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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汽总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汽总医院2014年2月颁 布 令为了对一汽总医院在运行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危害加以控制和预防,杜绝一切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一汽总医院提出并归纳,编制了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阐述了一汽总医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构、程序、方法、措施,作为医院内环境安全管理的规章。作为一汽总医院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最高层次的文件,全医院员工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预案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及安全第一思想,并在实际工作中担负应有的职责,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本预案作为一汽总医院环境安全的企业标准在医院执行。并于
2、公布之日起实施。主要起草人:批准签发: 一汽总医院 年 月 日 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2.1 法律、法规、规定依据11.2.2 相关标准及规范21.2.3 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21.3 适用范围31.4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31.5 事故分级31.5.1 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31.5.2 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41.5.3 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41.5.4 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51.6 应急预案体系51.7 工作原则52 基本情况62.1 单位基本概况62.1.1 企业基本信息62.1.2 企业相关环评批复落实情况62.1.3 企业构筑物及
3、主要设备62.2 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源基本情况102.2.1 医院污水处理站情况说明102.2.2 污水处理站原辅料理化性质分析132.2.3 医疗放射装置工艺流程说明142.2.4 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162.2.5 危险物质储存及输送情况172.2.6 危险废物储存及输送情况182.3 医院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调查192.3.1 医院周边社会关注区调查192.3.2 医院周边受纳水体情况调查212.3.3 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情况212.4 区域环境功能分区及相应环境质量标准212.4.1 大气环境212.4.2 地表水222.4.3 区域自然条件状况222.4.4 区域社会环境概况233 环境风险源
4、及环境风险评价243.1 风险评价等级243.1.1 重大危险源识别243.1.2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43.2 环境风险识别243.2.1 辅助单元、储存单元的风险分析243.2.2 危险废物贮存单元的风险分析253.3 事故状态下排放污染物分析253.4 污染物的危害263.5 最大可信事故274 组织机构与职责284.1 指挥机构及职责284.1.1 指挥机构284.1.2 指挥机构及职责295 预防与预警305.1 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监控305.2 预警行动306 信息报告和通报326.1 信息报告与通知326.2 信息上报326.3 通报337 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347.1 启动
5、条件347.2 响应流程347.3 应急救援357.3.1 污水处理站工艺失效事故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357.3.2 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故障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说明367.3.3 备品库内化学品发生泄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说明377.3.4 放射装置发生故障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说明387.3.5 实验室化验室内化验药品等发生泄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说明387.3.6 危险废物的运输情况397.4 次生灾害防范407.4.1 污水处理站工艺失效导致次生灾害防范措施407.4.2 二氧化氯发生器工艺导致失效次生灾害防范措施407.4.3 备品库内化学品发生泄漏导致次生灾害防范措施417.4.4 危
6、险废物泄漏导致次生灾害防范措施417.4.5 消防废水导致失效次生灾害防范措施次生污染418 应急监测428.1 大气监测方案428.2 地表水监测方案428.3 监测人员及监测单位名称439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4410 应急终止4611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4712 善后处置4813 应急培训和演习4913.1 培训4913.2 演习方案5014 保障措施5214.1 通讯与信息保障5214.2 应急物资准备保障5314.3 经费保障5315 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5516 术语和定义5617 附件58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明确医院相关部门处置突发环
7、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一汽总医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规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
8、.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6.1);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4);10)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11)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1号);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6.4);1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第113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第
9、77号);1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第98号);1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7号令,2011年4月18日);19)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手册。1.2.2 相关标准及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10、通则(GB5085.7-2007);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1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1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11、标准(GBZ1-201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2.3 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1)一汽总医院新建医疗大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编制);2)一汽总医院新建医疗大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长环建201195号);3)一汽总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4)一汽总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环审(表)【2012】513号);5)本医院各部门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一汽总医院现有规模,本预案考虑了医院在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突发
12、环境事件对所在地环境的影响控制及由本医院引起的环境事故所影响到的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控制情况。1.4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根据医院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险源基本情况以及污水站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一汽总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两类:1)环境污染事件(即水污染事件、大气污染事件、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等);2)生态环境破坏事件。1.5 事故分级事故分级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1.5.1 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3、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
14、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1.5.2 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