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49166010 上传时间:2023-02-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7.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1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加强对补贴政策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加强对补贴产品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各市、县对所有农机生产企业,要一视同仁,对省级补贴目录只能取舍类别,不能取舍具体型号,不得对同类补贴产品实行产地差别对待政策,确保同类同档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

2、2.加强对农民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农民购机自主权保障情况的监督,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特定品牌、特定经销企业的产品,重点督查各市、县(市、区)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公布情况,要让广大农民知晓补贴目录和补贴产品,知晓省内的全部补贴产品经销商,让农民可从目录中自主选机,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切实保障农民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3.加强对确定补贴对象工作情况的监管。我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按

3、规定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的可优先补贴。对于违反规定,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二)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监督。重点检查“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对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补贴机具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使用、补贴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种

4、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实施进度以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严防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3.有关纪律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八个不得”、“四个严禁”,以及我省“21条”规定等有关纪律要求落实情况。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农机购置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

5、会、展销会、订货会。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等。4.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重点监督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要结合近两年电话抽查、各地农民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题监督抽查。(三)加强对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1. 加强对补贴机具价格情况的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公布补贴产品的价格,机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的要求,各市

6、、县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售价情况的监督,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对于乱涨价,损害农民利益的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要立即停止办理补贴手续,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办,省办查实后取消其补贴资格。2.加强对补贴机具质量的监管。制定补贴机具质量监管方案,通过机具质量、用机农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重点加强对补贴产品的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承诺兑现、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等主要环节的督查。3.加强对补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参与农机管理部门组织报名、补贴名单确定

7、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农户差价购机制度、是否按照供货指标确认书规定的型号、配置送货、免费安装调试或技术培训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非补贴机具代替补贴机具销售,以次充好,以小充大,粗制滥造坑骗购机农户的现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补贴机具生产、销售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监督检查主要方式(一)开展重点督查(5-6月、9-10月)。在补贴工作的关键时期(春秋两季),成立督查组,到重点市、县、区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抽调地方农机主管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开展交叉检查。监督检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

8、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开展农户抽查(5-9月)。省办将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80个县,每县选10个购机户,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各市要组织人员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同时也要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监督机具和政策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办。(三)做好政策效果评估(9-10月)。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专家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

9、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四)开展重点案件核查(全年)。对于举报情节具体、反映问题较严重、影响面大的举报或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严格责任追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或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要严格执行纪律,快查严办重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贪污、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1年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省农机办主任林建华任组长,副主任韩山盛、纪检组长韩永平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组、计财处、科技处、鉴定站等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负责日常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成由有关处、站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