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50456545 上传时间:2022-08-24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2.7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区质监站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doc(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2009年,我区各参建单位进一步规范质量行为,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促进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区建筑工程各种质量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影响了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高区质监站针对2009年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汇总、整理和研究,组织编制了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希望各参建单位引起充分重视,在2010年工作当中采取有针对性预防措施,共同消除质量通病。 附件: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 威海高区质监站 2010年3月18日 附件:建

2、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相关要求第一项:建筑地基基础和基坑支护工程存在问题:部分土石方、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未办理质量监督等手续,也没有相应的设计图纸和方案即开始施工;基坑边坡工程施工不规范。要求:1、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指开挖或边坡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边坡支护工程作为主体工程的一部分,必须随同主体工程在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

3、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报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备案,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深基坑和边坡支护施工各负责单位要24小时设专人检测基坑和边坡安全情况。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依据: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基坑和边坡支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见(威建发2006)28号、威海市建委关于加强土石方和桩基工程(地基处理)施工管理(威建字2009)46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4、02022002第7、1、3条。第二项:灌注桩工程存在问题:灌注桩混凝土试件留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要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灌注桩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是指单柱单桩的每一个承台下的桩需确保有一组试件)。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规定: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一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3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一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并且按照规范要求留置标准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具体施工过程中要求同时满足上述规定。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5、B502022002第5、1、4条、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2.7条。第三项: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检测存在问题:民用建筑工程土壤中氡浓度的检测不及时。要求: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如土壤中氡浓度高于规范要求,设计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第4.1.1条、4.2.4条、4.2.5条、4.2.6条(强制性条文)。第四项: 砌体工程。存在问题:砌块砌筑时的龄期不够;砌筑不规范。要求:1、砌块砌筑时的龄期不得少于28d;2、非承重砌体应分次砌筑

6、,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米。应待前次砌筑砂浆初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米;3、非承重砌体顶部应预留空隙,再将其补砌挤顶紧,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7d后补砌。 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第五项: 水泥检测批量。存在问题:水泥进场未及时进行复试或复试批次不符要求,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未进行复验,不同品种的水泥混合使用。要求: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按照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对其强度、安定性及

7、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2、1条。第六项: 建筑用砂。存在问题:个别建筑工程使用cl-含量超标的不合格海砂;使用软质岩、风化岩石机械破碎、筛分加工制作的机制砂和混合砂的情况。要求:海砂的开采、除盐处理、混凝土拌制等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一律禁止在工程中采用。规

8、范定义的建筑用砂包括天然砂和人工砂。天然砂: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小于4.75毫米的的岩石颗粒(注: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石的颗粒)。人工砂是指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机制砂:由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5毫米的的岩石颗粒(注: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石的颗粒)。混合砂: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从规范中对建筑用砂的定义可以判定:凡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石颗粒的砂子均不属于建筑用砂,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依据:建设部关于严格建筑海砂管理的意见(建标(2004)143)号,建筑用砂(GB/T14684-200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9、-206)。第七项: 拌制混凝土用水。存在的问题:当施工现场使用非饮用水拌制混凝土时,未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将拌制混凝土用水送样检测。要求: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检查数量:地表水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地下水每年检查一次;当发现水受到污染或对混凝土性能有影响时,应立即检验。检查方法:检查水质报告。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见表3.1.1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2.6条、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第八项: 钢筋混凝土工程存在问题:柱、梁柱节点、混凝土墙以及楼梯板根部出现夹渣

10、现象;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及钢筋成品保护不当;混凝土养护不当;楼板混凝土上平面有高低差时,施工单位普遍做法是在高低差处用木方隔挡,木方固定不牢产生位移,导致楼板负弯矩筋下移;梁柱接点箍筋未按设计要求加密;框架梁箍筋加密区设置与设计不符;主次梁节点处附加箍筋设置不符合图集要求,节点处梁正常箍筋漏设。要求:1、模板工程柱、梁柱节点、混凝土墙以及楼梯板安装均应在根部预留100100毫米的清扫孔,以排除和清理杂物,清理干净后,合上清扫口盖板密封,防止接口处出现夹渣现象。 a、柱、梁柱节点每根(处)留一个清扫孔。b、楼梯板在每道施工缝处留一个清扫孔。c、混凝土墙每3米留一个清扫孔。2、禁止使用碎石做梁、板、

