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分配的理论思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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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谐分配的理论思索 作者:李松龄 谭军良 摘 要:按劳分配能够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但是需要具备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为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提供了可能,但以市场完善而均衡、法律法规健全为前提。在市场非均衡的条件下,政府应该而且能够运用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手段,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关键词:和谐分配;市场均衡;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 一、引言分配通常是指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即国民收入)的分配。其中,国民收入的分配是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过程实现的。初次分配是在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和某些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如第三产业)的内部进行的,再分配主要是通过

2、国家预算实现的。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初次分配坚持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初次分配坚持的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在分配活动中人们结成的相互关系被称为分配关系。分配关系与分配方式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分配方式不同,人们在分配活动中结成的分配关系就不会一样。和谐分配或者分配和谐,是指人们在分配活动中的和谐相处。人们能够在分配活动中和谐相处,分配就是和谐的,或称分配关系和谐。如果人们不能在分配活动中和谐相处,分配就是不和谐的,或称分配关系不和谐。因为分配方式不同,分配关系就不会完全一样,所以,分配是否和谐,分配方式是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计划经

3、济的一种分配方式,它被认为是一种能够实现和谐分配的分配方式。但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却并没有实现和谐的分配关系,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现象十分严重,人们缺乏劳动积极性。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分配方式,它是现阶段贫富差距拉大,从而被认为是一种难以实现和谐分配的分配方式。如果真是这种认识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分配和谐的社会。这就提出了几个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能够实现和谐分配的按劳分配方式为什么没有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是不是一定不能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如果能够实现分配关系和谐的

4、话,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条件不具备,分配关系的和谐难以实现,那么,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措施,改善不和谐的分配关系。二、按劳分配方式实现分配关系和谐的条件按劳分配是指按劳动的质和量进行国民收入的分配。因为劳动的质的复杂性,所以,要坚持按劳分配,就必须将不同质的劳动转化为同质的劳动,以便于用统一的劳动标准,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人们认为,如果劳动者付出等量劳动,能够获得等量收入,那么分配关系就是和谐的;否则就是不和谐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人们拥有同等的机会和同等的权利使用公有制的生产资料,谁也不能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获得收入,所以,只有通过按劳分配的方式获得劳动力再生产需要的生活资料。

5、如果按劳分配真能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可以实现分配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等量劳动能够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方式是分配关系和谐必须具备的条件,这是因为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就不可能坚持而且也没有必要坚持单一的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如果等量劳动不能获得等量收入,按劳分配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等量劳动能够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方式,能够实现人们在分配活动中的和谐相处。问题在于,在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等量劳动无法通过人为的方式计算,从而难以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按劳分配

6、无法真正实现,分配关系因而不可能和谐。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按劳分配的实现方式是等级工资制和等级工分制。公有制企业针对职工的劳动表现评定他们的等级工资,农村集体组织针对农民的劳动表现评定他们的等级工分。职工依据评定的工资等级获得劳动收入,农民依据评定的工分等级领取生活资料。从理论上讲,如果等级工资能够反映出职工劳动上的差别,如果等级工分能够反映出农民劳动上的差异,那么,等量劳动是可以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能够实现分配关系和谐。可是,等级工资和等级工分是人为评定出来的,既有职工之间和农民之间的谦让或争取,也有领导的偏好或偏袒,难以正确反映劳动的质和量上的差异。所以,通过人为的方式评

7、定出来的工资或工分,很难反映出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分配关系。因此,即便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条件,分配关系的和谐也不是一定能够实现的。按劳分配方式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是有条件的。如果条件不具备,即便作出按劳分配的制度安排,也只是一种形式而已。依据马克思的认识,人类劳动有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之分。其中,具体劳动劳动又可以区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正是因为具体劳动的差别,要依据劳动者的劳动进行分配,就必须把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以便于劳动量上的比较和计量。所以,按劳分配能否真正实现,关键在于把有差异的具体劳动转化为无差异的抽象劳动。从理论上讲,“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

8、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有差异的具体劳动转化为无差异的抽象劳动看起来似乎很容易,但是,这种转化如果通过人为的方式实现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曾经企图通过等级工资和等级工分的评定,实现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但是,这种简化非但没有实现,反而因为评价不合理,出现了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就是说,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不是通过人为计划的方式就能够实现的。所以,以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为原则的按劳分配难以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就不可能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难以通过人

