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管理办法-吴忠至中卫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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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DK0+000DK135+050)沉降变形观测管理办法(讨论稿)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二0一六年六月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DK0+000DK135+050)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讨论稿)编 制:复 核:审 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二0一六年六月1 总则11.1工程概况11.2 编制依据12 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22.1 组织机构22.2 职责分工22.2.1 沉降观测领导小组职责22.2.2 沉降观测组职责22.3 主要人员、仪器配备32.4 工作程序33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33.1测量等级及技术要求33.2

2、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43.2.1 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43.2.2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43.2.3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43.2.4 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53.3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53.3.1 测量点的主要技术要求53.3.2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63.4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73.5 测量工作具体要求83.5 沉降变形观测标的埋设及保护要求104 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104.1观测断面设置原则104.2观测点设置原则114.3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124.3.1沉降观测桩124.3.2 沉降板124.3.3 位移观测桩134.4观测技术要求134 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

3、技术要求154.1观测点的设置原则154.1.1承台观测标154.1.2墩身观测标154.1.3台身观测标164.1.4梁体观测标164.1.5涵洞(箱形桥)观测标174.2 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174.2.1 竖直布置观测标174.2.2 水平布置观测标:184.2.3桥涵观测标埋设要求184.3 观测技术要求185过渡段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215.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225.2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225.3观测技术要求226观测点编号及数据管理226.1 观测点编号226.2观测点属性信息表录入要求236线下工程沉降评估(应由评估单位制定)256.1路基工程沉降评估266.1.1 判定

4、标准:266.1.2 评估方法:266.1.3工后沉降的计算:276.1.4计算沉降和观测沉降的比较276.2桥涵工程沉降评估276.2.1 判定标准:276.2.2评估方法286.3过渡段工程沉降评估296.4区段工程综合评估297数据传输流程与数据管理317.1数据传输流程317.1.1 准备阶段:317.1.2 测量阶段317.1.3评估阶段337.2文件管理与格式要求337.2.1 文件管理337.3数据录入与输出管理347.3.1 观测点编号347.3.2观测点属性信息表录入要求357.3.3二等水准测量数据取位要求37附件1附件一:附表1附表1 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5、表1附件二:附表2附表1 观测断面与观测点工程属性信息表2附表2 电子水准测量记录手簿3附表3 桥梁承台沉降观测记录表4附表4 桥梁墩(台)沉降量记录汇总表5附表5 桥梁梁部徐变观测数据录入表6附表6 梁部徐变上拱汇总表8附表7 涵洞沉降观测记录表9附表8 涵洞沉降量记录汇总表10附表9 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沉降板)11附表10 路基沉降量记录汇总表(沉降板)12附表11 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沉降桩)13附表12 路基沉降量记录汇总表(沉降桩)14附表13 路基沉降量记录表(边桩位移)15附表14 路基沉降量记录汇总表(边桩位移)16附表15沉降设计值表17附表16 断链表18附表17 工作基

6、点台账表19附件三:沉降变形观测标识牌20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讨论稿)1 总则为满足对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等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本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确保沉降观测工作及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评估预测线下工程工后沉降和变形符合设计要求,合理确定轨道铺设时间,制定本实施细则(评估部分应由评估单位制定)。1.1工程概况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任务。该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沿黄河经济区的吴忠和中卫两市,新建正线桥梁长度67.1 km,占线路全长的49.8%。新建正线涵洞220座,箱形框架桥15座。线路讫止

7、里程DK0+000DK135+050,全长135.05km 。1.2 编制依据(1)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3)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4)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5)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6)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工管技2009 77号); (7)本工程设计文件:路基通用结构详图(吴中施路05);桥涵综合参考图(吴中施桥参18);区间路基设计图;2 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2.1 组织机构沉降观测工作实行两级管理。指挥部

8、成立沉降观测领导小组,各项目部成立沉降观测组。指挥部沉降观测领导小组,组长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担任,小组成员包括指挥部测量主管及各项目部总工、测量主管;各项目部成立沉降观测组,由各项目部总工任组长,测量主管任副组长,根据管段长度成立沉降变形观测小组。2.2 职责分工2.2.1 沉降观测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总体负责本标段的沉降变形监测的领导和实施工作。(2)组员职责负责管段内沉降观测的实施工作,对沉降观测人员进行指导,并对沉降观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负责完成本管段内监测网的布设,对管段内监测网进行保护,对观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负责管段内沉降观测对外的有关联系工作。2.2.2 沉降观测组职责(

9、1)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和落实本项目部沉降观测人员、仪器的配备和实施,并对本项目部沉降观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2)副组长职责负责本项目部沉降观测的实施工作,对分部沉降观测人员进行指导,并对沉降观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负责组织完成本标段监测网的布设,对本项目部的监测网进行保护,对观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负责本项目部沉降观测对外的有关联系工作。2.3 主要人员、仪器配备(1)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部按5km设置一个沉降变形观测小组,每小组不少于3人,梁厂成立梁体变形观测小组,不少于2人。(2)每个沉降变形观测小组配备一台DS05级数字水准仪,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合格检定期内。(3)各项目部应按评估单

10、位要求配备沉降观测数据处理软件。2.4 工作程序(1)根据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批。(2)各项目部沉降变形观测工作暂按本细则实施,各项目部根据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及工程情况编制沉降变形观测实施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3)严格按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进行观测和记录,确保记录数据真实、可靠。每次的观测记录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4)各项目部每月将沉降观测资料(含电子版资料)报指挥部进行存档。3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3.1测量等级及技术要求本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按变形测量三等(即国家二等水准精度)规定执行。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

11、求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垂直位移测量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差中误差(mm)二等0.50.3三等1.00.53.2 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3.2.1 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 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按沉降变形三等要求(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采用分级布网等精度扩展逐级控制的方法布设。3.2.2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表3.2.1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等级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每站高差中误差(mm)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三等1.00.30.6或

12、40.8或6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3.2.3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一般按独立建网考虑,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进行施测,并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相互转换。3.2.4 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表3.2.4 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等级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平均边长(m)测角中误差()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作业要求三等6.03501.81/70000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2002.51/40000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3.3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3.3.1 测量点的主要技术要求沉降变形测量

13、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沉降变形观测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1)基准点: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优先使用全线的深埋水准点、CPI、CPII和二等水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相关要求执行。(2)工作基点:要求埋设在稳定区域,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的传递点。工作基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工作基点如下图。1盖板;2地面;3砖;4-素土; 5-冻土线;6-素混凝土图3.31 工作基点标石埋设图(3)

14、沉降变形点: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3.3.2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1)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由于自然条件变化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半年进行一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在区域沉降等地区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测。当发现或怀疑工作基点有失稳情况时,应立即开展相应线路的复测。(2)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3)在区域沉降地区,应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两倍中误差应及时通知评估单位、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并提交观测资料,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3.4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1)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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