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0829232 上传时间:2023-10-3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1.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2政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草案)1 范围本文件明确了政务息系统的定义和范围,提供了政务息系 统清理整合的原则。本文件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按照加快推 进落实 政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对自身 的“僵尸”系统进行清理,对部门内部政务息系统进行整合。各 省级、市级政府部门可参照执行本文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2014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 1部分:总则GB/T 5271.1-2000息技术词汇第

2、 1部分:基本术语GB/T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政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系统由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最基本的特性是整体性,其 功能是各组成要素在孤立状态时所没有的。系统与要素相互依 存相互转化,一系统相对较高一级系统时是一个要素 (或子系 统),而该要素通常又是较低一级的系统。3.2政务部门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政协 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3.3政务息系统政务部门应用息技术支持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息系统。3.4政务息资源由政务部门或者为政务部门采

3、集、加工、交换、使用、处 理的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的息资源;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生产和生成的息资源;政务部门投资建设和外购 服务获取的息资源;政务部门依法授权管理的息资源。4 政务息系统4.1 政务息系统参考模型 政务息系统参考模型由基础设施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 组成,息安全与工程管理贯穿,其中:a)基础设施层位于技术参考模型的底层,为各类政务息系 统应用提供必要的网络、硬件等基础环境和有效、可靠的息传输服务通道,是各类 政务息的最终承载者。b)应用支撑层为各类政务应用提供共享交换、服务管理、 应用集成、过程管理等应用支撑服务;应用支撑层内部又可分为息资源和应用服务两 部分。息资

4、源包括业务应用中产生、使用、共享的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 和息;应用服务提供目录服务、交换服务、构件服务、数据服务等各种共性通用 服务或功能组件。应用支撑层是提高政务应用系统设计和实现效率的重要支撑。c)应用层是面向最终用户,以应用支撑层各类服务组合、 构造的各种政务应用,主要包括机构内部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应用系统 目前比较成熟的应用,如公文处理系统、社会管理系统、科学决策系统、公共服 务系统等履行各种行政职能的政务应用系统。d)息安全在各层面为电子政务提供机密性、完整性、可用 性、鉴别、抗抵赖、反病毒等安全管理与服务,主要涉及安全管理、安全协议、边 界防护、安全隔离、息加密、密

5、钥管理、签名与认证、安全评测、公钥基础设施 等方面。e)工程管理涉及对基础设施、共性支撑、息资源、各类政 务应用等各层面的技术和运行管理。如图 1所示。图 1 政务息系统参考框架4.2政务息系统的范围 满足如下条件的是政务息系统:a)它是一种息系统,包括可以执行政务息处理的计算机、 软件和外围设备。b)政务部门是它的使用者。c)它的使用目的为支持政务部门履行管理与服务职能。d)它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 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 例如下列息系统或设备属于政务息系统: 用于采集行政客体息的各类设备。用于支持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数据中心及系统运行环境 各类政务

6、基础数据、主题数据、元数据等政务息资源。政务部门用于履行职能所投资建设或租用的各类业务系统 政务部门用于办公的各种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 人事系统、财务系统等。政务部门用于履行职能所投资建设的 云平台或租用的云服务。政务部门所投资建设或租用的各类公共服务网站。 用于加工处理政务息资源的商业通用办公软件,以及具有 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自行投资开发、用于加工处理政务息资源 的息系统。政府息系统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政务息系统应当被清理:a)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脱节,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的。脱节是指息系统有一个或多个关键流程环节与现行流程不符,与实际业务相差较远的。例如:对列入“放管服”改革的有关工作任务,经改革后被 清理或不再存在的业务事项所对应的息系统,应予清理调整。b)功能可被其他一个或多个系统完全替代的,且无法改造或改造成本较大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c)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长期处于空闲状态是指数据更新、用户访问量、使用频率等指标与设计指标相差较远的。4.4 应当被整合的政务息系统范围 凡未被清理的部门政务息系统均应整合。 整合后满足如下条件的,可视为“一个系统”:a)部门内所有息系统实现部门统一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是指政务部门可以实现对部门内部政务息系 统统一的用户管理、接入管理、资源管理、授权管理、流程管理和安全审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