪溅区(1.88m-10.21m)承台、桥墩、索塔(4)为提高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如下:a.选用质量稳定并有利于改善混凝土抗裂性能的水泥和集料等原材料;b.在混凝土组成中掺入矿物掺和料;c.适当降低混凝土的水胶比,在混凝土中添加引气剂;d.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使用定制保护层定位夹(块);e.施工时保证新拌混凝土能及时养护并有适当的养护时间。1.3集料(1)一般要求a.配制海工耐久混凝土的集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514683-2001)T

5、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一般技术要求。必要时,集料应予清洗和过筛,以除去有害物质。b.不同来源的集料不得混合或储存在同一料堆,也不得交替使用在同类的工程中或混合料中。c.选择料场时必须对集料进行碱集料潜在活性的检测,本工程不得采用可能发生碱-集料瓜(AAR)的活性集料。d.粗、细集料中的含泥量应分别低于0.5%和2.0%,泥块含量应分别低于0.25%和0.5%;坚固性硫酸钢溶液法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应小于8%;水溶性氯化物折合氯离子含量应不超过集料重的0.02%。(2)细集料a.细集料应不得使用海砂和人工砂;应选用颗粒坚硬、强度高、耐风化的天然砂。b.按细度模数(M

6、x)将砂分组如下:粗砂Mx=3.73.1中砂Mx=3.02.3细砂Mx=2.21.6本工程细集料不得使用细砂;在混凝土配制时应同时考虑砂的细度模数和级配情况。c.细集料应满足建筑用砂(GB/T14684-2001)表1之第2级配区要求,试验应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进行。d.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为2.9-2.6,2,36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宜大于15%,0.3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宜在85%-92%范围内。(3)粗集料a.粗集料采用符合表410-2级配的坚硬卵石、砾石或碎石。压碎指标不大于12%,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小

7、于0.5%.粗集料松散堆积密度一般大于1500kg/m3,对较致密石子如石灰岩大于1600kg/m3。粗集料级配范围(累计筛余) 表410-2连续粗级方筛孔(mm)2.364.759.5016.019.026.531.551095100801000150516951008510030600100520951009010040800100525951009010030700150b.粗集料最大粒径应不超过结构物最小尺寸的1/4、钢筋最小净距的3/4和保护层厚度的2/3;当设置二层或多层钢筋时,不得超钢筋最小净距的1/2;泵运混凝土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研讨会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

8、的1/3,对于卵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1/2.5;水下灌注混凝土的粗集大粒径不得大于导管内径的1/6的钢筋最小净距的1/4。同时本工程混凝土的粗集料最大粒径还不应超过25mm。c.进行粗集料供应源选择时,还应进行岩石的抗压强度检验。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2。石料在饱水情况下的抗压强度(50mm50mm50mm立方体)试验按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进行。1.4水(1)一般要求水的化学分析应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6-84)进行。饮用水可以不进行试验。(2)水的化学方面要求a.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及油脂、糖类、游离酸类、碱

9、、盐、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b.不得采用污水、PH值小于5的酸性水;硫酸盐含量(按SO42-计)超过500mg/L的水和氯离子含量大于200mg/L的水不得使用于本工程混凝土中。c.本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用海水拌制混凝土。以上规定适用于拌和用水及养生用水。1.5水泥(1)水泥标准及规范本工程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级,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标准中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 )。(2)配制海工耐久混凝土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应避免使用早强、水化热较高和高C3A含量的水泥;水泥中C3A含量宜控制在6%12%。(3)所用水泥的氯离子含量应低于0.03%并满足410.08-1

10、(7)款的规定。(4)所有水泥应取自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产源,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所用的作一类水泥应取自同一生产厂商,但监理工程师批准者例外。(5)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批水泥的清单,内容至少包括厂商名称、水泥种类、数量以及厂商的质量保证书,以证明该批水泥已经试验分析,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6)承包人应对进场的每批水泥均按相应水泥标准中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合格水泥不得使用。(7)水泥运到工地后应尽快使用,水泥由于受潮或其他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变质或不能使用时,应从工地运走。1.6 混合材料(1)矿物掺合料矿物掺和料包括粉煤灰、火山灰质材料、粒

11、化高炉矿渣等,应由生产厂家专门进行产品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其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查。(2)粉煤灰的主要控制指标和使用要求混凝土的煤灰(FA)掺和料必须来自燃煤工艺先进的电工,选用组分均匀各项性能指标稳定的低钙灰,而且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8%,需水量比不大于100%,三氧化硫含量不大于2%。在满足强度需要的前提下,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掺量可到胶凝材料总质量原50%(以质量计)。(3)磨细高炉矿渣粉的主要控制指标和使用要求对于海工耐久混凝土,宜将矿渣作为胶凝材料的组成成分。作为掺和料的磨

12、细高炉矿渣的比表面积宜控制在360-440/kg。矿渣需水量不大于100%,烧失量不大于5%。(4)硅灰的主要控制指标和使用要求硅灰(SF)掺量不超过8%。硅灰中的SiO2硅灰宜与其它矿物含量不小于85%,烧失量不大于6%,含水率不大于3%,比表面积不小于1800/kg。硅灰宜与其它矿物掺和复合使用。(5)复合超细矿粉使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掺和料复合而成的超细矿粉掺和料,其效果通常要明显优于单一的矿物掺和料。复合掺和料应有合格的产品标准或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的性能检测证明并附有组成成分和使用说明,不得添加对混凝土有害的成分。(6)当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同时包括2种或2种以上不同品种时,宜预先在工厂加工

13、成复合超细矿粉或订购。(7)掺和料在运输与存贮过程中,应有明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1.7化学外加剂(1)所采用的化学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 8876-1997)的规定,使用前应复验其效果(现场复试检测项目及标准见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附录F-2),使用时应符合产品说明、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1988)及本规范关于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浇筑等各项规定。(2)应根据化学外加剂的特点,结合使用目的,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外加剂的使用品种。(3)化学外加剂掺量应根据使用技术、施工条件

14、、混凝土原材料的变化通过试验进行调整。(4)不同品种的化学外加剂应分别存储,做好标记,在运输与存储时不得混入杂物和遭受污染。(5)配制海工耐久混凝土所用的化学外加剂及其使用尚应符合如下要求:a.各种化学外加剂应有厂商提供的推荐掺量与相应减水率,主要成分(包括复配组分)的化学名称,氯离子含量百分比,含碱量,以及施工中必要的注意事项如超量或欠量使用时的有害影响、掺和方法,几成功的使用证明等;b.配制海工耐久混凝土所用外加剂减水率应至少达到25%;c.当混合使用高效减水剂、引气剂、缓凝剂、膨胀剂、阻锈剂及其它防腐剂时,应事先专门测定它们之间的相容性;d.化学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

15、料总重的0.01%。1.8混凝土配合比设计(1)海上耐久混凝土a.本工程混凝土结构采用海工耐久混凝土,其配合比应根据图纸规定不同结构部件、不同配筋部件、不同强度等级要求、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环境侵蚀作用、不同原材料分别进行设计。b.海工耐久混凝土的最大水胶化、单方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最低用量应满足表410-3的规定;此外,单方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也不宜高于500kg/m3,一般不应超过550。最大水胶比和胶凝材料最小用量表410-3工程部位最大水胶比W/B胶凝材料最低用量(kg/m3)斟桩、承台、墩、台及索塔0.40400预制箱梁、预制桥墩0.33450现浇梁及其他部位混凝土0.35450c.配制海工耐久混凝土原则上应该:选用低水化热和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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