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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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学问产权保护问题网络和信息数字化技术的日益成熟,有利地促进了教育、科技、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的进展。21 世纪的人类社会是一个数字化、网络化和学问化的社会。数字网络技术的进展,不仅在某种程度上转变了我们的通讯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且对现有的法律制度提出了种种挑 战,互联网无限的复制性、全球的传播性和变幻莫测的交互性,确实给学问产权体系以震撼, 网络学问产权保护渐渐被提到日程上来。认真争论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技术与学问产 权的关系,做好对网络学问产权的保护,对于我国加快市场经济建设步伐,迎接学问经济到 来,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一、学问产权与网络学问产权一学问产权学问产权是基于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

2、动制造的成果和经营治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 的权利。它是一种私权,本质上是特定主体依法专有的无形财产权,其客体是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等学问形态领域所制造的精神产品。保护学问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鼓舞人们从事 制造制造,并公开制造制造的成果,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学问传播与科技进步。学问产权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专有性。也称垄断或独占 性。是指学问产权的全部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如专利、注册商标享有实施、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别人要享有这种权利,必需经学问产权全部人同意。2、地域性。是对权利人的一种限制。它表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所授予的学问产权,仅在那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专

3、有性,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具有专有性,即不受到法律保护。3、时间性。是指学问产权的保护受到时间的限制。超过规定的时间,就不再得到法律的保护。学问产权调整的是因确认、保护和行使学问产权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学问产权法的任务就是从法律上确认智力成果归生产者或合法受让人全部,用法律手段来保障权利人或其合法受让人对智力成果的全部权。二网络学问产权网络学问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进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学问产权。着作权包括版权和邻 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制造、有用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学问产权除了传统学问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

4、网络环境下的学问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我们在网络上经 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闻资料库,资 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着作权的保护。网络资源相对于传统的文字资源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一是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 资源的根本特征。二是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每天的IE 扫瞄量堪称天文数字。三是信息更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约了印刷、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准时上传。四是资源浩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五是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治理机制和机构。网络信息资源的这些特征打算了网络

5、学问产权具有与传统学问产权完全不同的特点,如学问 产权具有专有性,而网络学问产权的保护则是公开,公共的信息;学问产权具有地域性,而网络学问产权则是无国界的。二、网络学问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创意经济将成为 21 世纪的黄金产业,政策制定者应重视学问产权的保护,尤其是网络高速进展的时代。”英国创意产业之父、创意集团和创意商学院的主席约翰霍金斯在 2022 上海学问产权国际论坛上承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说。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学问产权保护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的网络学问产权保护系 统还很不完善,法律确认,保护的范围等还有争议,取证难等问题,也是受网络技术制约的, 以及实现社会与网络社会道德标准的冲突

6、与冲突,导致了网络共建整体行为的失范,使不少 现实社会中遵纪守法的网民成为网上目无法纪的匿名侵权人。首先,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传统的学问产权保护体系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网络大大转变了 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沟通方式,传统学问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但在网络环境中根本已经都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环境下的作品数字化,公开公共化, 无国界化等的特征。传播形式发生很大变化,速度更加迅捷,而且作品一旦在网上被公开, 其传播,下载,复制等一系列的行为就很难被权利人所把握,即使发生侵权,也很难向法院 举证。网络传输的普及和应用,为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带来了困难。权利人无法知道自己 的作品被谁

7、使用了,假设使用了,使用了多少次,很难主见自己的权利。其次,随着网络的迅猛进展,大量的作品正在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快地从传统形式主要是纸 介的形式,还包括录音、录像等形式转换为网络形式,并上网传播,在这一过程中,不行避开地会消灭作品的权利人以及传统形式的邻接权人与网络形式的传播者之间的权利冲突 乃至纠纷。但是我国目前的网络学问产权保护体系尚未完善,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来约束网民的行为,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保守性,立法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的进展速 度。网络侵权行为具有涉及地域广,证据易删除、难保存,侵权数量大、隐蔽性强等诸多特点,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依靠于网络技术的进展。而且对于网络技术的立法

8、,还面临着确认难, 取证难,侵权责任分担简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再次,人们在传统的社会现实与网络社会中的道德观念存在很大差异。传统的社会,依靠法 律法规,社会道德以及社会舆论等的监视,以及四周人们的提示或者注视下,传统的法律和 道德都会相对很好的被维护。而网络社会是一个相对格外自由的空间,既没有中心,也没有 明确的国界和地区的界限,人们受到的时间空间的束缚大大缩小。每个人上传到网上的信息 都是以文字,图片,声音等显示出来,没有真实的署名,因此很难对网民的身份加以确认, 所以任何人通过匿名的方式,都可以逃过道德,舆论的监视,从而是网络的监管很难得到切 实的落实。也正是由于网络学问产权保护体系

