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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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加强科技项目管理规定 一、目的意义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加强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管理,营造乐观健康的科研气氛,树立正确的科研导向,依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规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根本原那么 1、政府引导的原那么 为引导、支持、鼓舞医疗卫生领域科技人员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市科技局设立了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作为一般性科技规划项目有应用争辩与开发经费支助的项目的一项补充,实行市科技局立项管理,项目担当单位自筹经费保障实施的原那么。 2、科技创新的原那么 指导性科技规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选题必需围绕市经济和社会进展、科技进步战略

2、,符合相应行业操作与管理标准,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升医疗水平。项目争辩内容应具有新颖性与创新性,争辩成果具有指导临床或应用临床的作用。优先支持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广、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争辩或应用项目。 3、资源整合的原那么 鼓舞市属及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开展联合争辩,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优先支持围绕“公益、共性、关键技术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和集成创新的项目,以及技术创新人才培育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指导性科技规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市科技局申报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医卫人员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内部

3、评审并推举县、区医疗卫生气构申报的项目由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推举;市科技局审核及受理申报材料;市科技局批准立项下文;双方签订项目合同书。共六个根本程序。 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所申报项目的目的意义、争辩内容、争辩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要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交推举汇总表和评审推举意见,作为立项参考依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属、县区医疗卫生气构,驻昌高校、部队附属医院,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等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根本条件,包括:较强的科研力量,良好的根底设施

4、和管理力量,自筹、配套相应的科研经费能落实到位等条件。 2、项目组负责人要求 项目组第一负责人必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力量,并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意识。 项目组负责人,已申报并立项了当年的一个科技规划项目,原那么上不允许再申报当年的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对于担当了我市科技规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实施完成但未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的新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争辩内容要求 指导性科技规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选题要围绕我市人口与健康急需解决的医疗技术难题、重大疾病预防把握和市卫生系统“三名工程建设的要求。项目争辩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楚、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

5、景宽敞、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创新力量。经检索查新,显示国内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争辩文献报道,争辩结论已经明确了的争辩项目,原那么上不予受理虽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争辩文献报道,但在不同对象或扩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改良临床操作技术的项目除外。 申报书中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的描述需要明确具体,即要有定性的阐述,也需要有定量的参数。 4、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市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申报合同书?、?科技查新报告?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6份。经所在单位评估审核后,按归口渠道和规定时间报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申报项目的汇总表和推举意见。项目申报合

6、同书可到科技信息网下载。 5、申报时间要求 指导性科技规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实行集中申报,每年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其次批申报时间为8月1日-10月31日。 五、项目的实施管理 立项通知下达后,项目担当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担当单位应将项目纳入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规划,配套相应的争辩经费、供给试验设备、争辩场所等方面的保障,经常性催促检查项目执行,挂念市科技局进行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按规划和合同要求完成。 项目执行期以规划下达之日为始,原那么上不超过3年,争辩内容与项目组人员不得任凭变更。各项目组须在项目实施期内,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本单位科教

7、科提交?市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年度执行状况报告?。再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科教科统一收集后,报送市科技局。 项目负责人原那么上不得变更;因项目主要争辩人员的人事变动和科研内容作重大调整等状况,经本单位科教科同意后,填写?市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争辩人员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因规划外因素,致使项目争辩需延期、调整、中止的,经本单位科教科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在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完成争辩任务的,市科技局可以实行通报批判,并视状况中止、撤消项目合同、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科技规划的资格;项目担当单位不供给科研保障,致使项目争辩无法开展,合同任

8、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市科技局将调减该单位今后科研项目立项数量。 六、项目的鉴定、验收 项目担当单位在完成项目争辩任务后,应向市科技局业务处室申请项目鉴定或验收,并提交鉴定或验收材料。经业务处室审核材料后,报鉴定或验收责任处室,由鉴定或验收责任处室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鉴定或会议验收。鉴定或验收的相关材料与表格可到科技信息网下载。 验收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报告、技术争辩报告、项目合同书、年度执行状况报告、?市指导性科技规划项目验收证书?草本、相关附件如:著作、论文、临床数据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项目担当单位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在同一时间段内,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同一担当单位的多个归类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鉴定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项目合同书、工作总结报告、技术争辩报告、查新报告、相关附件专利申请书或证书、发表的论文、用户使用状况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证书或批件等。具体参照科技规划项目成果鉴定流程。 市科技局依据专家组鉴定或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鉴定或验收或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结论建议,并以鉴定或验收证书的形式下达给项目担当单位。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市科技规划项目管理方法试行?和?市科技规划项目验收管理方法试行?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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