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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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抵押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抵押权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

2、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3、,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

4、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

5、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附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单位:(元)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址电话 抵押 规单数帐面价值抵押折扣率抵押存放 保险单 格位量现值价值地点 物名称原值净值保险起止 号码时间 相关阅读个人借款抵押合同4篇_合同范本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6、: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

7、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

8、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丙方: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个人借款抵押合同(2)个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抵押权人(甲方):_抵押人

9、(乙方):_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年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 市(县)_区(镇)_路(街)_号 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

10、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

11、本合同的抵押物。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抵押物的保险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

12、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

13、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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