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学语文教材古诗文部分的一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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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中学语文教材古诗文部分的一点意见 (2009-01-11 08:39:58) 标签:教育、中学教材 教育 按:很久没写博文了。今将2008年10月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信发在这里,以飧读者。 对于中学语文教材古诗文部分的一点意见 姜司长: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新课标语文教材中,古诗文(习惯上称为“文言文”)部分占课文总数的40以上,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里只就教材中古诗文的注、译谈自己的一点意见。教材中所选古诗文,客观地说,很多地方注释家都是半懂半不懂,其实就是不懂。举一篇七年级的短文为例。智子疑邻 韩非子说难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

2、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 教材注译:1 说难:中学语文教材中涉及“说难”的有两处:一是此文,一是司马迁报任安书中的“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这两处教材都没有作注。像“说”这样的看似浅显易懂其实在这里很难懂的词,不注就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语音,一是语义。我到下边讲学时询问了一些师生,他们都把“说”字读为shu。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有声语言,一个汉字读什么音,就表示什么意义。很多人都把“说难”理解为“进说难”。这也算是讲通了。但王力先生说:通顺不等于正确。“说”读shu,它就没有“进说”义。虽然讲通了,但这是我们自己的意思,不是古人的原意。从实事求是来说,这不是语言的本来面目,就是没懂。“说”在

3、这里该读shu。是“说服,劝说别人听从”的意思。韩非的说难篇,主要讲的是说服国君难,而教材所选只是说难篇中的一小段而已。2 雨:这个字教材里也没有作注。我到下面讲学时,发现师生们都读作y。这也涉及到语音的问题,但与前面的“说”字有所不同。“说”字读错了,意思就跟着错了;“雨”字读错了,意思似乎没有错。这里主要的不是古今异读的问题,是汉语规范化的问题。“雨”在这里是“下雨”的意思。这个意义查古汉语字典辞书及现代汉语词典,都读去声y。“雨”作“下雨”讲读四声,这个读音传了下来,一直延续至今,所以这个字在这个意义上不仅在古代,就是在今天也必须读y,没有商榷的余地。3 坏:课本注:坏毁坏。这是把甲义解

4、作了乙义。查王力古汉语字典“坏”字条,其中有“拆毁”义。“拆毁”有拆除的意思,大都是人的行为。说“天下雨,把墙拆毁了”,能讲通吗?“雨”能“拆毁”墙吗?它长手了吗?连通顺都不能,何谈正确!查古代汉语字典辞书,“坏”本指“房屋等建筑物倒塌”。“墙”也是一种建筑物,本文里的“坏”用的正是这个本义。把“天雨墙坏”解作“天下雨,墙倒塌了”,不是文通义顺吗?为什么偏要讲什么“毁坏”呢?4 子:教师教学用书译“其子曰”:他儿子说。我到下面讲学时发现教师也都是这么讲的,学生也都是这么学的。大家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其实这是错误的。先秦时“子”泛指儿女。到了汉代,“子”才专指儿子。先秦时的“子”是儿女不分吗?

5、不是的,要看语言环境。本文“其子曰”后面的话是:“不筑,必将有盗。”家里的院墙倒了,就会有“盗”进来。这个简单的事理不仅富人的儿子知道,女儿也知道;不仅富人的儿子能说,女儿也能说。在这样的语言环境里,我们根本无法判断这个“子”是儿子还是女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该依字典辞书解作“儿女”。“其子曰”可译为“他的孩子说”。至于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我们不要勉强去作解释。这是孔子说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5 筑:课本注:筑修补。查古汉语字典辞书,“筑”字条下有“修建”义,没有“修补”义。“修建”对不对呢?如果倒塌的是房屋,那么“修建”肯定是对的。但这里倒塌的是墙,而且是土墙(砖墙下雨是淋

