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涉及税收政策.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49142502 上传时间:2023-06-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涉及税收政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涉及税收政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涉及税收政策.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涉及税收政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涉及税收政策.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涉及税收政策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所涉及的税种共有11个。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第一阶段征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面有关税收政策:1、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耕地的,应该交纳耕地占用税,东丰县公路占地是1.5元/平方米;农民建房1.85元/平方米,其他用地3.7元/平方米;2、然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申报

2、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非耕地的,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当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吉地税发20064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对已经开发或使用的土地,从开发或使用的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土地使用税额暂时没有定下来。3、纳税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应按照“权利许可证照”缴纳印花税。每件五元;4、从2006年11月27日起,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

3、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二阶段: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税收政策1、对取得拆迁补偿费的,要征收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087号)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转让建筑物等财产性质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2、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需动迁旧房,房屋权属性由原房主转移至房地产开发单位,房屋开发单位再委托动迁单位实施拆迁,其行为属先买房后拆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应交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实际支付给被支付给被动迁户的所有动迁安置补偿费。(吉地税农字199937号);如果专业拆迁单位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价款进行拆迁的,属于上述情况,征收契税。契税计税依据是购买者支付的全部价款,税率,普通住宅是1.5%,非普通住宅是3%,门企房及车库是5。3、对棚户区税收优惠政策1)、对棚户区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棚户区被拆

5、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按照各市州政府制定的城市棚户区回迁最小户型面积标准进行回迁的,可视同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省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立项计划和当地拆迁部门颁发的拆迁许可证等,实际拆迁棚户区面积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对其开发的闲置商品房,售出前免征房产税。5)、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

6、地产开发企业,以划拨方式从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但在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吉棚改20055号)第三阶段:建设中涉及的税收政策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建的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承建的建安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建安企业的,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在开发施工过程中收购应税未税矿产品的,应代扣代缴资源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应税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 0联系方式:手机:13941383358。邮箱:QQ号:1067902133博客地址:http:/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