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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在集团统的思想指导下 工作,以人为本,用人所长,提倡团队精神,鼓励学习,鼓励创 新。集团与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关系采取“审批制”和“备案 制。“审批制是指必须事前向集团报送方案、申请批准,未 批准的方案不能执行。“备案制”是指自行决策执行,同时报 送集团复核备案。第二条集团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机构与职能:(一)集团总裁负责以下事项1、对子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进行审批;2、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审批;3、对子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调动、免 职进行审批;4、对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命、调动、免职进行审批;5、对子公
2、司总经理工作考评方案进行审批;6、对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薪资制定、薪资调整方案进行审 批;7、对子公司重大福利调整方案和重大奖惩方案进行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 具体包括:1、对子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方案予以审核;2、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审核;3、对主管以上人员任命、调整、招聘等方案进行审核;4、对子公司拟定薪资调整方案予以审核;5、拟订子公司总经理与其它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6、对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评方案予以审核;7、对子公司普通员工招聘、岗位调整、考评方案备案;8、对子公司其它人力资源文件备案;9、对子公司福利调整方案、奖惩方案进行审核。第三条集团
3、对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主要管理内容。对子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的要求是:机构简练、人员精简,避免因人设岗、机构臃肿。子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力资源编制必须经集团审批后 方可实施。子公司的“定岗、定员、定责、定资工作要求:“定岗、定员、定责、定资方案经批准确立后必须严格执 行。如因业务增加、工作需要等原因须增减编制、改变职责与薪 资必须报集团审批。未经批准的岗位编制人员不得列入薪资预算、办公预算等。 (一)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调动、免职事宜。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和 财务经理的任命、调动、免职,由集团决定或审批。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或主
4、管 人员)的任命、调动、免职,由子公司总经理负责提名,报集团 审批。(二)集团对子公司所有员工的调入和调出必须复核备案。(三)子公司各级员工的考评工作。1、子公司总经理的考评工作由集团实施;2、高层管理人员的考评由集团和子公司总经理共同实施;3、中层管理人员的考评方案事先应报集团审批,集团参与 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报集团备案;4、普通员工的考评工作由子公司组织实施,考评方案和考 评结果报集团备案。(四)子公司实施人力资源考评工作的注意事项。1、子公司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拟定本公司绩效考评制度以 及详细的考评办法及工作程序,报集团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集团总裁批示 安排
5、文件及时下发;3、子公司应将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程序事先公开;4、子公司将员工考评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5、考评以员工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保证考核的客观性;6、考核程序中要安排与被考核者面谈,考核结果须通知被 考核者本人;7、被考评者有申诉的权利。(五)集团对子公司工资调整方案的审核管理:1、子公司向集团总裁提出调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拟 定调资方案,并严格做好保密管理工作;2、调资申请被批准后,子公司组织草拟工资调整的实施办 法和细则;3、调资方案经审核后报集团总裁批准实施;4、因岗定资,原则上不接受对个别人和对个别部门的薪资 调整申请。(六)集团对子公司福利调整方案的审核管理:
6、1、子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某些岗位提供实物或现金补贴, 具体方案报集团备案;2、全面性的、规模较大的、金额较大的福利调整应与自身 的经济效益挂钩,详细方案报集团审批后方可执行。(七)公司奖励、处罚工作原则1、子公司可以依据事实对立功(过失)部门、立功(过失) 个人实施奖励或处罚,奖励和处罚结果报集团备案;2、年度性的、规模较大的、金额较大的奖罚须拟定方案报 集团批准后执行。(八)用工手续的办理原则1、新员工的用工手续办理工作应在报到后一星期内完成, 个人档案应按规定转入子公司属地人才中心保管,因个人原因不能转入档案,需递交书面说明,并得到批准;2、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子公司负责办理,包括人事、用
7、工, 投保,档案等手续。(九)集团对子公司人力资源文件的反馈:1、子公司人力资源文件必须按正常工作程序提交集团人力 资源部审核。对于主管人员的任命、调整、免职,集团在收到书面文件后 二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超过二日视为无异议。2、对于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任命、调整、免职批准事宜, 集团在收到书面文件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超过三日未回复视为 同意。3、对其它需审批的人事文件,如绩效考评方案、工资与福 利调整方案、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等,应在四个工作 日内回复意见,超过四日视为同意。第四条集团对子公司人力 资源资料备案工作要求1、各子公司招聘新员工的申请(详细说明应拟招聘人员的 岗位、人员要求、拟定
8、工资等情况)报送集团,由集团人力资源 部审核,签字后由子公司自行招聘;2、各子公司主管以上人员被录取报到前,个人资料由子公 司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随同上报资料中,应有被录取人 员已定工作岗位、职务、工资等情况,需子公司总经理,人力资 源负责人签字;3、各子公司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离职时,子公司应上报集团, 并说明其离职原因和处理意见等;4、子公司在月末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送劳动报表,其中包 括人员花名册,人员变化花名册,基础工资表(不含加班、扣假 等),实际工资表、工资调整变化表。所报表格需由人力资源负 责人、总经理签字,涉及工资表格应有财务经理签字。第五条人力资源工作中的申诉制度1、员工若发现子公司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薪 酬分配、奖励处罚中有违章违纪、以权谋私等行为,可向其上一 级主管领导申诉,如未能解决,可向集团进行申诉;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员工申诉,并负责将处理过程 及结果向集团总裁汇报;3、集团接到员工申诉后一周内必须处理完毕并给予答复。第六条例行汇报制度与例行调研制度1、除日常工作外,子公司每月例行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报 当期人力资源工作。2、集团人力资源部每月例行深入子公司进行人力资源调研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