9、为计划的方式实现,但不是不能实现。“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决定的。”马克思在这里为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提供了一条实现途径。这条实现途径不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人为计划方式,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换。具体说来就是,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不是通过比较不同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得出来的,而是通过劳动产品作为商品交换反映出来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企图通过评定劳动者的具体劳动的

10、差异,以等级工资和等级工分的形式,实现按劳分配,事实已经证明是不可能的。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不是不能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而是因为缺乏条件,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难以实现。要通过按劳分配的方式实现分配关系和谐,就必须创造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的条件,使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成为可能。马克思提出的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的社会条件就是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这是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所否定的制度安排。于是,为了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乃至分配关系的和谐,就必须对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扬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是为了创造马克思所说的复杂

11、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的商品交换条件。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不同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分配方式,前者坚持的是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方式,后者坚持的仅仅是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方式。如果说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为按劳分配的实现提供了条件,那么也可以说它为曾经被认为是剥削根源的资本,以及不能创造价值的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也创造了条件。不过,传统理论认为,资本参与分配是对劳动的剥削,是分配关系不和谐的影响因素。我国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目的是为了发展社会经济,也是为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创造条件。如果因为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而导致分

12、配关系不和谐,那么就与社会主义目标不相符合。所以,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能否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如果能够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条件不具备,不能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政府应该如何发挥作为,以改善不和谐的分配关系。三、按要素分配方式实现分配关系和谐的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交换经济。交换不只是交换对象: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劳动力等的让渡,而且更重要的是交换对象的所有权的让渡。生产者以货币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并通过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生产出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所有者让渡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所有权或使用

13、权,获得相应的收入份额,并用来购买生活资料。或者说,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所有者是通过交换的方式实现所有权的权益的,市场价格就是所有权的权益。分配关系是否和谐,就在于生产要素交换过程中所形成的价格关系,以及价格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是否和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力的交换过程中实现了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那么他们之间的分配关系就是和谐的。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提供了条件,所以,劳动者的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有了可能。不过,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是在商品等价交换的条件下实现的,如果商品交换不等价,即便具备市场经济条件,也不可能实现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我们知道,生产者是以商品的边际价值

14、作为供给价格的依据的,消费者是以商品的边际使用价值作为需求价格的依据的。如果市场价格低于需求价格而高于供给价格,消费者获得消费者剩余,生产者获得生产者剩余。前者将扩大需求,后者将增加供给。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价值低于市场价格,交换不是等价的,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简化受到影响。因为商品的价值具有边际递增的特性,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边际递减的特性,所以,生产者的供给价格随着商品供给量的增加而边际递增,消费者的需求价格随着商品需求量的增加而边际递减。生产者和消费者讨价还价的空间缩小,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减少。只有当需求价格、供给价格和市场价格一致的时候,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消失,商品市场处于均衡状态

15、。这时的商品价值等于市场价格,交换是等价的。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是商品等价交换的状态,也是复杂劳动能够简化为简单劳动的状态。在商品市场的非均衡状态下,复杂劳动是不能准确简化为简单劳动的,从而不可能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是不和谐的。如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劳动参与收入分配,那么只要市场是均衡的,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就是可能的,从而分配关系能够实现和谐。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只坚持按劳分配,而是要坚持按劳分配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所以必然出现资本参与分配和劳动参与分配的矛盾。现阶段,我国的分配领域出现了贫富差距过分拉大的不和谐现象

16、,不能说与资本参与分配和劳动参与分配的矛盾完全没有关系。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按劳分配提供了商品交换的条件,但是因为资本与劳动参与分配的矛盾,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是不可能和谐的。如果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不能为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提供分配关系和谐的条件,那么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就不可能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从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难以构建起来的。所以,值得研究和需要研究的问题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提供分配关系和谐的条件。我们认为,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能够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提供分配关系和谐的条件。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因为市场不完善和市场非均衡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十分严重,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不但不能促进分配关系的和谐,而且产生了严重的资本剥削劳动的现象。马克思看到的正是这个时期资本参与分配所引起的分配关系极不和谐的现象。可是,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的不断完善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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