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政策解读.doc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49047151 上传时间:2023-03-2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办法》政策解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新《办法》政策解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新《办法》政策解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新《办法》政策解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办法》政策解读.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办法》政策解读.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政策解读】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近日,中国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分10章、162条和16个附件,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办法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政策内容摘要:办法对于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并要求在办法实施后,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

2、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办法参考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的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多层次的监管资本要求既与资本监管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又增强了资本监管的审慎性和灵活性,确保资本充分覆盖国内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

3、办法明确了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办法按照国际可比性的要求,明确了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一是根据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关于监管资本定义的新规定,审慎确定监管资本的构成,维护资本工具的质量,提升各类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二是扩大风险覆盖范围,审慎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第一,重新确定了各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权重体系,既体现审慎监管的内在要求,又兼顾国内银行的风险特征;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第二,在市场风险方面,办法要求所有银行必须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并允许银行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第三,办法首次明确提出了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并适当提高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确保监管资本要

4、求的审慎性。办法要求银行建立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程序,并依据资本充足率水平将商业银行分为四大类。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将资本管理纳入银行全面风险治理框架,资本规划应与银行发展战略相协调。办法依据资本充足率水平不同,将商业银行划分为四大类,并规定了随着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的一整套监管措施。政策解读:一、政策制定背景办法的制定是以BASEL II 三大支柱为基础,并考虑 Basel III的新要求,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

5、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由于金融危机导致了现行的银行资本监管国际规则存在一系列重大缺陷,危机期间的损失没能被所计提监管资本所充分吸收。有鉴于此,2010年12月,(Basel III)的发布强化了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提出了一系列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资本措施,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并设置了流动性和杠杆率监管的国际标准,以进一步增强金融和经济环境不利情况下银行体系的风险承受能力。办法坚持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国内银行业经营和风险管理实践,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I

6、I)三大支柱为基础,统筹考虑(Basel III)的新要求,体现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银行监管新理念,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二、新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办法中对于资本充足率的新要求可能并不会引起商业银行大规模融资,但个别银行的资本扩张可能受到约束。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办法中比较引人关注的就是对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重新的规定“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

7、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此前曾经传出了“美国银行或售半数建行股份以强化其一级资本“的消息,由此引发了国内银行是否为了满足新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进行大规模融资的关注。通过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6月末,311家国内银行全部达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12.2%,核心资本充足率达9.92%。而且,为确保国内银行平稳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办法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原则上应于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2016年底前达标;对于个别有困难的银行,经银监会批准,可适当推迟达标期限,但系统重要性银行不得晚于2015年底,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不得晚于2018年底。因此,

8、也给予了银行时间进行资本和资产的统筹和调整,因此,基本上不会发上大规模的融资潮。但如果个别商业银行继续走资本扩张型的道路,不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必将受到办法的约束。从该层面上看,办法短期影响较小,长期影响较大,将促进商业银行进一步健全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三、新的银行分类标准新的银行分类标准标志着我国资本监管的重点将转向达到最低资本要求但未满足全部监管资本要求的商业银行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另外,办法中对于银行依据资本充足率水平不同而进行了重新分类:

9、第一类银行(满足全部四个层次资本监管要求的银行);第二类银行(满足前三个层次资本要求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附加资本要求,但未达到第四个层次资本要求第二支柱资本要求银行);第三类银行(仅达到第一个层次资本要求最低资本要求,但未满足其它三个层次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附加资本要求和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的银行;第四类银行(未达到最低资本要求的银行)。实施后,商业银行若不能达到最低资本要求,将被视为严重违规和重大风险事件,监管部门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新的分类标准标志着我国资本监管的重点将转向达到最低资本要求但未满足全部监管资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四、部分资产风险权重的改变

10、将鼓励银行加快转型步伐部分资产风险权重的改变将鼓励银行加快转型步伐构建了符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框架,实现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办法重新调整了一部分资产风险权重的设定。根据其中要求,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了75、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也从100下调到了75。与此同时,新办法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另外,国内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从20上调到25。由此可见,部分资产风险权重的调整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零售贷款的成本,此举将鼓励商业银行对于风险可控的中小企业给予支持,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另外,鼓励商业银行在零售业务方面进行创新,更加注重资产质量和结构,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决策摘要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提高并细化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并调整了部分资产风险权重的设定。办法的实施意在引导银行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资产质量和结构,并加快向小微企业和零售业务方向转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