6、不倒的),这就不对了。什么样的墙可以“修补”呢?砖墙的上部掉下少许砖,或小部分倒塌可以修补。土墙,尤其是被雨水润倒的土墙则大都不能修补。原因是:这种墙业已年久,墙土疏松,被雨水长期浇淋后,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已松解,到时便轰然而倒。即使下面有部分墙基,也再不能承受上面新墙的重力;再者,土墙必须上下一体,后补的墙土与旧墙之间有隔阂,一触即倒。字典里有的“修建”尚且不对,字典里没有的“修补”还能对吗?查古汉语字典辞书,这里的“筑”古代作“築”,今简化作“筑”。本义是捣土的杵。用为动词,指捣土使坚实。诗大雅绵:“筑之登登,削屡冯冯。”用的就是这个意义。古代筑土墙的方法是:外面用夹板,里面放土,用杵向

7、下捣,墙土捣坚实后再把夹板撤掉。所以,古代筑墙也称“设板”。“不筑”,就是“不把墙筑起来”。从“筑”字可知,语言是从生活中产生的,还必须再回到生活中去,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它、认识它。就这个问题,我们如果去向农村的较年长些的农民请教,便可立即得到答案。6 盗:教师教学用书译“必将有盗”:一定有盗贼进来。查现代汉语词典“盗”字“盗贼”条:强盗和小偷(总称)。我们知道,“强盗”和“小偷”是两种人:“强盗”是用暴力抢夺别人财物的人。“小偷”是暗中偷别人东西的人。本文中又不是说以上两种人联手来作案的,怎么能译成“盗贼”呢?这里的“盗”就是从事盗窃活动的人,即小偷。7 父:教材依旧没有作注。我到下面讲学时

8、,发现师生们都读“父”为f,理解为“父亲”。大家也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其实这都是错的。古代都是大家庭,儿子成婚后没有分家另过的,那时的每个家庭大都是几代人同吃同住。假如一个家庭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儿子、儿媳(这只是假设,实际上要比这多),这个家庭就有两个做父亲的,那么这里的“父”是指哪个父亲呢?再者,这两个做父亲的也都是那个富人的邻人啊,为什么要把他们分离出来呢?还有,每个人又都有父亲,如果只从这个家庭的父、母、儿、媳算起,这四个邻人就该有三个父亲(儿子的父亲已在内),那么这个“父”又是指哪个人的父亲呢?可知这样解释不合逻辑。教师教学用书译“其邻人之父亦云”:隔壁的老人也这么说。这也是

9、错的。1“隔壁”是指左右毗连的房屋或人家。前文说“天雨墙坏”,可知那个富人是独门独院居住的;再说,先秦时既没有今天的“趟子房”,也没有楼房,那个富人哪来的“隔壁”人家?2“老人”指老年人。老人中有男有女,而这里的“父”还能包括女性吗?说文:“七十曰老。”怎么能知道这里的“父”就是指七十岁以上的人呢?“父”该读作f,是对男子的美称。(多用于人的字。)“邻人之父”,就是邻居家的男子,多指当家的那个。在古代,一个成年男子,哪怕他只有20岁也得美称为“父”。以上“说”、“雨”、“子”、“父”四个字教材均不予注释,为什么不注呢?编者自己就没读懂。他们就以为“说”读shu,意为进说;“雨”读y;“子”就是

10、“儿子”;“父”读f,指父亲。这么浅显的词还用注吗?说编者没懂,教师教学用书中译文的错译就是明证。不注的结果是,这些词几乎全国的中学师生都弄错了。8智:课本在题解中注:智,聪明,这里的意思是“以为聪明”。固有意义和临时意义讲得都是不错的,可这个注释就是欠那么一点火候。“其家甚智其子”,如果按课本的注释来讲就是:他家里人非常以为自己的孩子聪明。这不大合于今人的语言习惯。“智”当以这样注释为宜:智:聪明,智慧。这里用作意动,以为聪明,即赞赏。“其家甚智其子”,意思是:他家里人非常赞赏自己的孩子。 一篇仅有43字的短文,就有这么多的错误,不能不令人惊愕。课本中如果只这一篇文章里有误,那是很正常的;如

