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组织的基本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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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项目组织的基本原则(1)目标统一原则。要使房地产工程组织有效地运行,各参加者必需有明确的统一的目标。这是实现工程总目标的首要前提条件,但由于工程各参加者隶属于不同的单位,具有不同的利益目标,使工程组织运行的障碍较大。因此,在设置和运行工程组织时,实行统一的方针和政策,采纳对工程进展统一指挥的方式,使中参加者与工程总目标达成全都,使工程的设计、组织、打算、合同等标准性治理文件能贯彻工程的总目标,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能顾及各方利益的均衡。只有这样,才能到达工程胜利的总目标。(2)责权利平衡原则。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必需遵循的根本原则。由于房地产工程组织设置与运行的过程中,应明确工程投资者、业主

2、、其他参与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职责和权限。并通过合同、打算、组织规划等有关文件严格严格加以限定,以保证各参加者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在坚持责权利平衡原则的同时,应留意如下几点:1)权责对等。工程的各参加者的责任和权力是一种简单的制约关系,两者互为前提条件,即对于工程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在获得某种权力的同时,应担当相应的责任。2)权力的制约与权益的爱护。假如工程组成成员有一项权力,遍体行使会对工程和其他方产生影响,则该应受到制约,以防止他滥用这个权力。这种制约经常表现为一旦他不恰当地行使了该权力就应当担当相应的责任。同时,在房地产工程中,都应通过合同、治理标准、资格政策等形式对工程各参加者的权益进

3、展合理爱护,特殊是对承包商及设备和材料的供给商、更要实行乐观的鼓励机制和爱护措施,提高他们的乐观性。但不能过多地实行爱护措施,否则将会导致工程运行效率降低和组织间的摩擦加大,影响工程的实施进程。3)责任到位,奖罚清楚。在进展权力制约和权益爱护的同时,将责任落实到位,不要由于某些外部因素的影响,减轻或停顿追究责任,这会造成制度、合同等有关文件难以款待或工程治理制度和方法手段的失效,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运作机制,甚至将会导致整个失控。因此,为了严明各项制度、合同的规定,必需对违反制度和合同规定的行为,实行追究责任和惩处制度,对乐观提高工程运行效率的组织行为,实行嘉奖制度。这样可以做到奖罚清楚,提高整

4、个工程组织的乐观性和制造性。另外,在责权利平衡的状况下,还应昼留意公正地安排风险,通过风险安排,加强责任,更好地进展打算,发挥各方治理和技术革新的乐观性。(3)适用性和敏捷性相结合的原则。房地产工程组织应适应工程的构造体系,适应工程的大小、环境条件和业主的工程另行,适应各参加者的利益。所以工程组织形式通常是敏捷多样的,即使在一个企业内部,不同的不同的组织形式,甚至同一工程的不同阶段也可能实行不同的组织形式。除此之外,工程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有利于中参加者便利地沟通与合作,有利于适应原企业组织构造,保证工程组织规模大小的相宜性和合理性。固然,工程组织构造的设置还应考虑与原单位组织的协调性,与相关单位

5、之间的协调性。(4)组织制衡原则。所谓组织制衡,是指组织彼此之间相分的权力应形成制约关系,其中任何一局部权力都不行能独占优势,使组织各局部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没有组织制衡,则可能会发生权力争吵与权力滥用,甚至会消失组织摩擦等现象,造成工程动作的低效率。由于工程与工程组织的特别性,在工程组织设置和动作过程中,必需建立严密和制衡机制,保证工程组织的正常运行。在组织制衡的条件下,应建立工作过程与工作责任相结合机制,加强工作过程的监视,包括各阶段工作成果的检查、评价、审计和监视,加强工程组织机构、责任矩阵、治理标准、治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设计,保持工程组织界面的清楚。固然,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到达相

6、互制衡的目的,如彩抵押、担保和保险等措施。但是,过于强调和过多的制衡会使工程组织构造简单、程序繁琐,产生很多相互沟通的障碍,破坏较好的合作气氛,简单造成“高效的低效率在”(工程组织动作速度很快,但由于很多工作和费用在过多的组织制衡中消耗掉了,造成很低的产出效率),造成过多的责任连环,造成责任落实的困难和争吵,使治理人员和治理费用增加。(5)保持工程组成人员和责任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原则。在过去的建立工程中,建立单位、承包商和工程对工程的最终成果所负的责任不强,工程完成后直接移交给运营单位,这种方式给工程后期的运行带来很多问题。由于工程本身具有阶段性特点,工程组织任务和组织人员的投放也是分阶段的、不连续的。这不仅造成责任体系的中断,而且简单消失短期行为、责任“盲区”和人员的不负责任等现象。因此,在工程组织设置过程中,保持工程治理的连续性的全都性的同时,还应留意如下问题:工程的整体性工作由一个单位或部门全面负责治理、统筹安排,防止消失工作和责任的“盲区”。在惹眼客串 ,可以实行工程业主责任制,也可以彩“设计供给施工”总承包方式,防止工作任务无从担当、消失问题无从负责的“怪”现象。如在人员调动的过程中,由于工作和人员的不连续性,可能造成任务和责任的交接不能准时接上,从而产生工作和责任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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