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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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 XX市民政厅: 为了支持(公益、民办)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单位、个人)自愿捐赠(出资)万元(元),作为设立登记活动资金。在此,我(单位、个人)郑重承诺:该资金为(捐赠、出资)者的合法自由资金,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该组织成立后,此项资金属于社会公共资产,我(单位、个人)不再拥有该资金的所有权。 承诺(单位、个人)印章或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篇一:11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说明。本页应当根据捐赠人数复制后填写.每位捐赠人填写一页(一式两份). 本人/单位 ,个人身份证/护照号码;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本人/单位现

2、自愿捐资(元)(大写:元), 用于设立公益资金,致力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事业发展;在单位依法注销时,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捐赠给与本单位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以上财产属本人/单位合法财产,该财产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其他权益。本人/单位对以上捐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捐赠个人(签字): 捐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篇二:7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说明。本页应当根据捐赠人数复制后填写.每位捐赠人填写一页(一式两份)。 本人/单位,个人身份证/护照号码;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现自愿捐资(元)(大写. 元),用于设立公益

3、资金,致力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事业发展;在本单位依法登记后,成为本单位的独立法人财产,由本单位独立支配。该资金属于社会捐赠资金,出资者对以上捐赠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出资者不得抽回出资,出资后不享有该资产的财产权,盈余不得分红,不能进行出资转让.本单位资金应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本单位依法注销的,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应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下捐赠给与本单位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 篇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许可)成立登记阶段所需材料目录 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阶段所需材料一览表 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 :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3份) 3、成立登记申请书(2

4、份,按样本填报) 4、教育、劳动技能类培训机构机构提供许可证复印件(1份) 5、章程核准表(2份) 6、章程(2份理事成员、监事会成员签字) 7、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2份) 8、法定代表人登记表(2份) 9、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2份) 10、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11、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2份) 12、验资报告(2份)(至少1份原件) 后续材料: 13、印章备案表(1份) 14、银行账号备案表(1份) 承办人: 篇四:0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1110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

5、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国家规定的、四类可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除外);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申请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资金数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所规定或要求的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

6、其规定); (五)有必要的场所。 三、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名称核准申请成立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发证。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行性报告。举办者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须加盖公章并附相应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举办者为个人的须亲笔签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成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宗旨、业务范围、申请理由、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办资金的来源、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等情况等,并由举办者签名或单位盖章;章程草案(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签字)。参照民政部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

7、文本制定;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写明拟捐赠金额、作为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捐赠者签字或者盖章);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审查意见(除国家规定的、四类可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审查意见”模板)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合格等证明材料;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合格等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时的开办资金,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开办资金金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所申请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

8、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场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 权证复印件;住所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购买的,须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场所为举办者直接拥有的,提供所有权证明;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租赁期必须在1年以上;其他必要的资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填写表格: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9、 5、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6、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7、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户备案表 8、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承诺服务情况备案表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并于5月31日前,报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1、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济南民政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

10、材料; 2、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4、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3、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三)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5、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6、其他需要

11、检查的情况。 (四)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以上材料、表格从济南社会组织网上下载.(搜索“济南社会组织网”“办事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篇五:福利、医疗、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1110福利、医疗、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

12、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申请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资金数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所规定或要求的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有必要的场所。 福利、医疗、教育、职业培训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民政部门取得福利机构资格证、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

13、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三、服务流程 举办者直接拥有的,提供所有权证明;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租赁期必须在1年以上;其他必要的资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填写表格: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5、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6、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7、民办非企业单位理(董)事备案表 8、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备案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户备案表 10、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11、民办非企业单位承诺服务情况备案表 12、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备案表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

14、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后,于5月31日前,报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1、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济南民政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2、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4、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3、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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