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民主政治·公共空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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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众传播民主政治公共空间在大众传播研究领域,一个最富争议的主题之一,是大众传媒与民主政治以及公共空间的关系。与此相关的,是大众在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中的地位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化政治问题:大众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参与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如何保证大众能够获得应该获得的正确而可靠的信息,以便有效地参与公共事务?他们是主动地接受信息还是被动地受信息的引导、乃至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性与主动性,沦落为传媒的奴隶? 总体来看,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的传媒与文化研究,越来越地对大众传媒对民主的威胁表示了担忧。比如法洛斯的一本谈论媒体的书题目就叫号外新闻-美国民主怎样被新闻媒体破坏,此书集中批评了美国的大众媒体对于民

2、主的威胁。书中指出:由于新闻媒体漠视民众的意见,民众因而无法真正参与他们身处的社会,政府官员亦因此无法听到民众的声音,从而堵塞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新闻媒体之所以失去了公民精神,是因为新闻媒体与政府圈子纠缠在一起。同时,旅美的中国学者李宪源的长文媒体控制下的美国非常详细地揭露与批评了美国媒体的非民主化倾向。文章引述了美国作家查尔斯瑞奇的话:通过控制通向媒介的渠道,像电视这类大众媒介大大降低了民众思想交流的自由。当然一个人仍然可以站在街头角落向行人发表自己的见解,但是其声音却完全被媒介的声音所压倒和淹没。可见即使在美国这样号称新闻自由的国家,媒体的非民主、非公众化也十分严重,而这种非公共化

3、的结果是导致大众的政治冷漠与参与热情的丧失。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大众传播与政治权力以及市场权力的关系以及它自身的权力化,这几种情况都会导致大众传播的非大众化与非民主化。 1、大众传播的特点及其与公众的关系 首先还得从大众传播作为一种传播类型的特殊性谈起。显然,与大众传播相关的传播类型迥异于日常生活中的交流。在日常生活的交流中,交流双方是面对面的,信息的流动一般也是双向的;而在大众传播中,信息的流动一般是单向的,信息或文化产品是为那些基本上不在生产与传播现场的人们生产的,接受者参与或介入传播过程的能力极其有 、比如在英国,传媒研究涉及的范围尽管极为广泛,但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是媒体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4、这方面的重要着作有:戈尔丁()、墨多克()等人的传播政治(CommunicatingPolitics),PDahgren与CSparks的传播与公民权:新时代的新闻与公共领域(CommunicationandCitizenship:journalismandthepublicsphere),JKeane的媒体与民主(TheMediaandDemocracy)等。参见赵斌英国的传媒与文化研究38-39)、参见:法洛斯谈:媒体如何破坏民主,天涯,1997年6期。、参见李宪源传媒控制下的美国天涯2000年第1期。限,从而也就很难影响传播的内容。也就是说,在大众传播中信息的生产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是断

5、裂的。符号形式虽然是为了公众生产与传播的,但这个过程恰好发生在公众的直接反应缺席的时候。由此决定了大众传播与日常生活中的对话情境极为不同。正因为这样,有的外国学者认为,在谈及大众传播时,应当用传递或传送的概念取代传播。 此外,大众传播的另一个特征是符号商品的机构化生产与传播,大规模的信息生产与传播机构的形成与发展,是大众传播的前提条件,而这种机构出于外在的压力或自身的利益考虑常常尽可能严格地控制信息生产与信息流通。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大众传播是否可能成为一种新的蒙蔽、控制与统治的手段?尤其是如果它与一定的政治权力或经济利益集团相结合或被它们操控,会不会是对于民主与真正的公共生活的威

6、胁?这正是许多大众传播的研究者所担心的状况。比如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在19、20世纪的衰落时,就把这种衰落的原因之一归结为大众传媒的兴起。他认为:原先由面对面相互辩论的市民所组成的公共领域,在现代社会已经瓦解为由消费者组成的碎片化世界。这些消费者沉迷于传媒景观与传媒技术之中不能自拔,成为它们的奴隶。这是对于民主政治的一个严重的威胁。哈贝马斯认为,公共性的主体应当是作为公共意见之载体的公众,行使批判性裁决者的功能,而在大众传媒领域,公共性已经改变了它的含义,变成了任何吸引公共舆论的东西的一个属性,其目的就在于生产出虚假的公共性。 大众传播不但可能与政治权力结合,而且它自身也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权力

7、。以中国为例,戴锦华认为:在工业化、后工业化社会,传媒早已成为新的权力中心之一。中国当前的大众传媒所显现的空前的力度,事实上是权力的媒介与媒介的权力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相互结合、彼此借重的结果。同时,经典的政治权力已经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新兴的媒介权力本身显现出自己的暴力特征。媒介本身的权力化以及它与经典政治权力的复杂关系。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90年代中国的大众传媒不仅在某种程度上行使并接替了经典权力的功能,而且履行着超载的多重社会功能。而这种越权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 对于大众传播的这种担心由于它的另一个特征而得以强化,即,大众传播在空间上具有极大的

8、延展能力与距离化能力。借助于现代技术,大众传播的魔爪可以触及以前不能想象的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大众传播的产品是为极大多数并不拥有共享空间的接受者生产的,是在公共领域流通的,它们在原则上是任何拥有传播媒体的人都可以获取的。由此决定了大众传播生产公共性的能力大得不可思议。正因为此,规范化、机构化的权力很可能利用大众传播的力量,出于自己的利益与立场实施对于大众传播的控制,其结果就是公共生活领域丧失了真正的公共性。 但是也有一些学者显得不这么悲观。他们认为:大众传媒只是重构了而不是取消了公共领域。比如汤普森在大众传播、社会理论、公共生活一文中指出,通过强化信息的延展力与渗透力,大众传播的发展必然打破公

