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49650370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最新版)编制人:_ 审核人:_ 审批人:_ 编制单位:_ 编制时间:_年_月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 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 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说明书、聘任书、挑战书、 竞聘书、通知书、留言条、数据、领条、请柬、聘书、管理办法等等,想了解不 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shop. I hope that after download

2、ing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such as brochures, appointment letters, ch

3、allenge letters, competition letters, notices, message notes, data, collar slips, invitations, appointment letters, management methods, etc. I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templates Format and writing, stay tuned!第 1 页 共 8 页正文内容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

4、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下文是长沙居 住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省会长沙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国内外优秀人才来长沙创业和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长沙市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第三条 市人事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房屋产权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5、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居住证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有效期限和签发日期等内容。第 2 页 共 8 页第五条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可分为 1 年、3 年、5 年或 20XX 年。第六条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合法居住和工作享受市民待遇的证明;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 相关信息;在本市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 查询相关信息;享有人才居住证制度规定的其他权益的凭证。第七条 居住证由市人事局商市公安局印制,由市公安 局发放。第八条 居住证

6、信息系统纳入本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 信息系统。居住证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申领程序第九条 本规定第二条所称的国内外人才要求申领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长沙人才市场”网站,在网上填写长沙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并发送到市人事局。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第 3 页 共 8 页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请人,应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 ;在本市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 ;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聘用的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

7、出具的证明。已经入境的境外申请人,除提交上述 3 项材料外,还应提供 公安部门出具的入境证明。第十一条 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具体量化评价标准(另行制定),核定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并出具办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二条 市公安局应当自收到办理通知书 3 个工作日 内,为申请人办妥并发放居住证。第四章 待遇第十三条 凡持证的国内外人才,免予办理其他就业和居住 许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国籍人员在国内就业,以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在内地就业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

8、持证人创办的企业可以在本市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或科技项目资助。持证人可在本市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人才资金资助, 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和科技人才表彰奖励。第 4 页 共 8 页第十五条 持证人经本市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可以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提 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第十六条 持证人可以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登记。第十七条 持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 可以依法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持证的境内人员,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

9、帐户储存额可以不转移至本市。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 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为持证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第十八条 按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本市时,本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第十九条 持证的境内人员,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外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可

10、以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本市住房公积金帐户,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和余额,可以与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和余额累计计第 5 页 共 8 页算。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 移手续。持证人在本市购房时,可以申请与本市居民相同金额的住房 公积金优惠贷款。第二十条 持证人可在本市办理九座以下旅行车和轿车牌 照,并可在本市申请办理驾照和参加年检。第二十一条 持证的境内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和因私出国手续。并可凭居住证按规定申请办理赴港澳往返通行证。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市和居住地所在区、县 ( 市 ) 教育行

11、政部门安排到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持有居住证的境外人员的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 参加本市升学考试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第二十三条 持证的境外人员可以在本市以技术入股或者投 资等方式创办企业。第二十四条 持证的境外人员,可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管理指定的银行,将其在本市期间合法的人民币收入 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第二十五条 持证的境外人员,优先办理往返签证。持证的台湾地区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多次往返签注手 续。第二十六条 随同持证人来本市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享第 6 页 共 8 页有与持证人同等待遇。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新的

12、居住证的,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 15 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到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办理换证手续。第二十八条 持证的境内人员愿意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取得本市户籍。具体手续按公安部门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居住证的意义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 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 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 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第 7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