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妇女发展规划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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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鹿城区妇女发展规划模板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温州市鹿城区妇女发展规划( )第一章 前 言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十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实施鹿城区妇女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十五”妇女发展规划),不断强化妇女发展的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使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我区妇女事业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妇女参政比例总体上升;妇女就业状况稳定,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妇女受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多,男女受教育的比例基本平衡;妇女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状况得到较大改进;妇女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可是随着

2、改革向纵深推进,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以及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等仍需进一步实现,如:妇女就业结构有待改进;妇女参政的部分指标亟需提升;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等。因此,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谋求男女平等、力争男女和谐相处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是我区把握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优二强三”、“文化大区”和“和谐鹿城”三大战略,实现“走在前列”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妇女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 )、温州市妇女发展规划( )和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

3、结合我区妇女发展的实际,特制定鹿城区妇女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提高妇女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促进妇女参与和发展为目标,提出我区妇女在经济、参政议政、教育、健康、法律与社会6大领域的重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突出解决妇女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第二章 总 目 标 ,我区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领域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进步。妇女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和共享经济资

4、源的权利,充分参与经济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决策程度明显提高;受教育层次得到显著提高,科学文化综合素质适应时代要求;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妇女权益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改进生态、社会人文环境,妇女事业得到持续发展,至 ,使我区妇女发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第三章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第一节 妇女与经济一、主要目标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广大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权和股份分红等权利。2、保障妇女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和职业隔离,努力保障女大中专毕业生、失业妇

5、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的就业机会均等。进一步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城镇女性就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逐步提高农村妇女就业率。改进妇女就业结构,扩大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的就业比例。提高妇女就业层次,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有较大提高。保障妇女同工同酬,逐步缩小同工种、同类别男女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3、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进一步改进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建立和健全女性劳动安全及卫生保健设施。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加强女职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劳动。4、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6、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努力推进妇女生育保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力争生育保险覆盖面与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基本相同。5、保障贫困、残疾妇女的基本生活水平。减少贫困妇女人数。提高残疾妇女就业率。二、策略措施1、将妇女创业与再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经济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广泛动员组织城镇和农村妇女参加经济建设,努力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2、注重妇女就业领域的拓展,积极发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岗位,如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发展型的社会教育、人性化的咨询服务、社区化的养老服务等,不断为妇女创造新的

7、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发挥妇女在服务经济中的重要作用。3、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培训、服务、示范三大网络,以帮助农村妇女增加收入为切入点,引导妇女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以“富裕在农家,美德在农家、和谐在农家”为目标,探索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整村推进”试点工作;以帮助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妇女的素质培训,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企业转移。4、鼓励妇女自主创业,设立妇女创业辅助基金,研究妇女创业规律,推行妇女创业有效模式,扶持女性创业示范点。经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增加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女能手”、“女企业家”,宣传她们自主创业的典型事迹,推动社会关心和支持

8、妇女创业,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在招录从业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设置性别要求,要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地域、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的男女工资结算标准相同。6、加强对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女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合同,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并不得降低工资,不得随意解约,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

9、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7、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障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网,设立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员,及时发现企业侵犯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行为并予曝光和纠正;将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作纳入人大法律监督的范畴,促进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用人单位自觉守法。8、将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利纳入全区完善劳动与就业保障体系,确保女职工平等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服务,积极探索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并进的新途径,扩大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9、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弱势妇女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对符合社会医疗救助条件的妇女对象,按规定给予医

10、疗救助。对困难妇女对象按规定给予救助。10、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信息网络,努力为妇女劳动者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建立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机构和资料信息库,经过举办专场招聘会、专设就业服务窗口、组织专门培训、监控就业性别歧视等措施,帮助妇女特别是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11、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第二节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一、主要目标1、提高妇女参与党政管理的比例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中,55%以上的领导班子应配备女干部,并要有一定数量的正职女领导,35岁以下的女干部在同级干部

11、的数量要逐步增加;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20%以上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女干部,15%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要配备正职女干部;2、加强女干部队伍和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 区直部门中层女干部比例 达到20%以上;区管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0%;在选派干部下派、上挂、交流时,女性应不少于20;每年全区组织的各类党校学习、高层次专业培训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0; 每年发展的女党员至少应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5%以上。注重从农村、外来务工优秀女性中发展女党员、培养女干部。3、提高社会各领域决策层和管理层女干部比例各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候选人比例不低于25%,区女政协委员要保

12、持一定比例。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女委员;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教育、科技、经济、司法等部门领导班子中要首先配备女干部。4、提高妇女参与基层事务的水平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中,女性代表示到20%以上。村民委员会中应有1名女性成员。农村妇代会主任一般应是村委会或村党支部成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二、策略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妇女干部成长环境,引导社会各界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增强男女平等国策意识,提高培养选拔女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关爱妇女干部成长。2、明确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目标,

13、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列入全区人才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整体规划。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2次以上女干部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女干部队伍建设重大问题。3、建立完善女干部任用机制,继续推行公开考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竞争中打破性别限制。重视对年轻优秀女干部的培养,加大公开选拔女干部的力度,充分利用机构改革、换届等契机,采取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或定岗定位、破格提拔的方式,确保高、中层女干部比例逐年提高。4、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妇联组织宣传和推荐女

14、性人才的优势和职能,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妇女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主要渠道。5、重视发挥妇女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女性比例。认真听取她们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对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6、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不断改进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大幅度增加。加强对女干部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定期举办女干部培训班,针对女干部的成长规律和特点,有目的地开展各类培训,不

15、断提高女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将一批思想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女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培养,进一步推动妇女干部的成长。7、提高基层女性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鼓励妇女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提高女职工代表在国家、社会和企事业管理机构中的比例,积极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层发挥女职工民主参与的新形式。8、加大妇女参政议政的社会宣传,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大力宣传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作用和贡献,提高妇女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为妇女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三节 妇女与教育一、主要目标1、保障适龄女童和妇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开展03岁早期教育服务。 3-6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9.9%以上。 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女生毕业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100%。基本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女童入学要求,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其它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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