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学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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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升投资效益,增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勤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和达州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质,拟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拟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远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整体规划设计及实行,负责详尽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本管理、完工查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第三条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督查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含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葺项目,基本

2、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施安装工程全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维修修葺项目包含5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葺项目)。第四条学校基本建设一定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所确立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余各种手续。成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督查。第五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做事,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升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1/12第六条学校正付基

3、本建设工作增强领导、健全组织、清楚职责、落实责任。严格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增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远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整体规划,审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办理学校基建工作中相关问题等。第八条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依据基本建设任务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要事项做出决定,并详尽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行管理和

4、督查检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督查等部门负责人构成。第九条学校基建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实行校园整体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编制和履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工作,负责履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余配套工程及平常工作。第十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成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勤政建设负首要责任。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

5、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招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本的筹集和2/12管理使用,到项目的完工查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学校依据上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拜托拥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后,报上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付同意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本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附有经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报告应依据国家和市政府对建设项目相关要求,保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

6、估量的正确性。第十三条学校建设项目的完工查收,应在完成同意的全部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商定的各项条款,拥有完好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具备查收据件后进行。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查收,并向上司行政主管部门存案。在查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查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查收资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订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对查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相关单位限时整顿,并与施工及相关单位签订工程保修书。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限时和保修责任等。工程查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财富。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

7、设计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校园整体建设规划是学校依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整体建设规划。校园整体建设规划要表现“以人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向,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发展留有必需的余地。改扩建的校园要保留学校历史文脉和原有建筑的风格风范。校园整体建设规划经判定后,学校基本建设应严格依照规划进行实行。3/12第十五条学校建设项目要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保证校舍建筑外型的雅观和结构的安全。第十六条学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学校依据上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工

8、程技术、设施安装要求及采纳的主要建筑资料等,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本的概算,由学校报上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打破。第十七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学校和设计单位依据上司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建议及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解析,吸纳评审专家的建讲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第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招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正、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方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

9、、施工、监理单位和设施及部分建筑资料供应单位。不得将依法一定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余任何方式闪避招标。第十九条学校正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合理确立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招招标的时间不得少于法准时限。学校一定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单位供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真实、正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估量)。第二十条4/12成立招标代理制度。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市教育局成立招标代理单位、估量编制单位中介库。招标代理单位、估量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裁减制度。第二十一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

10、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一致报送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详尽方法依照达州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行办法实行。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纳公开招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立;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内的修葺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详尽方法依照达州市学校(单位)修葺项目管理方法(更正稿)第二十二条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由学校或拜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招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的成员构成。一般状况下,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出评标小构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余评标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依据评标专业技术

11、需要,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评标专家占评标小构成员的比率应不低于三分之二。详尽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依照招招标管理部门的规定履行,或由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招标管理部门商定。维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施及大宗建筑资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应包含两方的权益和义务。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的工期。学校在与各相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基建工作勤政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第二十四条5/12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

12、一定严格贯彻国务院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履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保证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第二十五条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依照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其余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测试和查收,查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及相关建筑资料、设施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学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坚固建立质量第一的看法,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第二十六条学校要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督查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督查,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重要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应限时施工及相关单位进行整顿,

13、整更时期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资本。第二十七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学校、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商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各单位项目实行的第一、第二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发生重要工程质量事故,应依据事故原由追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学校正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拜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拥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工。第二十九条6/12学校应成立基本建设重要事项

14、报告制度,学校在建设项目实行中,发生重要质量事故、重要安全事故、重要经济损失、重要违纪违纪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对付办理工作。第六章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第三十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雅观”的建设目标,一定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第三十一条学校要增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实行限额设计。装修标准一般采纳中档标准,主要资料的选择品位为中档适量偏上。第三十二条增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学校正付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主体、完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向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完工查收后的十

15、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许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采纳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第三十三条应依照公正、客观公正、诚实信誉的原则,增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施工现场签证包含:现场技术判定、资料签证、其余现场签证、增补规定。第三十四条增强现场技术判定制度。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判定单后,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履行;重要设计改正,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同意。第三十五条增强资料签证管理力度。要点增强对未明确立价、定规格、定品牌、定产地厂家“四定”的资料、超出招招标文件商定风险范围的资料、施工时期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调价的资料以及建设方以为须签证的资料的签证管理。7/12施工单位应最少提前七日将预购资料清单提交现场代表,由现场代表认同后履行。第三十六条规范资料签证,资料签认价格参照建经信息和市场价格,并参照3家以上厂家的价格。资料签证一定注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目、资料供应时效、价格,签证价格签认还应明确采管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花费要素。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该迟延或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要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摄影也许录像,以保留第一手原始资料。第三十七条增强建设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及完工决算管理。项目完工后28天内应及时办理完工结算,基建项目的完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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