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49622163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考勤管理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为使公司的考勤更加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规定明确了员工考勤、请假手续、批假权限、假期待遇和旷工判定处理办法和有关程序。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直接管理的所有职工,分公司参照执行。二、总则1、公司总部的人员及部门经理的考勤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其他岗位人员的考勤总管理;部门的考勤由各部门经理、主管管理;2、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严守岗位,努力搞好本职工作。3、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上班的,应事先办妥请假手续;按假类分别经规定的部门或规定层次的负责人同意后方为有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

2、先请假的,应随即来电联系并取得同意,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三、考勤1、员工需按时、准确签到或参加点名,不得代签。2、每月31日为月考勤的截止日期,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单、请假单、员工转正单、调薪单以及加班凭证逐一核对,并填写月考勤汇总表,于次月的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审核的并签名的考勤表上交人力资源主管处。四、考勤管理作为公司的员工,员工有义务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1、由于各部门的情况不同,各部门需要自己规定上下班时间有负责人确定后上报公司备案。2、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公司将按如下条款处理。2.1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岗的为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或一天论处,工作时间结束前3

3、0分钟内下班的为早退,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的将按旷工半天或一天处理。2.2旷工期间将按奖惩制度给予经济处罚。2.3旷工半天或以上的,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3、请假3.1如需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将请假申请表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因突发事件或疾病来不及先行请假的,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在销假时办理补办手续,反之按旷工处理。3.2请假审批权限3.2.1事假/病假/调休一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或负责审批;3.2.2事假/病假/调休三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2.3事假/病假/调休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

4、由人资部负责人审批;3.2.4事假/病假/调休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五、员工请假应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并事先报请部门主管核准。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审核的,必须事后补办手续外,其余不经核准的缺勤,按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按旷工论处。六、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六种。1、病假1.1公司实行无薪病假制度。任何形式的病假均应出具病休证明,请假手续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病假员工因疾病不能来上班,应打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过后及时补办手续。1.2连续病假期间的节假日应连续计算为病假。1.3试用期期间,病、事假累计3天以上5天以下(含5天)者,试用期顺延半个

5、月;病、事假累计6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者,试用期顺延一个月;病、事假累计10天以上者,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2、事假2.1公司实行无薪事假制度。员工无充足理由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全年不得超过12天。2.2事假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上班者,将被视为擅离职守,可能导致被解雇,连续事假期间的节假日应连续计算为事假。3、婚假3.1员工因婚请假,需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请假单以及结婚证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准假手续。3.2婚假:达到国家法定婚龄,但男未满25周岁,女未满23周岁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3天的带薪假期;男已满25周岁,女已满23周岁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7

6、天的带薪假期,假期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3.3凡享受婚假者均为试用期过后的职工,需提前七天以书面的形势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申请。3.4假期后无故未到岗的按旷工处理,经核准后的不再享受带薪休假。3.5连续婚假期间的节假日不再计算为婚假。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司给予3天带薪假期;其岳父母、公婆等去世,公司给假一天。5、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工伤假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七、旷工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作旷工1、无故不上班或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不补办请假手续者;2、假期已满而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3、虚报请假理由或伪造请假证明者;4、在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服从分配、不接受任务、消极怠工或擅自离岗,可做旷工处理;对性质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八、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两性/情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