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议事制度一、党总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二、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一至三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三、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四、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五、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舍,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六、党总支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党总支、党员承诺制度一、党组织、党员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承诺,每年一次,年初提诺、年终述诺,并进行评比奖惩二、党组织、党员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个人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示,鉴定承诺书,党组织承诺报上级党组织登记备案,党员承诺报本级党组织登记备案三、确定承诺内容要联系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坚持能做什么就承诺什么,能做多少就承诺多少,所承诺事项必须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四、党组织承诺事项由上级党组织考核,党员承诺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进行考评,通过召开评议会、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实行严格考评。
对履诺不好的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对其负责人进行告诫;对履诺不好的党员,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的做好各项工作二、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照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党总支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四、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转接五、党员必须按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三个月六、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七、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因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六个月以上的,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时间较长并有固定地点的就将组织关系转往流入地三、党支部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账》,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四、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有关材料,发现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五、对流入本地的外地党员,要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登记、建档,并组织此类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返回时,应做好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