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50868404 上传时间:2023-04-2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 请求报告尊敬的XX县区教育局领导: 我校在202X年,因为学生在放学以后一学前班学生无意受伤而惹上了一场官司。我们很无奈,不知该如何解决。现将详细情况叙述如下,诚恳请求各上级部门,给予协商解决。 20X年月8日(星期五)下午放学时,学前班学生李勇兵和陈霞是同桌,放学后学前班教师许红英整队把学生送出甘和老学校门口。此时,原告陈霞在下学校教学楼台阶时,李勇兵与陈霞牵着手从第三级台阶一纵跳到台阶下,原告陈霞向老师哭诉说,李勇兵打她。许红英迅速将陈霞拉起,原告陈霞马上就停止了哭声,自己走回家去了。20X年10月日是星期五,经过了0月9日(星期六)、10月10日(星期天)两天是

2、双休日,原告陈霞活动正常。202X年10月1日(星期一),原告陈霞按时正常的自己走到学校上课去了。其间并无受伤的任何反映。直到0月1日以后,陈霞才没来上课。10月9日,原告陈霞在X县区培芳医院进行住院治疗。202X年月15日原告陈霞转入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住院治疗。经住院治疗56天,陈霞出院回家,花去医疗费2126.7元。 在事情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学校主动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但因各方分歧太大,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陈霞住院期间,我校为帮其解决医疗费的问题,采起了十分积极的态度,主动与保险公司协商,预支了保险费交由原告就医,同时,我方还积极为原告陈霞和被告双方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居中调处,以期达成

3、和解。可以看出我校对原告受伤一事自始至终态度是积极的,行动是十分主动的,是积极作为的,我们已经尽到了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去年原告陈霞及其家长将我校及另一学生李勇兵家长告上法庭,提出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交通费及精神抚慰金。伤残补助费)共计33元。后经X县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XX县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李勇兵在放学排队回家时,忽然跳下台阶将原告陈霞带了摔倒,致伤原告陈霞左踝部,因李勇兵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李自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X县区大莫古镇甘和小学对幼儿学生教育、管理不善,致使未成年原告陈霞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并且是未成年被告李勇兵致原告陈

4、霞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李勇兵是幼儿,主观上没有预测其行为会发生什么样后果的能力,被告李勇兵的部分责任应当由对其负有管理、教育义务的XX县区大莫古镇甘和小学分担。陈霞的监护人对陈霞的损伤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导致陈霞的损伤严重恶化,也有一定的责任;被告XX县区大莫古镇甘和小学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李勇兵的监护人李自全应承担次要责任。原告主张的蒙自卫生工作协会的中药费,因出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出院后开支的医疗费用,没有医院证明加以证实;交通费的支出不客观真实;不予支持。两被告方的辩解意见与认定意见不一致的,不予支持。被告李勇兵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意见部分予以采纳。据此,根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陈霞的医疗费1126.元、护理费20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元、残疾赔偿金14912元、后期治疗费50元,交通费680元,共计6023.7元;由被告XX县区大莫古镇甘和小学赔偿50%111.8元;由被告李勇兵的法定代理人李自全赔偿30%,即10071元(除已支付的500元外,尚应付37.11元);其余损失由原告陈霞的法定代理人李竹琼承担。 诉讼费2036元,原告负担906元;被告XX县区大莫古镇甘和小学负担70元,被告孝勇兵的

6、法定代理人李自全负担410元。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两次发出传票,要求履行赔偿义务。但是,由于我校经费十分紧张,在22X-2X学年上学期,帐户已经超支02X多元。况且,从202X年月开始,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去学杂费。我校又没有其它收入,要偿还这样大的一笔债务,实在是无能为力。 为此,我们甘和小学全体教职工诚恳请求各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大力的支持、协调和帮助。使该案件得到妥善的解决。救救我们的学校吧。救救我们的老师吧。救救我们的下一代吧。我们需要轻装上阵,才能更好的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特此报告 XX县区大莫古镇甘和小学20X年4月1日 内容总结(1)关于请求设置红绿灯的报告 请求报告尊敬的XX县区教育局领导: 我校在202X年,因为学生在放学以后一学前班学生无意受伤而惹上了一场官司(2)现将详细情况叙述如下,诚恳请求各上级部门,给予协商解决()经住院治疗56天,陈霞出院回家,花去医疗费126.7元()在事情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学校主动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但因各方分歧太大,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