11、果每篇文章里只有少许错误,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书中不可能没有错误,教科书也不能例外。但目前的问题是,课本中每篇文章的错误都俯拾即是,很难从中看不到错误。中学语文教材(初中和高中)里这方面的错误,我大致查了一下,查到1296处(指知识性错误,即所谓的硬伤。上文所举的该注不注及其他讲得不妥当的地方尚不在此列)。人们都知道教科书是书籍中最规范的,其中有大量错误,定将谬种流传,误人子弟。中学生目前在学校和高考中古诗文的考试成绩,就是一面镜子。多年前,我曾就上述问题致信贵部,得到陈至立同志的重视。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曾向我征求意见,我把自己对当时高中语文一年级古诗文部分注释错误的修正意见(约200多处)寄

12、去,虽然当时的语文室由于种种原因对自己的错误做了些辩解,但后来的新课标语文教材,在很多地方都做了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修改(这里不一一举例)。改正了,也就说明了一切。如果本来是对的,就谈不上修改。对的再改,反而错了。 中学语文教材现在总在不断地更新内容,这就出现了下面情况:旧的错误纠正了,新的错误又出现了。总是被动地通过各方指正然后再来纠正(也不可能全部纠正),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先就误了数以亿计的青年学生了。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编写者都是国内的古汉语专家,初版的上册就已四易其稿,其中尚有一些缺点错误。倘草草成书,不错何待!教科书之所以成为教科书,因为其中虽有错误,但是很少,不是

13、很多。我这里讲的错误是指语言方面的,不包括文学。语言学是科学,按科学态度认认真真地去做,少出错误总是该能办到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在编著上用力,严格把住这一关。注释家们出错,我以为主要是方法的问题。读书方法不对,读起古书来就如盲子夜行,往往陷入错误的泥潭。书里的这种读书方法再由教师传给学生,则我们全体都将读不懂国文了。下面再就教材的注与译从方法论角度谈点自己的意见。一注释原则。学生们不看注解,就根本读不懂古书。注释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读书质量。做什么事都要有原则,注释也不例外。注释的原则是:1 关于词的注释:书中所注词义,指的是那词本身固有的意义(字典辞书中能查到的),而不是从上下文

14、猜测出来的意义。如果在注文中必须解释得更灵活一些才能使学生更容易了解,就在先注出词的固有意义的前提下再把它引申一下,并用“等于说”、“指”、“这里指”等字样,告诉读者这是那词在这样语言环境可以这样了解的意义,到了别的语言环境就不再具有这种意义了。违反了这一原则,注犹不注。如:论语学而(七年级语文课本上论语十则)第一则里的“子曰”,以前的课本注:子孔子。查字典辞书,“子”字条下没有“孔子”一项。“孔子”是“子”在论语中的某个地方可以这样理解的意义,到了别的地方就不再具有这一意义了,我们说它是个临时意义。依注释原则,“子”该这样注释:子:对男子的尊称,这里指孔子。再如:范仲淹岳阳楼记(八年级语文课

15、本下)中的“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课本注:开放晴。查字典辞书,“开”字条下没有“放晴”一义。依注释原则,“开”该这样注释:开:解除,这里指天气放晴。学生们要掌握的是词的固有意义,而不是临时意义。因为词的固有意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掌握了它,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上课本的注释方法,叫随文释义。这种注释对学生的危害是:学了一篇会一篇,换了一篇还不会。等于白白浪费了学生的精力和时间2 关于串讲:注释中的串讲,就是句子大意的解读,类似课堂上的口头翻译。要不要串讲?比较难懂的句子,或古今词语的搭配不同的句子,等等,在首先讲清楚语言的前提下,可以作些串讲。如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讲清“怡然”的词义和“怡然自乐”这种格式后,可加注道:“怡然自乐”等于说都很安适快乐。不作这样的串讲,读者如把这句直译为“安适快乐地自个儿快乐”,那就不通了。但串讲不能过多。课本中这类注释就过多,尤其是高中的先秦诸子选读。如:孟子滕文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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