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胶轮车运输“四超”物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使用胶轮车运输“四超”物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JJ4-2017-64郭家河煤业有限公司 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料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地点:1308高抽巷、1303B主、辅运下山盘区主辅、运大巷 施工单位:掘 进 四 区编 制 人:项目部经理:编制日期:2017年 5月27日施工日期:2017年 月 日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栏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工区:安全部:矿领导:一、概述:根据生产需要,1308高抽巷、1303B主、辅运下山、盘区主、辅运大巷等施工地点在掘进过程中所使用的风水管路、长钢带梁、锚索、设备等超长、超宽、超高物料需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进行运输,为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此专项措施
2、。施工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7月31日安全负责人:姚明界 施工负责人:张吉科二、施工工艺及工序、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1、运输涉及范围:地面、副井筒、井下主要运输巷道、1308辅运甩道、盘区主、辅运大巷等巷道。2、运输涉及的物料:风水管路、刮板输送机机架、皮带输送机机架、掘进机二运、长钢带梁、锚索等物料。3、超长车辆运输时,长度应满足物料超长部分不得超过车厢三分之一。4、超宽车辆运输时,宽度应满足车辆两侧至巷道墙壁或排水沟的间距不少于300mm。5、超高车辆运输时,车辆最高点至巷道顶板锚杆、锚索或顶部管道、线缆的间距不少于300mm。6、超限物料重心必须在车厢内,不能装偏并且捆扎牢固
3、,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进行运输。三、安全技术措施:(一)上岗条件1、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证照与车型相符合,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无轨胶轮车司机证上岗。2、驾驶员必须熟悉胶轮车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3、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相关技能。4、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5、胶轮车司机入井前必须携带并打开瓦斯便携仪。(二)行车规定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严禁在车厢内搭乘人,副驾不得乘人。2、车辆在行近巷道
4、(硐室)口、弯道、岔口、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必要时停车,确认安全或人员避让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通过。3、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4、车辆每三天在机电工区车队进行一次强制性能检测。5、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6、井下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行车路线1为副井筒至井底车场(或井下装料巷道地点)再经西翼辅运下山、1308辅运甩道到1308高抽巷;行车路线2为副井筒至井底车场(或井下装料巷道地点)、盘区主辅运大巷到1303B主、辅运下山。7、车辆显示仪表齐全
5、,工作稳定、显示准确。车辆电气系统应工作正常,照明、信号等应满足要求。8、车辆运输应遵循分类原则,不应混装,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不应混合运送。9、车辆在巷道中行驶最高速度:运送物料10km/h 。车辆在弯道或坡道上应以低速行驶,车辆下坡不应空档滑行。10、车辆行驶至巷道平面交叉口、转弯处,应减速鸣号。11、车辆停放时,应实施驻车制动。车辆一般不应在坡道上停放,如需停放,应实施驻车制动并用木楔将车轮可靠阻拦,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如必须下车时,必须将车辆熄火。12、掘进巷道内倒车时,应设专人进行指挥,且指挥倒车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指挥。13、向1308高抽巷运输的车辆行至1308回风顺槽外段风
6、门处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关风门,严禁司机自行下车开、关风门。14、车辆通过风门时,必须待风门完全打开后方可通过,防止撞坏风门,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三)车辆会车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3m。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遇见行人必须执行“车让人”制度。6、超长、超宽、超高车辆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在车辆后方悬挂醒目的警示牌。(四)其它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303B主、辅运下山掘进作业规程、盘区主、辅运大巷延伸段掘进作业规程、1308高位瓦斯抽放巷掘进作业规程及无轨胶轮车“十不准”相关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