9、的不完善,网络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冲突冲突,使得网络知 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大量发生。北京市一中院是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网络学问产权纠纷案件比较 多的法院之一,1999 年,北京一中院受理了此类案件12 件,而 2022 年上升到了 95 件。该院供给应记者的资料还显示,随着网络纠纷案件数量的不断递增,案件类型也在不断变化。国家版权局 2022 年 1 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及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的示范格式。此举是国家版权局依据信 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 条、第16 条的规定,逐步细化“书面通知” 和“书面说明” 的内容,经过深入争论和广泛征求意见

10、后制订的指导性格式范本。它们的公布,对切实维护 权利人法定权利及便利网络效劳供给者履行法律义务,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也将对规 范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秩序,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安康进展起到乐观的促进作用。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随后也表示:“保护学问产权不是应付国际压力,而是我们民族兴盛、经济进展、文化富强、社会和谐的必定要求。”柳斌杰说,保护学问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是 “扫黄打非”重点任务之一,党中心、国务院对保护学问产权如此重视,首先是由于打击侵权盗版就是保护民族的创力量,为全民族制造力的提升、建设创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效劳。其次,高举保护学问产权的旗帜,履行我们的国际承诺,树立中国政府讲信誉

11、、负责任的良 好形象,为中国进展制造良好国际环境。第三是依法标准文化市场,制造公正竞争的环境, 促进中国版权业安康进展,维护学问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网络学问产权保护是必需的,也是必需的。三、网络学问产权保护的现状一学问产权的保护手段国际社会目前对信息开发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技术方面的保护是我们接触较多的,例如我国大都承受的附带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盘、对 软件拷贝或使用进展限制等技术措施等,但同时也给开发工作增加了负担,给用户使用带来 不便。而法律方面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版权法来供给学问保护的。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是坚不行

12、摧的。尤其是计算机网络化的进展,使得诸如美国白宫及五角大楼等等一些机构的绝密数据库,频繁地成为电脑高手们一试身手的对象。但是可以看到的是,我们的法律这种电脑入侵大事却并没有制止性的规定,而是假设没有造成其它的侵权行为,则并不违法。传统的学问保护体系中,违法与不违法的界限是进入行为或由此猎取的资料是否是“个人使用”。但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进展,诸如“黑客”这样的人物,是有可能通过网络接触到那些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数据的,此时哪怕仅仅是“个人使用”生怕也并不是件有益的事。“个人使用”概念的区分变得更为困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技术保护缺乏以根本保护网络学问产权,还更需要法律保护的帮助。在 美国,对学问产权

13、的法律保护由来已久。1789 年开头实施的宪法第一章第八条第八款指出,国会有权“保障着作家和制造人对各自的着作和制造在肯定的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 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的进步”。此后,美国又先后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 不正值竞争法互联网法和软件专利。为了全面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 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各项义务,1994 年 12 月 8 日美国政府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 对学问产权法律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网上学问的保护是通过版权法来进展的。在原 有体系中,从技术角度对学问产权的保护本身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单纯地对技术 保护措施进展解除一般并不违法。即只要有足够的技术手段,能

14、够进入网络中那些绝密数据 库并进展扫瞄是不违法的。除司法保护,美国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保护网络学问产权。日本在网络只是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强大的学问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络 侵权行为严格打击和取缔,同时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有力的打击了学问产权的侵权行 为。欧洲是世界学问产权保护的发源地,20 世纪 70 年月起,伴随着欧洲国际商品贸易不断扩大和学问产权国际市场的形成与进展,欧洲各国的学问产权保护消灭了一体化的趋势,今日, 在欧盟假设干学问产权法规的制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的“欧洲”权利制度,保护学问产权领域 的协调和统一已经到达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网络学问产权的

15、保护力度,也都面临着修改、调整现行学问产权制度以 适应现代技术的进展。很多国家、地区和有关组织也都实行了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如世界贸 易组织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学问产权协议;世界学问产权组织制定了版权条约和录 音制品条约;美国 1998 年通过了数字千年着作权法;欧盟公布了信息社会版权指令。我国也在把握时机,立足本国国情并努力与国际接轨,寻求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为越来越富强的网络学问产权的进展供给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国于 2022 年修改了着作权法。2022 年,首次公布的学问产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建设“创国家”,以及将打击侵权盗版的剑锋直戳网络领域。国务院在 2022 年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

16、例,并且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参加世界学问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学问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党 的十七大报告将“提高自主创力量,建设创型国家”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进展” 的首要措施,明确提出“实施学问产权战略”。这些信息都说明白我国想要加大学问产权保护 力度的决心。二网络学问产权保护的对策诚如国家版权局高官所言,互联网侵权盗版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找到有效根治的途径和方法。然而,对中国而言,这却是一个在众多老的学问产权保护难题尚未根本破解,又遇到的学问产权保护挑战的严峻话题。再次以北京一中院为例,截至 06 年 4 月,北京一中院一共受理了 311 起涉及网络的学问产权纠纷案。这些案件被大体分为着作权纠纷、域名纠纷、不正值竞争纠纷等几大类型。在这几大类型的纠纷案件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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