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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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编号: XXXXXXXXX项目之 临建劳务分包合同总包方: 分包方: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日期: 专心-专注-专业临建劳务分包合同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项目名称】工程 临建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分包范围及内容1) 分包范围:【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建施工。2) 分包内容:3) 甲方出具施工图纸所示办公区及生活区场地平整、

2、临建房基础施工、安装预埋件;4) 室内地坪施工、卫生间(含化粪池)、厨房(含隔油池)、洗车池、道路及场地硬化等土建类湿作业;5) 工作面交接,做好交接记录。第三条 工期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计 日历天。2) 以上总工期或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3.2.1 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3.2.2 不利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3) 非甲方原因(含业主方的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 元,并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4) 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经业主认可并同意给甲方进行工期补偿。5) 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

3、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乙方应每隔2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5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商务部门。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经同意。第四条 质量标准1) 按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要求,并满足甲方其他合理要求。2) 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导致的一切返工及修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任何因返工及修补导致的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3) 乙方为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单价中。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技术质量违约罚款。4) 乙方应特别

4、注意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对乙方质量的严格要求,凡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业主、监理单位的任何处罚,甲方将会对乙方处理双倍处罚。4.5 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4.6 甲方出具的临建施工方案。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款1) 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总价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人工费: 元,税金: 元。2) 价格组成明细: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注,须提供工程量清单)3)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的工作应视为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5、即本固定综合单价应是包工、包料、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及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合理要求,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试验检验费、冬雨季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清洁费、工具费、赶工费、食宿交通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除发包方提供之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临时设施)、保险费、技术资料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单价已包含在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至总承包工程竣工)内各种保修费等。4) 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还包括因施工不良或缺陷及瑕疵而造成剔凿、返工、改良、修补等支出以及在合同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费用。5) 本合同单价不再做任何

6、调整。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等因素引起的乙方的成本的增减,均属于乙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之中。6)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甲方提供的临建施工图纸图示尺寸净量计算。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1) 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2) 付款前提: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按技术及质量要求完成合同义务,并且甲方收到业主的相应款项。3) 付款程序:乙方完成合同施工内容,经双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结算后2个月支付到结算价款的 %。余款 5 %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保修期至

7、项目整体竣工两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4) 资金风险共担:6.4.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总包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分包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总包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况下,分包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分包方不要求总包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6.4.2 总包方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分包方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总包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6.4.3 分包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分包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分包方向总包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总包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分包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

8、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总包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总包方亦将不会支付分包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分包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总包方的批准。第七条 竣工结算1)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未能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

9、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 甲方与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5) 结算具体方式 第八条 甲方责任1) 甲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2) 负责编制临建方案以及布置图。3) 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之间的关系。4) 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5)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施工便利:8.5.1 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照明设施;8.5.2 协调现场施工安排,确保场内运输通道的通畅;8.5.3 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并承担水电费。6) 甲方项目经理部负责定期召开的现场协调例会。第九条 乙方责任1) 乙方

10、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姓 名: 。2)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供应并安装;严格按规范、方案进行施工。3) 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需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4)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5) 乙方作业人员应服从甲方的指挥,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卸货。6)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需方的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工地所在地,如:院落、街区、小区、场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任何因

11、违法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 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8) 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外来人员需经当地市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9) 乙方有义务保管、维护施工范围现场临水、临电、临时消防设施。10) 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

12、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第十条 现场及人员管理1) 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场。3) 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乙方单位的标识、标语。4) 禁止将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带到施工现场。5) 乙方所有现场非当地户籍人员施工人员需持有当地劳动局核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当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当地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法的健康证。凡因为乙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乙方自理。6) 施工作业

13、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当地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7) 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8)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1) 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及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应为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之安

14、全承担全部责任。2) 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违约罚款。第十二条 检验与验收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导致的一切返工及修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任何因返工及修补导致的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3) 乙方为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单价中。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技术质量违约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4) 临建设施施工、安装应填写安装施工过程记录,并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作为价款结算依据;5) 临建设施施工、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甲方验收。若未经验收甲方自行启用,则默认已通过验收,但甲方的此类验收并不减免乙方任何责任。第十三条 保修1) 本工程保修期为自交付甲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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