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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 示 版 )浙江大学二二一年十月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目录1 概述11.1 论证工作来由11.2 论证依据7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101.4 论证重点122 出让海域基本情况132.1 出让海域位置及现状132.3 功能定位及产业布局202.4 规划控制条件212.5 平面布置242.6 出让海域申请用海情况282.7 出让海域用海必要性283 所在海域概况313.1 自然环境概况313.2 海洋生态概况503.3 自然资源概况513.4 开发利用现状534 出让海域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634.
2、1 出让海域用海对环境影响分析634.2 出让海域用海资源影响分析644.3 出让海域用海风险分析65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675.1 出让海域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675.2 利益相关者界定及协调分析685.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695.4 出让海域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696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706.1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706.2 出让海域用海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75I6.3 出让海域用海与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符合性分析776.4 出让海域用海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806.5 出让海域
3、用海与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826.6 出让海域用海与其他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837 出让海域用海合理性分析94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94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967.3 出让条件合理性分析997.4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1007.5 出让海域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1098 海域使用管理对策措施1108.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1108.2 开发协调措施1128.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1128.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1139 生态建设方案1189.1 产业准入和区域管控要求1189.2 生态用海布局1189.3 污水排放与控制1199.4 海岸线利用1199.5 生态修复和补偿1199
4、.6 生态修复跟踪监测12210 结论与建议12410.1 结论12410.2 建议128II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 概述1.1 论证工作来由(1) 港口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来由嘉兴港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杭州湾北岸,背靠美丽富饶的杭嘉湖平原和环太湖流域, 是杭州湾北岸全省唯一的出海口、全省海河联运的重要枢纽。嘉兴港地理坐标北纬301701 304131,东经 12054161213020,水陆运交通便捷,水路至上海港 122 海里、宁波 (北 仑) 74 海里、舟山 (定海) 69 海里、温州港 255 海里。嘉兴港依托杭嘉湖地区高等级内河航 道,可直接联通上海
5、、江苏、浙北以及钱塘江中上游地区。嘉兴港运输货类以能源、化工、 集装箱等为主,逐步拓展集装箱外贸内支线和近洋航线。随着腹地经济、临港产业和集疏运 系统的不断完善,嘉兴港将逐步发展成为以海河联运为特色、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海盐港区作为嘉兴港三大港区之一,2018 年货物吞吐量约 1462.7 万吨,拥有生产性泊位 26 个,万吨级以上泊位 6 个,另有海事工作船、航标站码头各 1 个。港区 16 个 1000 吨级内 河航运码头及 4 个 3 万3.5 万吨级外海泊位正在规划建设中。随着嘉兴港海盐港区向着多功 能、现代化综合性港口的快速发展,对港口配套服务中心的需求日益迫切。(2) 海盐东
6、段围涂工程情况海盐港区陆域后方为海盐经济开发区,为增加土地资源、提高防台防潮标准,促进港口 建设发展,并为海盐港区开发建设提供资源保障,海盐东段围涂工程于 2006 年2013 年间实 施。2018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 (国发 201824 号) ,要求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2018 年 12 月 20 日,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 实的实施意见 (自然资规20185 号) ,要求“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 规围填海项目”
7、。12 月 27 日, 自然资源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 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 ,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 ,“省级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围 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指南 (试行) 等技术指南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1836 号) 的要求, 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集中连片或相邻的围填海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整体评估并编制整体生态修复方案。”1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 2018 年围填海现状调查结果,在
8、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海盐大禹水利责 任有限公司实施了东段围涂二期工程与三期工程、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实施了扩大 杭嘉湖南排工程 (嘉兴部分) 南台头排水泵站工程、海盐县澉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了澉 浦镇长墙山至青山围填海工程。共涉及历史围填海 9 个图斑,总面积为 174.4026hm2,详见图1. 1-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 (国发201824 号) 、自 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自然资规20185 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 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 等要求,海盐县
9、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 织编制了海盐县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2019 年 8 月) 和海盐县围填海项目生态修 复方案 (2019 年 8 月) 。2021 年 3 月,海盐县人民政府完成海盐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 处理方案并上报至自然资源部,2021 年 6 月取得了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浙江 省海盐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 (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1 106 号) 。东段围涂二期工程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中的图斑 2 个,编号为 330424-0021 和 330424-0022 ,本次出让海域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位于 330424-0021 中
10、(图 1. 1- 1 中的 4 号) 。(3) 论证工作来由根据海盐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2021年 3 月) ,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 道西侧 3 号海域为处理方案中的近期急需落户港口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见图 1. 1-2 中的 1 号区 块,海域面积为 8.9713hm2。根据海盐经济开发区 (西塘桥街道) 0573-HY-XT- 15 单元控规 局部调整,3 号海域用地性质定位是:港口用地 (H23) ,见图 1. 1-3 所示。根据浙江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支持国家和省级重大产业、 科技项目向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布局和集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
11、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和标 志性产业链。在沿海地区开展 临港低效用海有机更新试点。因此,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该海域使用权,引入符合规划条件的港口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海域出让涉及海域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海域属 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 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二十条规定:“海 域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取得。招标或者拍卖方案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招标或者拍卖方案,应当征2杭州湾大道
12、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017 年修正) 第十二条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 请批准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 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取得海域使用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 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县 (市、区) 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出让方案, 并按照本条例规定的项目用海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填海项目的海域 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
13、案应当明确填海面积、填海形成土地的界址和标高、土地用 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海洋环境保护要求、海洋减灾防灾措施等内容, 由县 (市、区) 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经批准后共同实施。”为此,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使用权出让人) 委托浙江大学承担本出让海域的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用海提供科学依据。本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 即组建课题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出让海域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查,收集了与本出让海域 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出让海域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海洋环境及其附近海洋资源的开发、 相关产业布局及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等最新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客
14、观反映该出让海域用 海可能对海域资源、 自然环境及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界定利益相关者,并提出利益相关协 调方案;进行方案用海合理性分析,量算用海面积。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杭州湾 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送审稿) 。注:本报告如无特殊说明均为 1985 国家高程基准。3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图 1.1-1 海盐县历史围填海项目图斑示意图4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出让海域位置图 1.1-2 拟开发利用总平面图5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出让海域位置图 1.1-3 海盐经济开发区 (西塘桥街道) 0573-HY-XT-15 单元控规局部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图6杭州湾大道北侧秦海大道西侧 3 号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2 论证依据1.2.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5 日;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9 月 30 日;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7 年修正;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