11、基础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梁、柱、墙、基础的钢筋保护层宜优先选用塑料垫卡;当采用砂浆垫块时,强度应高于构件主体混凝土强度,面积不小于40毫米40毫米;梁柱垫块应垫于箍筋处,厚度为纵筋保护层厚度减去箍筋直径。3、混凝土工程楼板、屋面板浇筑前,必须搭设可靠的施工平台、走道,施工中应派专人护理钢筋,确保钢筋位置符合要求。4、应在浇筑完毕的12小时以内(终凝后)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淋水养护。对不便淋水和覆盖养护的,宜涂刷保护层(如薄膜养生液等)养护,减少混凝土内部水分蒸发。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确定:a、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b、对掺用

12、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能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14d。5、楼板混凝土上平面有高低差时,高低差处可用木方隔挡,在浇注混凝土前木方位置要准确定位并固定牢固,严禁采用将木方直接固定在楼板负弯矩筋的作法。应在木方两端用制作好的“铁马凳”垫至楼板设计标高,木方与“铁马凳”固定牢固,避免木方位移将楼板负弯矩钢筋下压。6、对于有抗震设防的结构,为提高框架节点的承载力和结构的抗震能力,必须按图集规定(如下图所示)配置足够数量的箍筋。抗震KZ、QZ、LZ箍筋加密区范围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7第九项:

13、钢结构工程存在问题:檩条未采用热镀锌防腐构件。要求:檩条应采用热镀锌防腐,镀锌标准为A级,镀锌量250-275g/。依据:威海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威建发【2006】4号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十项: 防水工程存在问题:厨房、卫生间门口处及管道井渗漏;地下室渗漏、返潮。要求:厨房、卫生间从找平层开始施工时,各层坡向地漏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1%2%),且防水找平层施工同时,要在门口外侧施工不低于50mm高防水台且高于地漏标高(外间有地暖的防水台的高度应加高至低于地暖地面1cm),以防水流入相邻房间;各管道进入卫生间不应从门口地面进入,应从墙面斜上进入,防止地面渗漏

14、;门口处防水应做到门口外侧,墙角及防水收头应增设聚氨酯或JS涂膜防水附加层(见下图);地面砖镶贴时,地面和墙面交接处要求用白色中性硅酮密封胶打胶处理。厨房、卫生间主管道井下部要用防水混凝土浇筑5 cm高的方台,该混凝土方台应与穿楼板管根混凝土封堵一次性成活。方台表面要求平整、密实,楼板防水层应上返至方台表面。穿楼板套管应高出平台5cm,套管应做严密的防水处理,管根及方台上表面防水应采用聚氨酯或JS涂膜封堵收头。各种穿楼板管根混凝土封堵应严格按要求由土建单位进行施工和管理,保证混凝土密实度,并做管根防渗漏试验。混凝土底板剪力墙半地下室防水做法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规定已

15、非常详细,在此不再赘述;鉴于施工单位对于框架结构承台基础半地下室防水施工不规范,致使渗漏现象较普遍,下面就框架结构承台基础半地下室防水做法统一规定如下:1、一般规定: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3.2.1、3.2.2强制性条文规定,多层框架结构住宅半地下室贮藏间的防水等级为二级,应按两道设防设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变更,降低防水等级。2、具体做法:防水施工前应先检查防水基层的施工质量,基层应坚实、平整、清洁,阴阳角应作圆弧或折角,并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柱、梁混凝土部位原则上不抹灰,以便与防水层有效结合。防水施工先从地下室地面开始,遇柱时根部按要求上返,上返高度不得低于250mm;防水层在地梁上部穿过外墙后下返至地梁外侧与地梁粘结牢固(此处不抹灰并做好保护,便于与外墙面防水材料搭接)。待外填充墙及找平层施工完,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