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经营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50684076 上传时间:2024-01-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花店经营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花店经营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花店经营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花店经营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花店经营管理制度.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花店经营管理制度(暂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花店经营在实施经营管理、经营考核时应遵守的规定。一、门市销售人员每月休假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自行协调轮休),为方便管理,一般当日在岗的人员负责花店的清洁卫生,维护各类盆景植物的浇水、枯叶清理和花盆的清洁,还有整体的整洁度及周边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着重对门窗玻璃、盆景植物、销售道具、服务台、桌椅等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部门主管及股东有权抽查,一旦发现没有进行大扫除的周次,罚当班人员10元/次。二、冬季作息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8:00,夏季作息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8:30,中午不关门,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在服务台吃东西,睡觉

2、,电话聊天,玩游戏等,部门主管及股东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迟到早退或关门的情况,一次罚20元。三、公司免费提供三餐用饭的炊具(电饭褒和电磁炉)及场所,吃饭应选择固定区域,不得在服务台随意就餐,一经发现,一次罚10元,参照公司其他部门的餐费补贴标准,花店所有销售人员每天补贴餐费5元,一个月总计150元。四、有销售活动或培训活动期间,全体销售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到者,一次罚10元。五、每次采购回来一批花卉之后,销售人员必须参加清理装盆相关工作,但不得关店铺,必须安排一个人开门营业,否则,部门主管或股东一经发现,一次罚10元。七、必须针对客户制定出专门的意见薄,在岗的销售人员必须在接待客人中详细了解各类

3、客户的需求及主观愿望,事后做好完整的记录,以备后期调整或改进销售方案。八、根据花店的实际情况,销售部应结合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花木明细台帐及每日进销存的流水帐。本着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在岗销售人员必须每天对明细台帐及流水帐进行登记,并签有当日在岗人员的名字,公司财务人员或股东将不定期(但每次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对明细台帐及每日进销存的流水帐进行抽查,一经发现没有及时完成流水帐和台帐的,一次罚50元。九、销售人员每次在交纳营业款时,须提供销售出库的植物清单(包括销售时间、品种、规格、销售单价等),财务人员在收款时须出具收款收具,收据上开票人,交款人,收款人三方必须签字认可,如果开

4、票人、交款人或收款人中任一人没有签字认可的收据,部门主管或股东随时抽查,一经发现,罚没有签字认可的人20元/次。十、为保证销售资金的安全,花店每天销售额超过一千元以上的,在岗销售人员应提前给财务人员电话联系,财务人员应在花店关门前到花店进行销售资金的收取。如果当班人员没有电话通知财务人员的,每次罚20元,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资金遗失,被盗)全部由当日在岗人员负责全额赔偿,如财务人员没有去收取资金的,每次罚20元。十一、花店原则上实行成本+利润的销售单价,特殊情况需要保本销售或折本销售的情况,在岗人员必须电话告之销售主管,征得主管同意后,方可销售,事后需填写申请表,完善销售折本或保本的相关信息(须附影像资料),一旦发现销售人员实际销售额与流水帐明显不符或故意隐瞒销售,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情况,轻微的一次罚5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开除。 编写人:XXX 2015年1月1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