9、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原有边界。也就是说,私人事件可 以经由大众传媒而被转化为公共事件;反过来,公共事件也可以被在私人的背景中得以经验。由于大众传播在社会生活中的极大渗透力,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本 、参见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参见戴锦华:隐形书写中媒介的权力部分,该书第38页。的本质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分,正以特定的方式发生变化。这对现代社会中政治权力在国家机构水平上的获取方式、实施方式以及维护方式必将产生深远影响。2、公共性的类型以及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转化 我们不妨首先从界定公共的与私人的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入手。一般认为,这对概念的区分有两个基本的含义。首先,公共/

10、私人指的是机构化的政治权力与外在于国家直接控制的私人经济活动与私人人际关系之间的区分。这个宽泛的区分当然不是僵化的,甚至也不是十分清晰的。比如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早期发展就发生在由国家权威确立的法律框架中,从而具有了公共性;但反过来,国家的活动也受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的影响与制约。而且从19世纪晚期以来,作为国家干预政策的一个结果,大量的经济与福利组织在公共领域中创立。这就使得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上述界分变得更加复杂。 公共/私人的第二个基本含义必须从上述的区分中分离出来。根据第二个含义,公共意味着向大众公开。在这个意义上,公共的意味着可见的或可以观察到的,是在前台上演的;而私人的则

11、是隐蔽的,是在私下或有限的人际环境中的发生的言谈或行为。 有了以上的区分作为背景,就可以进而切入大众传播在重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边界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所使用的方式以及经过大众传媒中介化以后的公共性与传统社会中的公共性的区别。 对于现代传媒持激烈批判态度的哈贝马斯断言公共领域在19与20世纪因传媒的发展而衰落了。这与哈贝马斯理解的真正的或理想的公共领域概念相关。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概念本质上是一个对话性的概念,也就是说,它是以在一个共享的空间中聚集在一起、作为平等的参与者面对面地交谈的相互对话的个体观念为基础的。这个公共领域的概念主要是在传统公共性,即以古希腊城邦为典型的、以在一个共享的空间

12、中面对面的交流为形式的公共生活概念基础上形成的,后来又演变为18世纪由私人构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其主要场所是市镇与文学界的公共领域,它们是自由平等的公民之间一种理性-批判性的公共论辩。正如汤普森指出的,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的时候,一是强调交流的面对面的性质,二是强调它的口语性。虽然他在谈到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时关注了印刷媒体,但是他的真正的公共领域的理念依然是以口语交流为蓝本得以理论化的。在这个方面哈贝马斯对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解释带有古希腊公共生活的印记:巴黎与伦敦的资产阶级沙龙、俱乐部、咖啡屋,在早期欧洲的背景中,都是与古希腊聚会与市场相同的东西。就象在古希腊一样,早期欧洲的公共领域首先是

13、在言谈中建构、在共享空间的口头争论中形成的。 显然,这样的交往概念与经过媒体中介而确立并维持的交往的区别是明显的,因而也与媒体所创造的公共领域类型相去甚远。带着这样的公共领域概念,哈贝马斯毫不奇 JThompson:Socialtheory,MasscommunicationandPubliclife,seeThePolityReaderinCulturalStudies,PolityPress,1994。本章的讨论在很多地方以这篇文章为基础展开。,同上。 怪地倾向于对更加现代的传媒类型对于公共领域的冲击作出否定性的解释。这不仅是因为媒体工业已经变得更加商业化,而且因为它们所创造的交流情景的类

14、型远离哈贝马斯心目中那种发生在俱乐部或咖啡屋中的面对面的、以口语为媒介的对话性交流。哈贝马斯当然承认广播、电视等创造了新的交谈形式,如广播电视中的公开讨论,但是他认为这种讨论形式绝对无法与建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那种批判理性的论争相比。 问题是如果我们依然把眼光局限于对话性的公共性,那么至少在阐释的层面上我们就无法达到对于现代世界中的公共生活新本质的令人满意的理解。在汤普森看来,与其像哈贝马斯那样以传统的公共性理念为依据指责大众传媒扼杀了公共领域,不如重新思考公共生活的变化着的本质。换言之,我们应当承认传媒的发展已经创造了新的、传统模式不能容纳的公共性类型。随着传媒的发展,公共性现象已经越来越脱

15、离共享的公共空间,它已经变得解空间化、非对话性,而且越来越与由传媒所生产并通过传媒而获得的独特的可见性类型紧密相关。这就要求我们重新思考在一个由新的传媒形式渗透的世界中公共性的含义。所谓解空间化,是指在大众传媒时代,某个事件或某个个体的公共性不再与一种共享的公同场所相关,因而可以获得一种新的、可称之为被传媒中介化的公共性或经传媒调节的公共性,其特点是常常独立于他们被大量个体直接观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个体不必直接参与观察就可以通过传媒的报道而参与这种公共性。公共性已经变得越来越与由大众传播的技术媒介创造的新的可见性类型相关。电视与其他媒介创造了一种新的公共领域的类型,它几乎是没有空间限度的,也不必然地维系于对话性交谈,它已经能够被无限多的、可能是处于私人化的家庭空间中的个体所接触。 总之,在汤普森看来,大众传播的发展与其说是标志着公共生活的死亡,不如说是创造了新的公共性类型,并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经验公共生活、参与公共领域的条件。哈贝马斯的理论的缺陷就是不能解释现代传播媒介的发展以什么方式改变了公共性的本质,他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一种本质上是空间性、对话性的公共性观念之上的。 以这种方式,大众传播的发展促进了具有自己特点与结果的两种类型的事件的出现,即经过媒介转换或参与的公共事件与私人事件。所谓经过媒介转换的公共事件,是指这样的事件:它们原本发生在一个处于公共领域内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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