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立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基本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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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立医院党委会议事规那么根本要求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中办?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1?实施方法?,健全完善全省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浙江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在试点探索的根底上,形成并印发了?浙江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事规那么根本要求?等5个制度文本,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尤其是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本期简报编印这5个制度文本,供各地和各级医院学习参考。制度文本1浙江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事规那么根本要求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良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

2、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法?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那么根本要求。第二条 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第三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医院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难以召开会议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

3、策,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医院改革开展重大事项。第四条 党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类事项在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根本方略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标准围内进行决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第二章 议事范围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落实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根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以及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和措施。二讨论决定医院政治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三讨论决定医院重要改革、开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

4、划,年度工作方案,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方案,审定医院章程、根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四讨论决定医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聘任、人员招聘、人事调动、职级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以及申报院级含院级以上的各类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其他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等重要问题。五研究决定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开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效劳等工作。六讨论决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等工作。七讨论决定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八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人才引进、职工外派学习进修、考察、交流等重要事

5、项。九讨论决定医疗卫生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援外等工作。十听取院长贯彻执行党委会决定情况的报告,党政班子成员有关重要事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十一讨论决定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或院长办公会议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一讨论决定医院管理的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选拔任用。二讨论决定推荐年轻干部、外派挂职干部,以及其他需要上报上级党委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三讨论决定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协会及专业委员会等人选或推荐人选。四讨论决定对医院管理干部的考核和奖惩。五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第七条 重要工程安排讨论决定

6、各级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安排。讨论决定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工程。三讨论决定医院根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工程。四讨论决定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用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置效劳。五讨论决定其他重大工程安排事项。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一讨论决定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财务年度决算报告。二讨论决定三级医院涉及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以下工程事项:基建、修缮工程的新增、调整与变更;大宗物资、设备、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大额资金的非预算性支出、预算调整及支出支付;日常公用支出不含水、电、人员工资、省药械采购平台线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等日常开支。第三章 会议组织第九条 党委会须定期召开,原那么

7、上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党委、纪委和医院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第十条 党委会由医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紧急的情况下,书记、副书记因故均不能到会,可授权一位党委委员主持。第十一条 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列席会议相关议题,财务总监根据职责范围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但不得参与表决。第四章 议事程序第十三条 党委会的议题由医院党

8、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一会议拟讨论的重要事项,议题提出人应提交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需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及有关资料,一般应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做好议事准备。二党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三党委会议研究有关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议题,应领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党委书记应在党委会前充分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权限的,应在所涉的领导之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出

9、。四上会研究的议题,如分管领导因故缺席,原那么上不予讨论研究。凡未经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确须上会研究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前方可上会研究。第十四条 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分管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发挥医院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作用,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提出建议意见。第十五条 会

10、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由分管领导或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讨论时,党委委员、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党委委员可以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表决时,一般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逐项进行表决。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通过票决方式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形成会议决定决议,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如对重大事项分歧较大,持赞成和反对意见人数相近时,一般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按照末位表态制的要求,党委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党委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态。第十六条 党政综合办公室或党建工作办公室应当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议题、

11、党委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方式、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党委委员通报。第十七条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第十八条 建立党委会决策回避制度。如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第十九条 参会人员、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党委会讨论决定内容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第五章 决议落实和监督第二十条 经党委会集体决策后,需要落实的

12、事项,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或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进行任务分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负责督办;如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并负责督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第二十一条 党委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存,也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违背集体决定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第二十二条 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党委报告决定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致决定事项需要调整或者变更

13、的,应及时由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再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第二十三条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党委会形成的决定和决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形成合力,自觉维护党委班子的威信,增强党委班子的领导力。第二十四条 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监督。第六章 附那么第二十五条 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对省级公立医院贯彻执行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那么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工作。第二十六条 各级公立医院根据本根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的议事规那么。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那么根本要求由浙江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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