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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民信和成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赣民信和成【2017】车鉴字第02053号、绪言:委 托 人: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桑海大队委托日期:2017年02月13日鉴定事项:对“雷丁”无牌四轮电动车的技术性能属性鉴定鉴定日期:2017年02月13日鉴定地点: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桑海大队停车场鉴定人:李有林、杨晋二、案情摘要:2017年01月21日11时55分许,在南昌市桑海区济生路廉租 房小区院内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三、检验依据:1)事故处理人员简要案情叙述;2)事故车辆照片;3)相关信息资料;4)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3700SDL 0001-201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
2、8-2012。四、检验分析及方法:鉴定标的电机功率为3000W电压为60V,最高设计速度为 48km/ho参考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3700SDL 0001-2011内容: 3.1,低速电动汽车:由电动机驱动,车速应在35-60km/h,且最 高车速不超过70km/h,在二、三城市行驶的电动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内容:3.1:)机动车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 拖拉机运输机械车、挂车。“雷丁”无牌四轮电动车电机功率为3000W、电压为60V、 最高设计速度为48km/h,综合上述,该车属于低速电动汽车, 属于机动车范畴。五、鉴定结论:“雷丁”无牌四轮电动车属于低速电动四轮汽车,属于机动 车范畴。鉴定人:鉴定人:江西民信和成司法鉴定中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