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49324977 上传时间:2023-07-0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8.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公司的计划生育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XX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条发文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三条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建立规范的

2、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和卡片,按公司管理人员、公司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 第五条掌握所属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雇佣外来流动人口时,必须先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证或证件过期的应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 验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得雇佣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 第六条对新进场的农民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第七条在暑假和春节以及工程新开工时,组织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第八条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积极

3、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第九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建立避孕药具领取、发放帐册,做好避孕药具的领取、发放工作。 第三章育龄妇女管理制度 第十条建立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育龄女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每年三月、十月份定期组织“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一条协助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第十二条对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限期采取节育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从当月起停发工资、福利及一切补贴,年终不得评奖。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计生管理部门。 第四章计划生育填报制度

4、第十三条每年12月25日前由公司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公司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需 求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考核. 第十四条公司计生领导小组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按时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馈表,同时抄报建设主管部门(电子文档excel)。在填写报表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公司计生领导小组组长若在月报中隐瞒流动人员实际情况,公司计生领导机构将依据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六条公司计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公司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计划外生育的

5、职工,除了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其中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奖金、不享受有关生育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因落实不力,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实施“一票否决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九条公司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配合不力,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困难的,除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外,“一票否决”当事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条对拒不服从计生管理,又不接受计生教育的人员,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开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假证明的、打骂计生工作人 员的要追究责任,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

6、任。 第二十二条对完成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的人员或专职计生员,年终公司和公司分别给予实物兑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3年1月10日 第二篇: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中十冶梅花井项目部一队2012年3月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灵武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7、2、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5、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建立流动人口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档案。 6、掌握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验证率均达到90以上。 7、对新来员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员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8、在暑假和春节期间,组织

8、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9、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10、每年12月25日前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队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备案。 11、计生领导小组按时向矿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馈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育龄妇女管理制度: 1、建立职工及家属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定期组织“三

9、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2、协助职工家属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3、对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限期采取节育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的,采取经济处罚.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矿工会。 三、监督检查与奖惩: 1、我队计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 2、计划外生育的职工,上报矿工会。 3、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因落实不力,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实施“一票否决的评优评先资格。 4、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配合不力,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困难的,除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外

10、,“一票否决”当事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5、对拒不服从计生管理,又不接受计生教育的人员,上报矿工会,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6、对开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假证明的、打骂计生工作人员的要追究责任,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对完成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的人员或专职计生员,年终给予相应兑现。 第三篇:计划生育管理制度XX市技工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有效落实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完成,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

11、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1、学校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和计生专干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校日常计生工作的处理。 2、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常抓为主的方针;主管计划生育的领导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了解每个职工的具体情况,向计生办提供准确的相关信息,定期发放避孕药具. 3、各科室、教研组每年与学校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有齐抓共管的责任,根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协助计生办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各科室、教研组人口和计

12、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科室、教研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各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凡在我校办公室登记在册的男、女职工(含临时工),必须执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列入人事处日常考核项目,与绩效工资挂钩,作为年度个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因个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婚育管理 1、凡在我校工作的男女职工(包括临时工)申请结婚登记,必须遵守婚姻法,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青年男女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由本人提出申请,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

13、证明,方可到婚姻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2、每位职工应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同时享受计划生育的有关福利待遇,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符合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我校男、女育龄职工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后当月内到校计生办登记,建立个人计生档案。 3、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规定生育子女。 4、凡已婚育龄女职工,符合省条例规定生育二胎的,必须由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报XX县区计生局审批,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14、已婚夫妇婚后三年以上未避孕不孕者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为不育症者,方可持申请书、病历、诊断证明、双方单位证明、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经本单位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签批后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手续,经过市区不孕症鉴定合格上报批准后,可以收养一个子女.非法收养子女者,视为计划外生育,按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再婚夫妇,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须持双方单位证明、二胎申请、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包括小孩户口)、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手续,经张榜公布十五天,群众无异议,上报上级批准后,领取二胎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否则按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严禁计划外生育

15、和违法收养。 三、节育管理 我校实行计划生育随访服务制度,已婚育龄男、女职工应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1、生育一胎的育龄女职工,产后六个月内须在XX县区计生技术指导站或市指定医院上环。如患妇科疾病暂不能上环者,必须持有市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2、生育二胎的育龄女职工,产后半年内夫妇一方应在市指定医院做绝育手术。 3、凡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绝育、带环)后,因医疗技术问题导致怀孕而作手术者,可持医院诊断证明到院计划生育办公室报销手术费用。 4、凡我校已婚育龄女职工,均须按时参加校计生办每年组织的妇科孕检及生殖健康检查;无故不参加者,限期补查,费用自理。拒不参加检查的,按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5、凡我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给予以下优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